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水市民政局

瀘水市民政局

瀘水市民政局是瀘水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全市民政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水市民政局
  • 性質:瀘水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獲獎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政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指導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城鄉特困人員供養工作、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養老機構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
(三)貫徹落實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法規政策,依法對全市社會團體、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年檢和執法監督;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州委、市委關於在社會組織開展黨的建設工作的各項政策和決策部署,引導和監督社會組織遵守《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國家法律法規,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指導社會組織開展黨建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工作。
(五)貫徹執行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自然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指導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聯檢工作;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和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執行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組織擬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進行慈善組織認定,核發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證書,指導社會捐贈工作;負責社會福利項目管理。
(七)貫徹落實國家養老保障政策,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貫徹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負責殘疾人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開展殘疾人康復及助殘。
(九)貫徹落實《婚姻法》和國家婚姻登記政策法規、推進婚俗改革。
(十)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擬訂殯葬管理法規制度、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負責殯葬服務設施建設和公墓建設。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開展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的政策,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養老、兒童保障政策,擬訂全市養老、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的日常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依法行政、提案議案、檔案、保密、信訪、老乾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等工作;研究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
(二)社會救助股。
擬訂全市社會救助發展規劃,落實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承擔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等工作,統籌分配和管理各項救助資金;負責組織實施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管理指導培訓社會救助購買服務人員;管理檢查指導農村敬老院建設管理工作,為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保障;委託瀘水市居民家庭經濟收入核對中心對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核對,根據居民家庭經濟收入核對中心出具的核對參考報告,全面實行精準施保。統籌推進民政行業扶貧工作,確保兜底保障民眾實現脫貧。擬訂全市臨時救助服務管理政策,完善臨時救助制度。承擔對瀘水市戶籍或在本市長期定居外地戶籍的低收入城鄉困難家庭;在享受低保、特困供養救助後,生活仍然存在困難的低保、特困供養、殘疾人對象;因災害、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災民;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開展“救急難”工作;做好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生活補助工作;解決民眾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問題。指導依託鄉鎮人民政府便民服務中心設立的統一的社會救助申請受理視窗,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打造社會救助“綠色通道”,真正做到讓困難民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三)慈善福利和社會工作及志願服務股。
貫徹執行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福利彩票發行管理辦法;組織擬訂慈善事業發展規劃,進行慈善組織認定,核發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證書,指導社會捐贈工作;負責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福利項目申報、監督管理。在履行慈善事業工作職責時,可使用瀘水市慈善會的名義和印章。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開展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的政策,協商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工作人才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等工作;培育發展社工組織和志願組織發展,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組織社工機構和志願者團隊開展社會活動。
(四)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股。
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進村(居)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開展創建村民自治模範鄉鎮和模範村委會工作;指導鄉(鎮)、村(居)政務公開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建設;指導實施鄉(鎮)民政幹部、村委會幹部和社區幹部業務培訓工作;落實村(居)幹部待遇政策,具體承辦1984年前離職半脫產的原大隊幹部定期定量生活補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入黨農村老黨員和城市無工作、無退休待遇老黨員定期生活補助、村幹部待遇相關工作;承擔瀘水市社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瀘水市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具體工作。負責自然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命名、變更和人民政府駐地的遷移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聯檢工作;參與市際間的邊界勘定及界務管理工作;協調縣(市)之間邊界爭議;負責市、鄉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牽頭編制瀘水市行政區域界線詳圖和標準地名圖;承擔全市地名區劃信息系統管理工作;承辦瀘水市地名管理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在履行區劃地名管理工作職責時,可使用瀘水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
(五)計畫財務股。擬訂民政事業經費使用發展規劃、財務規章並監督執行;編制資金計畫,掌握資金使用,做好資金分析,執行報銷標準,按時向上級報送報表;負責局機關民政事業經費的預、決算工作;負責民政事業經費州、市下達的各項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負責全市民政系統財務統計;組織協調民政經費投入項目的績效申報工作;負責局及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健全各種帳目,及時記帳,做到準確、及時、真實、完整、帳據一致、帳目一致;按時做好帳目匯總、統計報表和歸檔。
(六)社會組織黨委辦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股。
承擔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負責社會組織開展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和監督社會組織遵守《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國家黨紀法規,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導社會組織開展黨的宣傳工作、教育工作、組織工作、紀律檢查工作、民眾工作、統一戰線工作,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在履行社會組織黨委工作職責時,可使用中共瀘水市民政局社會組織委員會和中共瀘水市民政局社會組織委員會辦公室的印章。承擔全市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和監督責任。依法對全市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年檢和執法監督;指導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並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社會組織信息化建設工作;受理有關投訴和舉報,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取締非法組織;負責社會組織突發敏感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管理省、州民政部門委託管理的在瀘水的社會組織。在履行社會組織工作職責時,可使用瀘水市
(七)社會事務股。
負責推進婚俗改革,負責邊民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華僑婚姻辦理工作,承擔全市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殘疾人社會福利,負責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指導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協調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員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對殯葬服務機構監督與管理,指導瀘水市殯葬服務管理中心工作,督促檢查殯葬行業依法經營和開晨服務;負責對經營性公墓建設的逐級上報工作;負責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審批工作,並上報州民政局備案;指導全市範圍內亂埋亂葬、大墓、豪華墓、活人墓清理整頓工作,殯葬執法工作由相關執法部門執行。
(八)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管理股。
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求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機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養老服務和老年人福利機構、農村敬老院項目建設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孤兒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段佳敏

獲獎榮譽

2021年4月30日,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表彰為“雲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2年9月,擬獲推薦申報“全國社會救助工作先進單位”。
瀘水市民政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