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瀘市府辦函〔2020〕1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單位):

  《瀘州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2020年市食安委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2日
  • 實施時間:2020年
  • 發布單位: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在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民眾滿意為目標,著力解決人民民眾關心擔心憂心的食品安全問題,大力推進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切實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爭創全省經濟副中心作出貢獻。
  一、全面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以“四個最嚴”為根本遵循,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食品安全的重大決策部署,不斷推進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各區縣黨委政府,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二)推動地方黨政領導乾趨腳部食品安全責任落實。強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臘探跨欠》,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朵拳滲責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清單,對照清單履職盡責。嚴格執行《食安委工作規則》,充分發揮食安委成員單位職能,形成食品安全齊抓共管合力。將食品安全跟蹤督辦、履職檢查、評議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考核、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市食安辦,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三)切實增強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健全食品安全投入保障機制,將食品安全協管員工作經費,抽檢監測、應急處置等食品安全經費納入財政保障。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執法能力、快檢能力建設,將執法力量向基層一線傾斜,加大監管執法和應急處置裝備配備,確保能夠滿足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執法的需要。(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落實食品安全報告制度。將食品安全作為黨諒察習委會報告和政府工作報告內容。每年12月底前向上級黨委政府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及時總結提煉各地食品安全工作中好的做法,做好經驗推廣。(各區縣黨委政府,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二、深入推進“雙安雙創”示範引領行動
  (一)深入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健全完善市、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五級聯創”工作體系,明確監管事權,壓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您提講遷手段,促進屬地管理責任和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創建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二)鞏固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縣創建成果。2020年是我市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市資格複審年,各區縣要鞏固提升創建成果,提升監管水平。進一步落實政府、部門、企業責任;健全監管網路、檢測體系、執法體系;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落實到產前、產中、產後各環節,實現有效的全程監管;堅持問題導向,完善體制機制,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創建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三)指導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創建。對已創建成功的省級食品安全示範區縣開展“回頭看”工作,鞏固提升創建成果。對正在創建的區縣加大指導力度,按照創建工作進度,對照創建灶拔循標準,開展自查自評,及時補齊“短板”,確保創建成功。動員全市積極推進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創建工作。(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創建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四)紮實開展示範細胞建設。以基層示範創建為抓手,在超市、農貿市場、農產品交易市場、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中廣泛開展食品安全示範創建工作,通過組織參觀、經驗交流等方式,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充分發揮先進引領作用,提升創建實效。(市食安辦,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創建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五)加強村(社區)食品安全工作指導。進一步強化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實用性培訓,保障待遇落實,提升工作能力。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協管員工作考核,表揚先進,樹立典型,激發全市各地協管員參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大力推進食品安全基層治理。(市、區縣食安辦,市、區縣財政局,市、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紮實推進食承企放品安全日常監管
  (一)加強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集中整治水果蔬菜、肉禽蛋等食用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和非法添加問題,加大農產品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對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零容忍。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持續推進食用農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督促市場管理者、售賣者嚴格落實法定義務責任。加強活禽屠宰場所檢查,逐步引導規範活禽屠宰行為。(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竹業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深入整治保健市場亂象。集中精力整治保健市場亂象問題,督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保健食品標籤標註警示用語規範,嚴厲打擊利用包括會議、講座、健康諮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廣告、非法行銷,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等部門)
  (三)大力提升校園食品安全水平。壓實校長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建立食材追溯體系,加強供應鏈跟蹤監管,從源頭排除風險隱患。大力推進學校食堂“網際網路+明廚亮灶”建設,提升校園食品安全監管現代化水平。確保全市學校食堂“明廚亮灶”覆蓋率達100%,80%以上學校食堂達到量化分級良好(B級)及以上。(市教育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全面規範“三小”行業。嚴格落實《瀘州市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實施細則》,做好“三小”備案登記管理,食品小經營店和攤販登記備案率達90%。加強“三小”日常監管,突出加強對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過期下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探索建設規範化食品小作坊加工園區,對無法保證食品安全的堅決予以取締。(市市場監管局)規範設立食品攤販集中經營街區。(市城管執法局)組織開展無證無照生產白酒“小作坊”專項整治,確保白酒生產安全和環境安全。(市酒業發展局)
