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縣林業和竹業局

珙縣林業和竹業局

珙縣林業和竹業局是珙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由珙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縣林業和竹業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和竹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珙縣林業和竹業局
  • 辦公地址:珙縣巡場鎮濱河西街南一段10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和竹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林業和竹業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縣森林、濕地、石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推進全縣林業和竹業數位化建設。
(二)組織全縣林業和竹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竹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竹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竹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縣森林、竹業、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縣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石漠調查,組織擬訂石漠化防治規劃,監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全縣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國家公園申報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縣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縣林業和竹業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全縣林業和竹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竹材利用政策,指導林、竹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林業和竹業現代園區建設、花卉、特色經濟林、森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推進林業和竹業綠色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縣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竹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全縣林業和竹業縣級以上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竹業預算內投資、縣級以上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核報、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和竹業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竹業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竹業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和竹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竹業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石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投資促進、統計等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圍繞高質量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高質量實施綠化全縣行動,高水平推進數字林業竹業建設,加快實現林業竹業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統一推進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
(十七)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縣應急局與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水利局、縣林業竹業局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縣應急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水利局、縣林業竹業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縣應急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縣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救災,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全縣應對較大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規劃局、縣水利局、縣林業竹業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合,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縣林業竹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森林火災防治規劃。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傳送森林火險信息。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必要時,縣林業竹業局可以提請縣應急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防火辦)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黨鳳廉政建設、紀律作風建設、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等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對外聯繫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林業和竹業防火等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等工作。
(二)生態保護修復與竹產業發展股(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落實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制定造林營林,綠化中,長期發展規劃。編製造林營林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生態公益林、各類商品林的建設。負責制定全縣林竹資源培育相關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森林生態旅遊開發、發展與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和竹業產業化經營,產業結構調整及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推進林業和竹業綠色產業發展。承擔林業和竹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指導全縣基層林業站、國有林場的建設、管理和發展,指導種質資源保護工作,承擔全縣石漠化動態監測工作,起草全縣石漠化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石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有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股。承擔全縣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考核評價工作。擬訂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播施,監督國有森林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組織實施公益林管理工作。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地與濕地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政策性森林保險及林權抵押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縣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信訪股)。組織林業和竹業相關政策、措施、制度起草及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等有關工作。指導監督林木採伐、林地占用、林業有害生物檢疫森林防火、野生動植物、木材運輸、林木種苗質量和生產經營等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相關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負責信訪維穩工作。
(五)財務股,組織編制部門預決算,組織和監督部門預算執行、負責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竹業縣級以上財政專項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負責資金稽查、績效評價,指導政策性森林保險及金融貸款工作。負責林業和竹業綜合統計、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全縣林業和竹業重點工程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稽查。

現任領導

副局長:王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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