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手槍(通常為射程短的武器,如:手炮、蛇桿、長度少於50厘米的其他火槍,射程少於50米。)
*騎槍(卡賓槍),長度介於50至70厘米。
*長槍
*混用槍(最不尋常,通常是手槍與戰斧或是
西洋劍的合體,亦有與騎槍的合體),價格昂貴。
演進
*
火槍、梨花槍:在槍矛前綁一鐵管,內裝火藥,使用時點燃之使之燃燒噴出火焰。
*突火槍:使用竹筒作為槍管發射彈丸,由於是竹製筒只能使用一次。
*火銃、手銃、手炮、
火門槍:在歐洲地區出現於十四世紀中葉的義大利,是歐洲最早的火槍。基本類似以後的“
火繩槍”,但體積和重量都遠勝後者,而殺傷力與火繩槍相差無幾。主要是用於城堡要塞的防禦,騎兵也有裝備。
*蛇桿手銃:歐洲地區首先出現,在手銃上加上夾著火繩的金屬彎鉤。
*阿快巴斯(Harquebus,Hackbut):蛇桿手銃的演進版,最初是指裝有鉤子(用於鉤住城牆減低后座力)的手銃,後來裝上火繩
點火裝置。
沐斯凱(Musket):一開始是大型版的阿快巴斯,後來小型化。能緩慢陰燃的火繩、前膛單發填裝、鐵質或鉛制彈丸與點火藥、推進藥分裝,且除火繩擊發裝置外也裝了各種擊發裝置。
舊式:火折點火繩,手指推壓金屬彎鉤入火門,使火繩引燃點火藥,繼續點燃發射藥。
新式:扳機帶動蓖麻油小火炬點火繩,火繩點火藥。扳機擊髮式火繩槍。
線膛:1500年前後誕生於德國紐倫堡地區,採用螺旋式線膛的扳機擊發火繩槍,最早的“
來復槍”(Rifle)。
火種式火繩槍:燧發槍的先驅。出現於16世紀後期歐洲,用火種或短火繩取代長火繩,開槍時才點燃,以免持續燃燒的長火繩在夜間暴露目標。
簧輪擊發裝置(齒輪式火槍):原本設計者以為該槍能取代火繩槍,但因價格昂貴,並不普及,王室貴族在當時卻非常贊成這種槍的使用,有紀錄的使用者包括德國、法國和義大利的騎兵。
燧發擊發裝置:十七世紀法國人發明。擯棄火繩,採用擊錘上的
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火藥。標誌著純機械式點火時代的結束。
燧起擊發裝置:
打火石式擊發裝置:又稱為燧石擊發裝置
中央點火式擊發裝置:又稱為
撞針槍、德萊賽針刺擊發槍。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針擊發火。
佛格森式來福槍:線膛,後膛裝彈,英軍上尉佛格森在1776年
美國獨立戰爭中,在美國的前膛裝藥的
肯塔基式線膛來福火繩槍的基礎之上研製成功。
中式火槍
突火槍:
火銃就是最早期的火槍,是在中國宋代發明的,因為氣密性和槍管長度等問題,殺傷力不大,射程僅僅5─10m。南宋理宗開慶元年(公元1259),
宋軍發明此種管狀火器。以巨竹筒為槍身,內部裝填火藥與子窠--子彈。點燃引線後,火藥噴發,將“子窠”射出,射程遠達150步(約230米)。這是世界第一種發射子彈的步槍。當時叫做“突火槍”,其基本形狀為: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脹的部分是火藥室,外壁上有一點火小孔;後段是手持的木棍。其發射時以木棍拄地,左手扶住鐵管,右手點火,發出一聲巨響,射出石塊或者彈丸,未燃盡的火藥氣體噴出槍口達兩三米。這種原始的火槍真正所能起到的,也只有心理威懾作用,首先,由於火藥的原料配比問題,其推力相當有限,射程大概不到一百米,又因為射擊方式很僵硬,根本不可能運用現代的“
三點一線”式瞄準方式,再因為其槍管為竹管,在射擊了大約四到五次之後,槍管末段的竹質就會因為火藥爆炸時的灼燒而變得十分脆弱,摔在地上就會折斷,更有甚者,射擊的時候因為膛壓過高幹脆炸膛,竹子哪裡撐的住那樣的爆炸(至於其他後期火槍也有的弊病,暫時先不談),總而言之,威懾,威懾力量而已。