  (五)全面加強大型企業、大宗食品、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管和保障。一是抓好大型企業監管。建立大型企業食品安全聯席會議機制。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標準,規範標籤說明書和廣告,嚴格實施過程控制,建立完善召回機制、追溯機制。督促高風險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鼓勵企業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規範入網食品經營者實名登記。二是抓好大宗食品監管。以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為重點,對肉製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食用植物油、大米、白酒(特別是散裝白酒)、蔬菜製品等進行重點監管,抓好食品安全基礎保障。三是抓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完善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機制,指導把控食品安全關鍵點,及時監督整改食品安全隱患,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市場監管局)
  (六)推進餐飲質量提升工程。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全市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建設覆蓋率達85%以上,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採用“網際網路+明廚亮灶”形式,推進智慧管理;加強網路訂餐食品安全監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網商家依法經營,支持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升餐飲行業標準化水平,規範快餐、團餐等大眾餐飲服務。(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會展局)聚焦餐廚廢棄物處置,嚴格執行《瀘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儲存、處置工作,加強餐飲廢棄油脂流向監管,督促企業建立油脂流向台賬,集中整治火鍋行業用油,嚴厲打擊廢棄油脂回流餐桌的違法行為。(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
  (七)加大冷鏈運輸及儲存監管。加強覆蓋基地、物流配送、批發等環節的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市商務會展局)加強對城市冷鏈運輸物流市場的監督管理,完善冷鏈運輸服務規範。(市交通運輸局)加強對冷鏈運輸物流車輛通行的監督管理。(市公安局)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保障其生產經營需冷鏈運輸產品的質量安全。(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四、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一)落實質量安全管理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要結合實際設立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崗位人員的法規知識抽查考核力度。健全食品安全內部管控責任機制和全過程質量安全保障機制,推進企業自查制度,酒類產品、嬰幼兒食品、大型肉製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要做到全面覆蓋。(市市場監管局)
  (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和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推進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規模主體及其產品率先實現可追溯。運用“網際網路+智慧監管”,逐步實現企業信息追溯體系與智慧食安監管平台對接,接受政府監督,互通互享信息。(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會展局、市酒業發展局)
  (三)推行落實主體責任述職報告。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對食品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開展自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情況,應當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及時報告屬地監管部門。監管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行全過程監管,對風險等級不同的企業分類檢查,一般風險企業按比例“雙隨機”抽查,高風險企業重點檢查,對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倒逼企業做到問題早發現,隱患早排查。每年組織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作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履職報告。(市市場監管局)
  五、加強食品安全抽檢及風險研判和應急處置
  (一)完善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加大監測醫院反饋信息研判,強化食源性疾病監測。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任務,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會商,及時通報會商結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瀘州海關)建立不同時段、不同品種、不同領域食品安全問題提醒機制。(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瀘州海關)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市農業農村局)強化糧食質量安全監測,開展政策性糧食庫存大清查工作。組織開展原糧質量調查,發布質量信息。妥善做好超標稻穀收購處置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完善進出口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向上級報告監測情況。(瀘州海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加大食品接觸材料監測力度,及時進行風險會商。(市市場監管局)
  (二)紮實開展抽檢快檢工作。組織實施省級、市級食品安全抽檢計畫,加大重點區域、企業、品種、項目抽檢監測力度,擴大抽檢覆蓋面,提高問題發現率和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率,提高抽檢效能。積極發揮市(區、縣)檢測中心、縣級快檢車、各地超市及農貿市場快檢室的作用,充分利用快速檢測手段,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聚焦人民民眾一日三餐消費的大宗食品,加大肉蛋奶、米麵油、果菜茶的檢查和抽檢頻次,及時排查風險隱患。面向公眾組織開展“你點我檢”活動。(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瀘州海關)
  (三)加強食品安全應急演練。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健全應急處置方案,加強應急工作演練,區縣落實每2年至少開展1次食品安全應急演練。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預警監測、組織指揮、應急保障、信息報告制度和工作體系,提升應急回響、現場處置、醫療救治能力。(各區縣人民政府,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四)定期分析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開展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數據統計分析工作,掌握諮詢熱點、投訴和舉報熱點問題,及時發布民眾關注的食品安全信息。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有針對性的整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精準打擊違法犯罪問題。(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
