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損害補償

火災損害補償是在火災保險或財產保險中,保險財產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火災損失時,保險人根據保險契約的規定,對被保險人給予經濟補償的契約行為。火災損害補償的過程一般要經過現場查勘、責任審核、理賠計算三個階段。

火災損害補償理賠計算的主要依據是: ①保險金額。保險金額是賠償的最高限額,在保險財產分項投保時最高賠償限額應以該項財產的保額為限; 施救費用可在上述保險金額的限度外另行計算,但也以不超過一個保險金額為限。②損失金額。一般情況下,財產損失按受損時的財產實際價值計算,另加合理的施救、保護、整理費用。如有損余,應折歸被保險人,在計算損失金額時予以扣除。③賠償方式。它取決於承保方式,火災的賠償方式有以下幾種: ①比例責任賠償方式; ②第一危險賠償方式; ③按條款規定的其他賠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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