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南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灤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灤南發[2010]23號)精神,設立灤南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縣政府職能部門。灤南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定4個職能科室,機構規格為正股級。即:辦公室、發展規劃科、政策法規科(同時掛行政審批服務科的牌子)、執法監察科。下屬事業機構4個,機構規格為股級,即:宣傳指導站、科技指導站(同時掛藥具管理站的牌子)、灤南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辦公室、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1個掛靠機構即:計畫生育協會秘書處是縣計畫生育協會的具體辦事機構,設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副科級事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灤南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點:灤南縣
  • 類型:生育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事業機構,

主要職能

1、擬定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草案,加強對全縣人口規模、人口素質、人口結構及其變化趨勢等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2、根據縣政府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組織中長期人口預測,編制全縣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限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實施和考核。
3、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分析工作。
4、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群團組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職責,推動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綜合治理。
5、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6、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負責對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7、負責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並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8、編報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算、決策,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及使用。協同有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系列保險工作。
9、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10、負責受理人民民眾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來信來訪,查處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正、重要案件。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工作。
11、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涉外工作。
12、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13、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灤南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定4個職能科室,機構規格為正股級。
1、辦公室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資料、信息保密、工作督辦。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辦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事宜。編制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算、決算。依法管理社會撫養費,並對有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人事勞資、機構編制、老幹部服務、行政事務、基礎建設、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保險工作。擬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組織建設,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國家公務員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有關工作的對外交流。承辦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評選和表彰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工作。
2、發展規劃科
主要職責:組織對人口規模、人口素質、人口結構及其發展趨勢等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戰略,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規劃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網路建設。起草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
3、政策法規科(同時掛行政審批服務科的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落實情況。負責監督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政務公開工作、村(居)涉及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村(居)務公開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全國人口和計畫生育獎勵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推動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負責監督、指導全縣生育第一個子女登記卡、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放工作。負責全縣再生育相關工作。
4、執法監察科
主要職責: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指導全縣人口計畫生育信訪工作;調查處理上級機關及領導批辦的案件;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的審核、執法證件的發放工作;負責對全縣政策外生育戶徵收社會撫養費和對計畫生育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事業機構

1、宣傳指導站
主要職責: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新聞、宣傳、文化、教育等部門開展人口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網路建設。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組織協調人口理論學習和研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外宣。負責綜合協調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
2、科技指導站(同時掛藥具管理站的牌子)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負責指導全縣季度普查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小孩及成人殘鑑定、技術併發症鑑定和技術併發症人員管理。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生殖健康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節育技術推廣、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對全縣農村已婚育齡婦女生殖健康免費檢查的指導。負責對全縣農村已婚育齡婦女免費手術的審核工作。負責對計畫生育藥具的倉儲、管理、發放進行指導,監督。負責指導育齡民眾落實藥具措施,負責對基層藥管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縣避孕藥具經營的監督。
3、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落實縣政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各項工作措施。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制度,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檢查和考核評估工作。匯總、分析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通報制度。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機制。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機制。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進行綜合治理。
4、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站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育齡婦女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開展生育、節育、不育為重點的生殖健康服務及相關計畫生育技術科學研究。負責孕前優生檢測服務。負責農村已婚育齡婦女免費生殖健康檢查。
三、灤南縣計畫生育協會秘書處是縣計畫生育協會的具體辦事機構,設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主要職責:負責協會日常檔案的起草、保管。掌握全縣協會工作情況,傳達反饋工作信息。負責調查研究總結工作經驗。負責全縣協會工作的統計、匯總及有關情況的上報。負責會議的籌備和各種活動安排。負責指導協會加強組織建設。負責計生協會會員費的收繳、管理及使用。負責推動基層村(居)自治活動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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