  (五)加強食品安全輿情引導。加大食品安全網上輿情監測研判力度,及時發布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風險警示或消費提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加強部門工作聯動,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熱點問題和輿情事件,綜合治理食品安全謠言,正確引導輿論,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各區縣人民政府,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六、深入推進源頭污染治理
  (一)紮實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夯實產地環境,淨化源頭治理,加快推進我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及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基礎信息調查工作,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繼續深入推進耕地質量調查監測,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實施分類管理。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推動完成受污染土壤耕地治理。(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
  (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七大專項行動。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加強農田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廣清潔化生產和生態化產業模式。持續開展農藥及農藥殘留、獸用抗菌藥、“瘦肉精”、私屠濫宰、水產品“兩藥”、生鮮乳違禁物質、農資打假等專項整治行動,聚焦農藥獸藥使用減量,著力解決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等問題,提升農產品質量。(市農業農村局)
  七、保持高壓態勢嚴懲違法犯罪
  (一)突出打擊重點。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經營走私凍品、加工銷售病死畜禽、非法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開展重點敏感高風險進出口食品專項檢查,加大對食品走私行為打擊力度。深入實施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和“黑作坊”。(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瀘州海關等部門)
  (二)加強行刑銜接。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協作,統一法律適用,不斷完善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和信息發布等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作,解決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取證難、移送難、入罪難,以及涉刑案件涉案產品認定等問題。(市委政法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三)嚴懲違法犯罪。嚴格執行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落實處罰到人、從業禁止、從重處罰的有關規定,提高違法成本。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的刑事處罰力度,積極開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加大案件信息公開力度。(市委政法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四)建立企業信用懲戒機制。加大誠信體系建設,推行企業公開承諾、自查報告、“黑名單”制度,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持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制定食品領域聯合獎懲規範,加大對失信食品生產經營者聯合懲戒力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八、大力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推進許可認證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改革,最佳化許可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全面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管理。啟動保健食品清理換證工作。推進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市市場監管局)
  (二)推進品牌創建。積極培育和打造區域名牌、馳名商標、國家地理標誌等“瀘字號”品牌。推行農業標準化示範區創建,加快區域公用品牌和優質農產品品牌培育,宣傳推介瀘州本土知名品牌“走出去”。以優質果蔬、優質畜禽、特色水產、林下產業為重點,加快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提高農產品質量,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力爭獲證產品達到203個。(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開展“放心糧油”行動。實施優質糧食工程,積極開展“放心糧油”行動。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建設,提高監測數量,擴大監測範圍,強化監測結果套用。加強糧食質量監督檢查,督促糧食企業嚴守收儲和出庫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部門)
  (四)大力推進小作坊治理提升。以示範試點建設為引領,將我市紅色旅遊、地域品牌、特色傳統食品等資源優勢與扶貧攻堅、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等戰略工程有效結合,把食品小作坊作為本地文化傳播、精準扶貧、增收致富的重要舉措,統籌規劃、因地制宜,推進地域特色小作坊提檔升級。(市商務會展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九、大力開展宣傳引導
  組織開展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持續開展食品安全進農村、進企業、進社區等宣傳活動,提升公眾食品安全素養,改變不潔飲食習俗,避免誤采誤食,防止發生食源性疾病。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對各類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持續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強化科普知識宣傳教育,讓食品安全知識走進課堂,成為中國小自選課程必備內容。通過“小手牽大手”行動,引導公眾健康消費、理性消費,發動全民參與食品安全共建行動。(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十、著力構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一)積極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依法公開行政監管和處罰的標準、依據、結果,通過人大政協視察調研、媒體開放日、食品安全新聞通氣會等方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支持行業協會建立行規行約和獎懲機制,強化行業自律。鼓勵新聞媒體準確客觀報導食品安全問題,有序開展食品安全輿論監督。(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滿意度測評。鼓勵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食品安全進行評價,主動分析食品安全問題,增強工作靶向和治理導向。(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三)完善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工作機制。建立完善專委會工作制度機制,規範專委會運行。組織專家開展決策諮詢服務、風險研判和預警交流、學習培訓活動等,提升專家服務發展的能力。加強專委會內部、專家之間、專家與監管人員間的溝通交流,做到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四)企業和從業人員法治宣傳。加強對食品企業和從業人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以案釋法、以案普法,引導樹立主體意識、風險意識、責任意識、誠信意識、自律意識、法治意識,不斷提高依法生產經營管理的能力。(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科協等部門)
