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

瀏陽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

瀏陽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根據《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瀏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長辦〔2019〕23號)、《中共長沙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瀏陽市機構改革涉改科級事業單位調整的批覆》(長編委發〔2019〕10號),瀏陽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以下簡稱市最佳化營商環境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正科級,歸口市發展和改革局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瀏陽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協調事務中心
  • 外文名:Liuyang optimized business environment coordination center
  • 性質: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管理機構:瀏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其他事項,溫馨提示,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開展全市營商環境評價工作並提出評價建議;按照上級營商環境評價機制及指標體系落實相關工作;對園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營商環境評價工作進行統籌和指導。
(二)負責受理、轉辦、跟蹤推進涉及營商環境的投訴舉報;為相關部門查處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提供服務。
(三)負責收集全市營商環境相關意見、建議及工作信息,開展調研分析並提出措施、建議,為市委、市人民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提供決策諮詢服務。
(四)負責全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宣傳推介和交流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人才培訓、政策宣傳等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市最佳化營商環境中心負責貫徹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受理涉及營商環境的投訴舉報,組織開展全市營商環境評價,收集整理相關工作信息,為市委、市人民政府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提供決策諮詢服務。市發展和改革局牽頭推進全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負責草擬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方案,協調解決最佳化營商環境方面的重大疑難和共性問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負責中心內部綜合協調、黨政服務工作,負責辦文辦會、機要保密、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工作督查、績效考核、宣傳文化、意識形態、文明創建、統一戰線、政法綜治(安全保衛)、信訪接待、政務公開、檔案管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財務聯絡、扶貧聯村、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營商環境評價部。組織開展全市營商環境評價工作並提出評價建議;按照上級營商環境評價機制及指標體系落實相關工作;對園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營商環境評價工作進行統籌和指導;負責收集全市營商環境相關意見、建議及工作信息,開展調研分析並提出措施、建議;負責文字綜合、信息編髮等工作。
(三)投訴和宣傳培訓部。負責收集市場主體在開辦及運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受理、轉辦、跟蹤推進涉及營商環境的投訴舉報;為相關部門查處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提供服務;負責全市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宣傳推介和交流合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最佳化營商環境人才培訓工作;負責政策研究、涉企政策梳理等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對涉企政策進行宣傳解讀和業務培訓。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7月30日施行。

溫馨提示

以上信息摘自瀏辦發〔2019〕47號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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