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

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

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是瀘州市龍馬潭區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瀘州市龍馬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瀘龍委發〔2010〕14號)檔案精神,設立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簡稱區民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
  • 地區:瀘州市
  • 國家:中國
  • 歷史: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對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社會組織進行執法監督管理,配合區行政審批局做好登記工作。
(三)牽頭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區街鎮及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申報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貫徹落實婚姻登記法律、規章和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落實殯葬管理工作法律、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殯葬事業發展規劃,管理監督和檢查殯葬事務工作。
(八)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擬訂殘疾人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協助上級做好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協助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承擔城鄉老年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十)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擬訂區級兒童關愛保護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決策部署和要求,承擔全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四)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安全、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健全完善懲防體系制度機制。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民眾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八)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安全生產監管股、規劃財務股、統計股)。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對外協調、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信訪事項的接待、處理、分析、排查和化解,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協調處理有關民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指導全區民政系統信訪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執法監督、行政應訴、行政調解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報備和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民政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並監督中央和省級、市級、區級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統計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勞動工資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協助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二)社會事務股(兒童福利股)。貫徹落實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實施辦法並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前置審查管理和執法監督;配合區行政審批局做好全區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貫徹實施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擬訂區級兒童關愛保護保障政策並牽頭實施;健全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區地名規劃,發布標準地名;承擔全區街鎮及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區、街鎮政府駐地遷移的申報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鎮、街、路、巷、村等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瀘州市龍馬潭區行政區劃圖。組織實施婚姻、殯葬管理政策。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殯葬事業發展規劃。指導並監督婚姻登記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婚姻登記工作,指導並監督殯葬服務相關工作。承擔殯葬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三)福利慈善養老救助股。組織實施殘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難群體福利、政策、標準,參與擬訂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承辦中央、省級、市級、區級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承擔全區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導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並監督實施,健全為老志願服務制度。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幫扶、關愛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並監督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城鄉老年社會組織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愛老宣傳工作。協助上級做好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承擔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股(社會組織黨建股、內部審計股)。擬訂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村(居)務公開。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推動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健康發展。擬訂區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相關指導性檔案及制度,加強督促檢查,推動工作落實;會同區級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做好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黨組織隸屬關係理順、黨建陣地標準化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及教育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現任領導

徐 剛 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區民政局全面工作。
閔成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機關事務、規劃財務、人事、信訪維穩、依法治區、國家安全、保密機要、目標考核、信息宣傳、掃黑除惡、文明城市、基層政權、社區治理、鄉村振興、社會工作、機關黨建、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離退休幹部管理、共青團和婦女工作。分管辦公室(規劃財務股)、基層政權和社區治理股(社會組織黨建股、內部審計股)。聯繫區老年大學工作。
袁健 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社會救助、社會事務、婚姻登記、兒童保障、脫貧攻堅、環境保護、安全、養老服務、區劃地名、福利慈善、工會、社會組織工作。分管社會事務股(兒童福利股)、福利慈善養老救助股(安全生產監管股)。聯繫區社會福利救助中心、區殯葬管理所工作。

人員編制

瀘州市龍馬潭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含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區老齡辦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主任科員1名、副主任科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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