“
梨花槍”,金人稱“
飛火槍”,槍頭下裝有2尺長的藥筒。內含柳炭、鐵滓、磁末、
硫磺、
砒霜等混合藥劑,具有燃燒、毒煙、噴射等作用。明代火槍改進一步,槍柄6尺長,末端有鐵鑽,槍頭1尺長,槍頭下夾裝兩支噴射藥筒,用引信相連。使用時兩個藥筒相繼點燃噴射火焰;槍頭兩側有鉤鐮狀的鐵叉,兩長刃向上可作钂用,兩短刃向下可作鐮用,具有燒、刺、叉、鉤等作用。
明代梨花槍,只有一個鐵筒,狀如尖筍,小頭口徑3分,可安引信,大頭口徑1寸8分,內裝毒藥,用泥封口。兵士們可隨身攜帶數個藥筒,以備更換髮射。噴射出的毒焰可達幾丈遠。清代梨花槍,長7尺3寸,槍頭由兩個5寸的直刃和6寸長的橫刃製成,刃下裝竹藥筒,長2尺6寸,束三道鐵箍,內裝毒性煙霧火藥,殺傷力亦很強。梨花槍經過幾代更迭而不衰,是因為它製作簡單,使用方便,且又有多種殺傷性能。因噴藥筒內裝有形似梨花的鐵蒺藜、碎鐵屑而得名“梨花槍”。這時期火槍是戰鬥中主要的輕型武器之一。南宋有位武將,名叫“
李全”,據說他曾憑藉一桿梨花槍稱雄山東,被公認為“二十年梨花槍,天下無敵手”。
鳥銃,又稱
鳥嘴銃,是明朝與清朝時對火繩槍和燧發槍的統稱。在明
嘉靖時傳入中國,與明朝原有的銃器相比是具有
照門、照星、銃托、銃機這幾種部件,所以中國開始有可以在雙手同時持握時發射的銃器。
鳥銃在明嘉靖時由西洋傳入日本再傳入中國。明萬曆26年(1598年)
趙士楨著成的《
神器譜》中記載了鳥銃傳入中國後,中國原有的諸火器皆失其利,是因為中國原有的銃器需一手持柄一手燃藥因而較難命中目標,而形容鳥銃為:“後有照門,前有照星,機發彈出,兩手不動,對準毫釐,命中方寸,兼之筒長氣聚,更能致遠摧堅。”
《神器譜》中也記載了趙士楨參考了鳥銃與
三眼銃的特色而制出
迅雷銃(多管的鳥銃),參考了鳥銃與
佛郎機銃的特色制出了
掣電銃(後膛定裝彈藥的鳥銃)。
明
天啟元年(1621年)刻印的《
武備志》有將各國制的鳥銃相比較,認為嚕蜜銃最遠最毒。
明
崇禎3年(1630年)刻印的《
兵錄》記載已有燧髮式的鳥銃,也記載子母鳥銃配有插管式的銃刀(
刺刀)。
和歐洲同時代的使用20至35克彈丸的輕型火繩槍相比,部分的鳥槍是高速輕彈(10克彈丸),精度較高,而威力較低,在與身著鐵甲的八旗軍對射時破甲力不足。
馬憲、李槐等人整理和傳授的鳥銃製造工藝一直沿用到清末都沒有較大的變化,雖然歐洲的火繩槍在三十年戰爭後被燧發槍替代(東歐在十七世紀仍然偏好重型火繩槍),但在中國,火繩槍和火繩槍工藝卻一直未被淘汰,直到民國初年。在此期間,明末畢懋康發明中國的自生火銃
燧發槍,並被後來的清政府所採用,但是其延伸品卻被做成御製
自來火槍一直被清朝貴族所占有,決大多數的
清軍依舊裝備大線槍與兵丁鳥槍等舊式
火繩槍,甚至於依靠傳統的刀劍弓矢與裝備著先進燧發槍(鴉片戰爭時,歐洲雖然已經開始普及用雷汞擊發發射藥的擊發槍,但是鴉片戰爭中英軍用的仍然是老式的燧發槍。)的外國侵略者戰鬥。
宋應星的《
天工開物》中說:“凡錘鳥銃,先以鐵挺一條大如箸者為冷骨,裹紅鐵錘成。先為三接,接口熾紅,竭力撞合。合以後以四棱鋼錐如箸大者,透轉其中,使極光淨,則發藥無阻滯。”這就是延用了數百年的鳥銃製作工藝,雖然在中國火銃的點火技術經過了幾次改良,但是傳統銃體的製造工藝一直到晚清
洋務運動興起時才被徹底拋棄,從第一支火繩槍起到二次大戰的數百年中一直採用,可謂淵源流長;
明代早期採用鉚接,因製造不便,後期採用兩段銅箍固定,雖然清洗不便,卻縮短了鳥銃的製作時間,
清代學習土耳其的方法,固定銃管用細繩子扎,在一支銃上分成幾段紮上一種牢固的細棉繩,在清洗銃管時只要解開繩子就能取下銃管,只是繩子容易被射擊後熾熱的銃管烙斷。