  (五)完善投訴舉報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企業內部知情人舉報食品研發、生產、銷售等環節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惡意舉報非法牟利的行為,要依法嚴厲打擊。(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習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堅持黨政同責、社會共治,堵源頭、防風險、嚴監管、重打擊,全面增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民眾食品安全滿意度。
二、政策依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畫,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實施。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每年初都要出台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省委督效辦印發《2019年度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工作目標任務及考評細則》(川委督效辦〔2019〕36號)中明確要求,市(州)黨委政府要制定本地食品安全年度重點工作計畫,並向社會公布。
三、工作目標
推動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屬地責任落實,積極推進實施食品安全戰略,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全力推動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及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從嚴監管,齊抓共管,嚴把食品安全每一道關口,確保廣大人民民眾吃得更放心、更健康。
四、主要內容
《重點工作安排》主要分為十個方面,共四十條。包括全面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深入推進“雙安雙創”示範行動,紮實推進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食品安全抽檢研判和應急處置,深入推進源頭污染治理,保持高壓態勢嚴懲違法犯罪,大力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大力開展宣傳引導,著力構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三)指導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創建。對已創建成功的省級食品安全示範區縣開展“回頭看”工作,鞏固提升創建成果。對正在創建的區縣加大指導力度,按照創建工作進度,對照創建標準,開展自查自評,及時補齊“短板”,確保創建成功。動員全市積極推進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創建工作。(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創建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四)紮實開展示範細胞建設。以基層示範創建為抓手,在超市、農貿市場、農產品交易市場、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中廣泛開展食品安全示範創建工作,通過組織參觀、經驗交流等方式,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充分發揮先進引領作用,提升創建實效。(市食安辦,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創建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五)加強村(社區)食品安全工作指導。進一步強化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實用性培訓,保障待遇落實,提升工作能力。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協管員工作考核,表揚先進,樹立典型,激發全市各地協管員參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大力推進食品安全基層治理。(市、區縣食安辦,市、區縣財政局,市、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紮實推進食品安全日常監管
  (一)加強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集中整治水果蔬菜、肉禽蛋等食用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和非法添加問題,加大農產品風險監測和監督抽檢,加大行政處罰力度。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對不合格食用農產品零容忍。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持續推進食用農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督促市場管理者、售賣者嚴格落實法定義務責任。加強活禽屠宰場所檢查,逐步引導規範活禽屠宰行為。(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竹業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深入整治保健市場亂象。集中精力整治保健市場亂象問題,督促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保健食品標籤標註警示用語規範,嚴厲打擊利用包括會議、講座、健康諮詢在內的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廣告、非法行銷,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等部門)
  (三)大力提升校園食品安全水平。壓實校長第一責任人責任,落實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建立食材追溯體系,加強供應鏈跟蹤監管,從源頭排除風險隱患。大力推進學校食堂“網際網路+明廚亮灶”建設,提升校園食品安全監管現代化水平。確保全市學校食堂“明廚亮灶”覆蓋率達100%,80%以上學校食堂達到量化分級良好(B級)及以上。(市教育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全面規範“三小”行業。嚴格落實《瀘州市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實施細則》,做好“三小”備案登記管理,食品小經營店和攤販登記備案率達90%。加強“三小”日常監管,突出加強對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過期下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探索建設規範化食品小作坊加工園區,對無法保證食品安全的堅決予以取締。(市市場監管局)規範設立食品攤販集中經營街區。(市城管執法局)組織開展無證無照生產白酒“小作坊”專項整治,確保白酒生產安全和環境安全。(市酒業發展局)
  (五)全面加強大型企業、大宗食品、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管和保障。一是抓好大型企業監管。建立大型企業食品安全聯席會議機制。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標準,規範標籤說明書和廣告,嚴格實施過程控制,建立完善召回機制、追溯機制。督促高風險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鼓勵企業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規範入網食品經營者實名登記。二是抓好大宗食品監管。以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為重點,對肉製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食用植物油、大米、白酒(特別是散裝白酒)、蔬菜製品等進行重點監管,抓好食品安全基礎保障。三是抓好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完善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機制,指導把控食品安全關鍵點,及時監督整改食品安全隱患,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市場監管局)
  (六)推進餐飲質量提升工程。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全市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建設覆蓋率達85%以上,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採用“網際網路+明廚亮灶”形式,推進智慧管理;加強網路訂餐食品安全監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網商家依法經營,支持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升餐飲行業標準化水平,規範快餐、團餐等大眾餐飲服務。(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會展局)聚焦餐廚廢棄物處置,嚴格執行《瀘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加強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儲存、處置工作,加強餐飲廢棄油脂流向監管,督促企業建立油脂流向台賬,集中整治火鍋行業用油,嚴厲打擊廢棄油脂回流餐桌的違法行為。(市城管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
