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備案實施辦法
- 外文名:The measur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u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for the record specification documents
第一條 根據《四川省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規定》(省政府令第188—1號,以下簡稱《規定》),結合瀘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備案審查行政規範性檔案,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是下一級行政機關和組織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機關。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具體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依法嚴格審查報送市人民政府備案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第四條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規範性檔案應當自發布之日起15日內報送市人民政府備案。
報送備案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及相關材料徑送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第五條 下列行政機關和組織應當將其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向市人民政府報送備案:
(一)區、縣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以下統稱區、縣人民政府);
(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三)直接由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下稱市級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實行國家和省垂直管理的市級工作部門可以向市人民政府報送備案規範性檔案。
第六條 兩個以上工作部門或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聯合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由主辦單位報送備案。
第七條 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的法制機構具體負責報送備案工作。
第八條 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應當提交備案報告1份、正式文本和起草說明各一式5份,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據(原件或複印件)1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市級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還應當提供行政規範性檔案正式文本的電子文檔。
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收到報送備案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後應當及時確定相關業務機構和人員承辦備案審查工作。
第十條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在審查行政規範性檔案中,可以根據需要要求制定機關、有關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提出意見,提供依據或協助。制定機關、有關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應當按要求予以配合。
第十一條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在審查備案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時,發現其違反《規定》第五條、第九條的,應當建議制定機關15日內自行修改或廢止;無正當理由拒不修改、廢止的,根據職責許可權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後予以撤銷,或者向有權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區、縣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市級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存在爭議的,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進行協調;協調不成的,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決定。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市級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存在分歧的,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進行協調;協調不成的,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二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市級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有違法內容,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及時研究;向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反映的,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應當及時研究,對確認行政規範性檔案存在違法內容的,應當予以糾正。
第十三條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查備案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後,認為符合《規定》第四條、第五條、第九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應當及時登記。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在登記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和市級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時,應當加注備案登記號,並將行政規範性檔案文本、制定機關和備案登記號一併在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公布,接受監督。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在登記區、縣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時,應當加注備案登記號,並將行政規範性檔案名稱稱、制定機關、文號和備案登記號一併在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公布,接受監督。
第十四條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統一登記、統一編號工作,具體辦理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的統一公布工作。
第十五條 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登記號由下列三部分組成:
(一) 市人民政府部門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標註為:C+部門漢語拼音縮寫+R;區、縣人民政府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標註為:C+區縣漢語拼音縮寫+D;
(二) 年份;
(三) 登記流水號。
三個部分之間用占一個西文字元的短橫槓線連線。
第十六條 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應當於每年1月15日前將上一年度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目錄一式2份報市人民政府備查(徑送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區、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應當每半年將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情況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應當每半年將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情況報告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並將匯總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
半年報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情況應包括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檔案數量、規範率、及時率、存在的問題、下一步採取的措施等內容。
第十七條 市人民政府將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內容。
第十八條 未按本辦法報送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和報告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情況的,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通知改正,可給予通報;拒不改正的,報市人民政府對責任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第十九條 違反《規定》第五條、第九條,制定機關無正當理由不按要求修改、廢止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由市人民政府對責任單位給予通報批評;由其主管機關或監察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條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和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未按本辦法履行職責的,由其主管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備案審查下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0年11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