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納溪區林業和竹業局

瀘州市納溪區林業和竹業局

瀘州市納溪區林業和竹業局是瀘州市納溪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由區林業局更名而來,為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林業竹業建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林業竹業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林業竹業發展政策、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
(二)組織全區林業竹業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實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等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指導以植樹種竹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林業竹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管理。
(三)負責全區森林、濕地、荒漠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監督管理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計畫執行和林木的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並指導實施和監督管理。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五)指導全區林業竹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擬訂林業竹業產業發展規劃、年度實施方案。指導現代林業竹業園區建設、特色經濟林、林下經濟、花卉、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等產業,推進綠色產業發展。組織指導林竹產品質量監督。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六)指導全區林業竹業種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林木種子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竹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子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竹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七)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八)負責推進全區林業改革工作。指導林業行業重大改革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竹業發展、維護林業竹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流轉經營改革工作。
(九)指導全區林業竹業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火災防治規劃;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火險信息。組織指導林區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維護林區安全。
(十)負責全區林業行業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工作。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政處罰工作。指導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全面依法治林工作和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十一)指導全區林業竹業區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提出行業預算內投資、區級以上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核報、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組織實施林業竹業生態補償。牽頭負責生態扶貧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林業竹業科技、教育與對外交流工作。組織實施林業竹業科學研究,試驗示範、成果推廣運用、教育培訓,指導全區林業竹業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林業竹業數位化建設。組織開展林業竹業對外交流與區域協作事務。
(十三)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能轉變。圍繞高質量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力度,高質量實施綠化納溪行動,高水平推進數字林業竹業產業發展,加快實現林業竹業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統一推進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工作。做好花卉產業發展歸口管理服務工作。
(十六)與區應急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林竹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火災防治規劃,組織實施防護標準,負責全區防火宣傳教育、野外火源管控、日常巡護、隱患排查整治、監測預警、基礎設施建設、專業防火隊伍組建管理、未達到森林火災應急預案中啟動應急回響條件的初期火情火災處置、牽頭災損評估等工作,一旦火災達到本級應急回響最低條件,區林竹局第一時間提請區應急指揮機構啟動相應等級應急回響。區應急局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預防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森林火災防治工作,在接到區林竹局關於啟動應急回響的申請後,第一時間協調、指揮調度啟動相應等級應急回響的森林火災撲救,發布災情信息,協調做好火場應急保障,指導森林消防隊伍靠前駐防,組織指導受火災影響民眾臨時安置、災民救助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局機關管理事項,負責制定並組織執行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負責文秘、目標考核、督查督辦、政務公開、信息宣傳、數位化建設、人事管理、教育培訓、檔案管理、機要保密、退休人員管理、資產監管、後勤保障等工作。指導全區林業竹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組織和監督部門預決算執行,監督管理預算內投資項目。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賬務管理工作。指導政策性金融貸款工作。
(二)生態保護修復股。負責落實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組織實施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公益林等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竹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發展。指導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預測預報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管理林業竹業種子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生態扶貧工作,組織相關生態扶貧補償制度的實施。承擔區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股。擬訂全區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監督指導國有森林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計畫執行。組織開展全區森林、濕地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組織實施公益林管理工作。指導編制並實施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指導管理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工作。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行政處罰工作。牽頭負責做好全區林業行業重大改革工作。牽頭負責林業竹業綜合統計。牽頭負責全面依法治林和林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林地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林地保護利規劃。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組織相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及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信訪工作。
(四)森林火災預防股。負責區林竹安全相關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防火規劃。組織實施防護標準。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防火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督促檢查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火險信息。
(五)林竹產業發展股。擬訂全區林業竹業發展規劃,編制林業竹業產業年度生產投資計畫與實施方案。擬訂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導現代林業園區建設、特色經濟林、林下經濟、花卉、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等產業,推進綠色產業發展。組織指導林竹產品質量監督。組織指導開展全區林業竹業科技教育、對外交流、區域協作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唐廷俊 黨組書記、局長
王良鷹 黨組成員、副局長
吳 雷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程 亮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 靜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易華宇 竹產業高質量發展中心主任

辦公地址

納溪區新樂鎮大河村5組99號(西部國際高新林竹產業園)

辦公時間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30(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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