  (七)加大冷鏈運輸及儲存監管。加強覆蓋基地、物流配送、批發等環節的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市商務會展局)加強對城市冷鏈運輸物流市場的監督管理,完善冷鏈運輸服務規範。(市交通運輸局)加強對冷鏈運輸物流車輛通行的監督管理。(市公安局)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保障其生產經營需冷鏈運輸產品的質量安全。(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
  四、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一)落實質量安全管理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要結合實際設立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崗位人員的法規知識抽查考核力度。健全食品安全內部管控責任機制和全過程質量安全保障機制,推進企業自查制度,酒類產品、嬰幼兒食品、大型肉製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要做到全面覆蓋。(市市場監管局)
  (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和食品生產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推進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規模主體及其產品率先實現可追溯。運用“網際網路+智慧監管”,逐步實現企業信息追溯體系與智慧食安監管平台對接,接受政府監督,互通互享信息。(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會展局、市酒業發展局)
  (三)推行落實主體責任述職報告。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對食品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開展自查,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情況,應當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及時報告屬地監管部門。監管部門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行全過程監管,對風險等級不同的企業分類檢查,一般風險企業按比例“雙隨機”抽查,高風險企業重點檢查,對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倒逼企業做到問題早發現,隱患早排查。每年組織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作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履職報告。(市市場監管局)
  五、加強食品安全抽檢及風險研判和應急處置
  (一)完善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加大監測醫院反饋信息研判,強化食源性疾病監測。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任務,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會商,及時通報會商結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瀘州海關)建立不同時段、不同品種、不同領域食品安全問題提醒機制。(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瀘州海關)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市農業農村局)強化糧食質量安全監測,開展政策性糧食庫存大清查工作。組織開展原糧質量調查,發布質量信息。妥善做好超標稻穀收購處置工作。(市發展改革委)加強進出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完善進出口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向上級報告監測情況。(瀘州海關、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加大食品接觸材料監測力度,及時進行風險會商。(市市場監管局)
  (二)紮實開展抽檢快檢工作。組織實施省級、市級食品安全抽檢計畫,加大重點區域、企業、品種、項目抽檢監測力度,擴大抽檢覆蓋面,提高問題發現率和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率,提高抽檢效能。積極發揮市(區、縣)檢測中心、縣級快檢車、各地超市及農貿市場快檢室的作用,充分利用快速檢測手段,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隱患排查。聚焦人民民眾一日三餐消費的大宗食品,加大肉蛋奶、米麵油、果菜茶的檢查和抽檢頻次,及時排查風險隱患。面向公眾組織開展“你點我檢”活動。(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瀘州海關)
  (三)加強食品安全應急演練。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健全應急處置方案,加強應急工作演練,區縣落實每2年至少開展1次食品安全應急演練。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預警監測、組織指揮、應急保障、信息報告制度和工作體系,提升應急回響、現場處置、醫療救治能力。(各區縣人民政府,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四)定期分析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開展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數據統計分析工作,掌握諮詢熱點、投訴和舉報熱點問題,及時發布民眾關注的食品安全信息。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有針對性的整治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精準打擊違法犯罪問題。(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
  (五)加強食品安全輿情引導。加大食品安全網上輿情監測研判力度,及時發布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風險警示或消費提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加強部門工作聯動,妥善處置食品安全熱點問題和輿情事件,綜合治理食品安全謠言,正確引導輿論,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各區縣人民政府,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六、深入推進源頭污染治理
  (一)紮實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夯實產地環境,淨化源頭治理,加快推進我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及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基礎信息調查工作,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繼續深入推進耕地質量調查監測,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實施分類管理。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推動完成受污染土壤耕地治理。(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
  (二)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七大專項行動。實施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加強農田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廣清潔化生產和生態化產業模式。持續開展農藥及農藥殘留、獸用抗菌藥、“瘦肉精”、私屠濫宰、水產品“兩藥”、生鮮乳違禁物質、農資打假等專項整治行動,聚焦農藥獸藥使用減量,著力解決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等問題,提升農產品質量。(市農業農村局)
  七、保持高壓態勢嚴懲違法犯罪
