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瀘西縣委、瀘西縣人民政府關於縣鄉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瀘發〔2002〕03號),保留瀘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瀘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的縣政府綜合管理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址:瀘西縣
  • 性質:政府綜合管理工作部門
  • 職能: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日常事務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參與政務、管理事務、搞好服務,辦理縣政府的有關文電;及時了解和反映重大情況,提出處理建議和方案;協調、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的工作。
(二)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縣委、縣人大發給縣人民政府的檔案;辦理縣人民政府上報、下發的檔案、通告、批示、報告;辦理各鄉鎮及縣屬各部門呈縣人民政府的請示或報告。
(三)接待、辦理人民民眾向縣政府的來信、來訪及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辦理上級各部門的信訪案件;聯繫和督促有關部門辦理縣政府的決定事項、縣政府領導交辦的事項和縣人大、縣政協交縣政府辦理的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
(四)負責縣政府的檔案、電報、函、批覆、簡報及相關材料的簽收、登記、傳閱、分發、清退和歸檔工作;負責縣政府上報、下發檔案的草擬、印刷、用印、裝訂、分送等工作。
(五)負責為縣政府機關幹部職工提供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服務。
(六)負責對縣政府機關的辦公設施、附屬設施、宿舍及公共設施(備)的管理;負責機關的基建、調配、修繕工作;負責縣政府車輛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八)負責接待來我縣的上級領導、友鄰地區和各市縣的領導。
(九)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章的管理。
(十)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各種大型會議的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的外事工作和外事往來,負責縣政府的外賓接待工作。
(十二)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內設機構

按照上述職責,瀘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8個職能科(室、處):秘書科、行政科、法制辦(原法規科更名為瀘西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仍為縣政府辦的內設機構)、信息督辦科、接待科、辦文科、保衛科、駐昆辦事處。各科(室、處)的職責分別是:
(一)秘書科
1. 負責縣人民政府文、電的擬稿、校稿、呈批、列印、裝訂、用印、分辦;
2. 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通知、組織、安排和會議記錄;
3. 負責各鄉鎮、各單位向縣人民政府請示、報告事項的處理,並按縣政府領導的批示做好答覆工作;
4. 負責有關電報、電話的處理和上下聯絡工作;
5. 負責安排縣政府領導用車;
6. 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印章的管理;
7. 負責政府機關的保密工作;
8. 負責完成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和縣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科
1. 負責政府機關財務收支的管理,做好工資發放、差旅費報銷、各種單據核銷及房租、水電費收取工作;
2. 負責政府機關辦公用品、職工勞保用品的採購、發放;
3. 負責政府機關房屋、機關公物及水、電的管理;
4. 負責機關環境衛生管理;
5. 負責機關戶口、辦公室車輛、會議室及招待室管理;
6. 負責完成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和縣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法制辦
1. 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和上報備案工作,審查縣屬各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2. 對縣政府的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並提出處理意見;
3. 以縣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的名義承辦行政複議案件,負責行政賠償工作;
4. 為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行政執法提供法律諮詢,並監督其行政執法活動;
5. 協調行政執法中發生的矛盾和爭議;
6. 完成上級法制工作部門交辦的有關任務;
7. 負責人民民眾的法律諮詢,組織或參與行政執法檢查;
8. 受縣長委託承辦行政應訴工作;
9. 負責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10. 開展法制宣傳、執法和法制督查隊伍培訓、政府法制理論研究,研究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和建議,供領導決策。
11. 負責完成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和縣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督辦科
1. 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檔案決定事項和領導交辦事項的催辦、督辦;
2. 負責各種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上報,提供利用;
3. 負責搞好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 負責組織辦理縣人大、縣政協交縣政府辦理的代表建議和委員提案;
5. 負責完成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和縣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接待科
1. 負責上級政府領導及隨行人員、友鄰地區、友鄰市縣領導及隨行人員到我縣指導工作、辦理公務、參觀考察等的食宿接待安排、會議地點安排、用車安排及參觀考察安排;
2. 負責全縣的外事管理和縣人民政府的外賓接待工作;
3. 負責完成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和縣政府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辦文科
1. 負責對縣檔案交換站的管理;
2. 負責縣人民政府檔案的交換、登記、簽收、分送、傳閱、清退、銷毀、立卷歸檔工作;
3. 負責縣人民政府各種函件、信件的寄送;
4. 負責報刊、雜誌的征訂、分送;
5. 負責檔案交換的保密、安全工作;
6. 負責檔案的提供利用;
7. 負責完成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保衛科
1. 負責政府機關大院的治安保衛工作;
2. 負責機關大院的巡查和進出機關陌生人員的查詢及留宿人員的登記管理;
3. 負責機關公用設施安全的維護,對毀壞機關公物的行為進行處理;
4. 負責維護機關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對擾亂機關工作、生活秩序的行為進行處理;
5. 負責機關下班時間各種電話的轉接和情況報告;
6. 負責機關內的綠化及管理工作;
7. 負責完成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駐昆辦事處
1. 負責縣人民政府與駐昆有關單位的聯絡和有關事務的洽談;
2. 辦理縣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3. 負責縣人民政府及各部門領導到昆執行公務的食宿接待;
4. 負責省內外來瀘執行公務和考察人員在昆的接待和事務聯絡;
5. 為縣政府收集和提供經濟、社會事業方面的信息;
6. 負責完成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和縣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瀘西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人員編制由37名減為34名,精簡8.1%。其中:行政編制由27名減為25名,精簡7.4%;工勤人員編制9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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