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溪縣環境保護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環境保護事務的職能部門,成立於1986年。現有幹部職工23人。下設瀘溪縣環境監測站、瀘溪縣環境監察大隊、瀘溪縣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和局辦公室四個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溪縣環境保護局
- 成立:1986年
- 幹部職工:23人
- 稱號:“系統精神文明單位”等
機構概況,主要職能,
機構概況
瀘溪縣環境保護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環境保護事務的職能部門,成立於1986年。現有幹部職工23人。下設瀘溪縣環境監測站、瀘溪縣環境監察大隊、瀘溪縣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和局辦公室四個機構。
在我局幹部職工的精誠團結、共同努力下,我局2005年被省環保局授予“系統精神文明單位”;湘西州人民政府“環保目標管理考核一等獎第一名”等榮譽稱號,為我縣環保工作爭得了榮譽、增添了光彩。
環境保護作為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命脈事業,關乎全縣政治、經濟、文化各領域的可持續發展。經過多年的艱苦努力,全縣環境質量有了大幅度的改善,環保事業取得了輝煌的成績,湧現了諸如被譽為“天然氧吧”之稱的省級文明衛生縣城——白沙鎮,縣環保局數次被 上級主管部門表彰為先進集體。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縣環境保護事業將是一片光明的前景。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縣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協同縣級有關部門制定全縣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措施,組織對全縣環境影響評估。
二、擬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定本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審核縣、鄉(鎮)建設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三、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環境保護行業標準和環境保護地方標準,管理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和環境標誌,有機食品認證,環保產品認定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棄物、噪聲、振動、輻射等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管理地表水、空氣、場環境質量;負責生態環境保護,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排污收費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自然環境保護,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森林公園、飲用水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態多樣性保護工作。
六、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的行政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調查處理全縣環境污染糾紛,調查處理全縣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管理和調查處理環境問題的來信來訪,受縣政府委託,處理涉及縣外環境污染糾紛。
七、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負責審批許可權內的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負責環保“三同時”的監督檢查和需配套的環保設施的驗收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組織制定並實施本縣環保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項目;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參與制定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九、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對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監督性監測,組織編制環境狀況公報以及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教育、宣傳工作;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
十、參與有關環境保護國際合作、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條約國內履約活動,協調實施與履約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參與國內外的有關環保技術合作,學術交流活動。
十一、轉報有關放射(輻射)性環境管理的事項。
十二、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機構編制與人事管理。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