  (一)突出打擊重點。嚴厲打擊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經營走私凍品、加工銷售病死畜禽、非法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開展重點敏感高風險進出口食品專項檢查,加大對食品走私行為打擊力度。深入實施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和“黑作坊”。(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瀘州海關等部門)
  (二)加強行刑銜接。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協作,統一法律適用,不斷完善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和信息發布等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作,解決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案件取證難、移送難、入罪難,以及涉刑案件涉案產品認定等問題。(市委政法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三)嚴懲違法犯罪。嚴格執行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落實處罰到人、從業禁止、從重處罰的有關規定,提高違法成本。加大對食品安全犯罪行為的刑事處罰力度,積極開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加大案件信息公開力度。(市委政法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四)建立企業信用懲戒機制。加大誠信體系建設,推行企業公開承諾、自查報告、“黑名單”制度,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持續推進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制定食品領域聯合獎懲規範,加大對失信食品生產經營者聯合懲戒力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八、大力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推進許可認證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改革,最佳化許可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全面推進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電子證書管理。啟動保健食品清理換證工作。推進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市市場監管局)
  (二)推進品牌創建。積極培育和打造區域名牌、馳名商標、國家地理標誌等“瀘字號”品牌。推行農業標準化示範區創建,加快區域公用品牌和優質農產品品牌培育,宣傳推介瀘州本土知名品牌“走出去”。以優質果蔬、優質畜禽、特色水產、林下產業為重點,加快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誌農產品,提高農產品質量,推進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強農,力爭獲證產品達到203個。(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開展“放心糧油”行動。實施優質糧食工程,積極開展“放心糧油”行動。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建設,提高監測數量,擴大監測範圍,強化監測結果套用。加強糧食質量監督檢查,督促糧食企業嚴守收儲和出庫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部門)
  (四)大力推進小作坊治理提升。以示範試點建設為引領,將我市紅色旅遊、地域品牌、特色傳統食品等資源優勢與扶貧攻堅、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等戰略工程有效結合,把食品小作坊作為本地文化傳播、精準扶貧、增收致富的重要舉措,統籌規劃、因地制宜,推進地域特色小作坊提檔升級。(市商務會展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
  九、大力開展宣傳引導
  組織開展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持續開展食品安全進農村、進企業、進社區等宣傳活動,提升公眾食品安全素養,改變不潔飲食習俗,避免誤采誤食,防止發生食源性疾病。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對各類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持續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強化科普知識宣傳教育,讓食品安全知識走進課堂,成為中國小自選課程必備內容。通過“小手牽大手”行動,引導公眾健康消費、理性消費,發動全民參與食品安全共建行動。(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十、著力構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一)積極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依法公開行政監管和處罰的標準、依據、結果,通過人大政協視察調研、媒體開放日、食品安全新聞通氣會等方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支持行業協會建立行規行約和獎懲機制,強化行業自律。鼓勵新聞媒體準確客觀報導食品安全問題,有序開展食品安全輿論監督。(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滿意度測評。鼓勵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食品安全進行評價,主動分析食品安全問題,增強工作靶向和治理導向。(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三)完善食品安全專家委員會工作機制。建立完善專委會工作制度機制,規範專委會運行。組織專家開展決策諮詢服務、風險研判和預警交流、學習培訓活動等,提升專家服務發展的能力。加強專委會內部、專家之間、專家與監管人員間的溝通交流,做到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四)企業和從業人員法治宣傳。加強對食品企業和從業人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以案釋法、以案普法,引導樹立主體意識、風險意識、責任意識、誠信意識、自律意識、法治意識,不斷提高依法生產經營管理的能力。(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科協等部門)
  (五)完善投訴舉報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舉報獎勵制度。鼓勵企業內部知情人舉報食品研發、生產、銷售等環節中的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惡意舉報非法牟利的行為,要依法嚴厲打擊。(市食安委成員單位)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習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堅持黨政同責、社會共治,堵源頭、防風險、嚴監管、重打擊,全面增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民眾食品安全滿意度。
二、政策依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畫,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實施。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每年初都要出台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省委督效辦印發《2019年度市(州)和省直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工作目標任務及考評細則》(川委督效辦〔2019〕36號)中明確要求,市(州)黨委政府要制定本地食品安全年度重點工作計畫,並向社會公布。
三、工作目標
推動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屬地責任落實,積極推進實施食品安全戰略,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全力推動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及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從嚴監管,齊抓共管,嚴把食品安全每一道關口,確保廣大人民民眾吃得更放心、更健康。
四、主要內容
《重點工作安排》主要分為十個方面,共四十條。包括全面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深入推進“雙安雙創”示範行動,紮實推進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食品安全抽檢研判和應急處置,深入推進源頭污染治理,保持高壓態勢嚴懲違法犯罪,大力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大力開展宣傳引導,著力構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