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統計局關於採納長沙市對瀏統計巡查意見和整改情況的報告

《瀏陽市統計局關於採納長沙市對瀏統計巡查意見和整改情況的報告》是瀏陽市統計局2014年11月26日發布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瀏陽市統計局關於採納長沙市對瀏統計巡查意見和整改情況的報告
  • 發布日期:2014年11月26日
  • 發布單位:瀏陽市統計局
報告內容,一、強化統計基層基礎,二、提升統計執法水平,三、細化數據質量管理,

報告內容

長沙市統計局:
今年10月31日,貴局對我市近三年的統計工作進行了巡查,並形成了《長沙市統計局關於對瀏陽市統計工作的巡查意見》(長統巡查[2014]3號)檔案。檔案收悉後,局班子會議專題研究,仔細查擺原因,逐條逐項對照檢查。一致認為:巡查工作建議,對於我局查缺補漏、整改提高、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工作,加強統計規範化建設,都具有積極的導向作用和警示作用。對做得好的方面將繼續保持發揚,並對存在的問題從以下幾個方面重點整改:

一、強化統計基層基礎

加強基層統計力量,維護統計隊伍的穩定,確保鄉鎮、企業按照《統計法實施細則》和《統計法》的要求,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統計人員,認真執行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統計人員在職教育工作。加強對統計數據管理,確保有關經濟主管部門充實統計力量,配備專職統計人員,定期與統計部門召開數據聯席評估分析會議,做到信息共享。

二、提升統計執法水平

進一步轉變執法觀念,將統計執法與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加強部門統計調查管理、加強統計數據發布管理、加強基層統計隊伍建設結合起來,把統計執法融入到統計工作的全過程。進一步轉變執法方式,全面加強事前預防、事中檢查、事後懲處的監管思路,對虛報、瞞報、偽造、篡改等統計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加大違法案件曝光力度,努力探索多種多樣的教育、預防、服務、管理、懲處和整改等手段,使執法效果達到最大化。進一步加強部門協作,積極爭取人大、紀檢、監察、法制、司法等機關的大力支持,提高統計執法的權威性;加強與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配合,聯合開展對特定行業,特定的企業的檢查活動,發揮部門統計的作用。

三、細化數據質量管理

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統計職業道德教育和責任意識,加強對聯網直報單位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特別做好新增企業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加強聯網直報單位原始記錄的收集和管理,加強對直報單位統計台賬的指導和檢查,指導直報單位按照要求建立和填寫台賬、定期進行督查指導,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交接、歸檔制度,確保源頭數據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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