西式火槍
16世紀,
紐倫堡出現了第一枝燧發槍---轉輪槍。這對
騎兵來說應該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刻,從此騎兵的作戰方法便開始發生重大變化。隨著燧發槍的誕生,騎兵終於擁有了能夠在飛馳的
馬背上射擊的火器。最先大量列裝轉輪槍的騎兵是德國的僱傭軍---黑衫騎士。他們以戰爭為業。職業敏感性使他們很快認識到轉輪槍的價值。他們幾乎都配備有多把轉輪槍,少則四五把,多則七八把,儼然身背一座火藥庫。
在裝備火槍的騎兵中必須一提的是
龍騎兵。這個兵種最早出現要追溯到1552~1559年的義大利戰爭。法國人占領了皮特蒙德。為了對付隨時可能在背後出現的
西班牙人,當時的法軍元帥命令他的火槍手跨上馬背,於是就組建了世界上最早的龍騎兵。至於龍騎兵這個詞的來歷,則有兩種說法:較流行的一種認為,當時該兵種使用的隊旗上畫了一頭火龍,這是從加洛林時代開始的傳統,龍騎兵由此得名;另一種認為,當時他們使用的短身管燧發槍被稱為火龍,龍騎兵來自這個典故。17世紀上半期時,龍騎兵的裝束與步行火槍手相差無幾,只是把鞋襪換成了靴子馬刺而已。
1543年,葡萄牙人把扳機擊髮式火繩槍傳到了日本,這種火槍是滑膛槍,前膛裝藥,有效射擊距離50至80公尺。由於士兵在進行前膛裝藥,準備射擊時,須分成六個步驟,相當繁瑣,既費時又不能採取隱蔽的姿式,槍管口徑過大,槍身長且重,射距短,射擊精度差,士兵在立姿舉槍射擊時,有時還須用一個支撐桿把
槍托起來,因此,還不是十分理想的火槍,但是,它畢竟是一種威力強大的新式武器。
1640年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曾有一支威震天下的克倫威爾“
鐵騎軍”。它是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生力軍。騎兵們身著輕便的盔甲,使用單面開刃的長劍,有時用傳統的戰斧,裝備手槍,偶爾有軍官扛著一桿長長的
馬槍。在單打獨鬥中,這些人也許不是正規騎士的對手,但作為一個整體卻行動得更有效率。
歐洲外還有一支至今仍名聲顯赫的隊伍是美國的王牌騎兵第1師。它是美國陸軍部隊中歷史最為悠久的部隊之一。兇猛剽悍、作戰能力很強的騎兵第1師歷史上曾參加過
二戰、
韓戰、
越南戰爭以及
海灣戰爭的重大行動。雖然其裝備不再是火槍和馬刀,但“騎兵師”的名稱卻一直被保留了下來。
逸聞
2008年在韓國發現了斷面為八角形的明朝萬曆19年(1591年)青銅製火槍。這種火槍在火藥艙設
瞄準器,槍身有固定台可裝置木製手柄。博物館方面表示,槍筒總長約74厘米,但根據銘文,其製作長度應是約120厘米。八角形斷面的設計,估計是為了在槍身加長的情況下保護槍身不受損於衝擊力。。
最早的炮是發石機,炮字的火字旁原為石字旁,取“拋”的諧音。
和騎兵用原始的火繩點燃不同,步兵往往用一根燒紅的金屬去點燃火藥,所以古代火槍陣地最明顯的特徵就是幾個大火盆。
阿拉伯地區使用“燃水”(石油)浸泡麻繩製作火繩。
Musket。這個詞第一次出現,是在1499年的
那不勒斯市兵器庫清單中。按現有實物看,那種槍的槍身長550毫米,口徑30毫米,全長1430毫米,槍管與2008年在韓國發現的16世紀火槍同為八棱型。Musket一詞源出拉丁文musca,蒼蠅,同時也是拉丁文的一種投擲箭的名字。
歷史
火槍是用一個或兩個竹筒裝上火藥,綁縛在長槍槍頭下面,與敵人交戰時,可先發射火焰燒灼敵兵,再用槍頭刺殺。這種火器在南宋時非常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