火車票同價被起訴案

2014年21日下午,廣州市民雷闖和其朋友因火車無座票與座票同價,卻難以享有相應的座位服務,依據《契約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狀告廣深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已經當場立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火車票同價被起訴案
  • 含義:無座票是否應該跟硬座票價一致
  • 時間:2014年1月8日
  • 相關人物:雷闖和其朋友曉鹽
案件背景,案發過程,訴求,處理結果,

案件背景

兩年關於無座票是否應該跟硬座票價一致的質疑一直都存在。

案發過程

2014年1月8日,雷闖和其朋友曉鹽在12306網站購得一張K9004次由深圳出發到廣州韶關東的無座火車票,每張票價為85.5元。在4個多小時的旅途中,二人一直帶著行李站到了終點站韶關東站。雷闖表示,同一趟車,廣深鐵路公司提供的硬臥和硬座票因休息平台不同而有113元的差價,但無座票和硬座票價卻同為85.5元,這就意味著廣深鐵路公司收了座位的錢,卻沒有提供座位,明顯不合理,也不公平。

訴求

雷闖和其朋友曉鹽請求法院判決鐵路公司將其購買的K9004次無座火車票的價格由85.5元變更為42.75元,並返還多收取的42.75元票款,同時由鐵路公司承擔訴訟費用。

處理結果

雷闖和其朋友曉鹽遞交了起訴狀並分別繳納了25元的訴訟費以後,廣州鐵路運輸法院以鐵路旅客運輸契約糾紛為由當場立案,並向兩人發出了案件受理通知書和傳票。該案已經定於3月6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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