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食品協會

瀋陽市食品協會是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市食品行業自律組織,其性質是由我市食品行業各生產經營企業、辦事機構及有關專業人士自願結成的行業性、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協會的宗旨是:為本行業企業服務,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培育瀋陽食品品牌,推動食品行業健康發展,促進瀋陽食品工業經濟繁榮。

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瀋陽市經濟委員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瀋陽市民政局(瀋陽市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目前,協會擁有會員70多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食品協會
  • 會員:70多家
  • 說明: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 宗旨:為本行業企業服務
  • 協會結構:協會擁有會員70多家
會員管理,協會章程,

會員管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瀋陽食品協會章程》有關規定,為規範和加強會員管理,促進行業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食品協會會員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三條 團體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瀋陽市依法等級註冊的各種所有制的食品行業企業、事業、科研院所、社會團體等;
二、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三、承認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四、按時繳納會費。
第四條 長期在食品行業工作,與本行業有關的專家、學者:對行業發展有較大貢獻,在行業內有一定影響的科技、管理人員等,具備第三條二、三、四款條件的,可申請成為個人會員。
第二章 會員入會
第五條 入會手續。申請成為本會會員需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一、 團體會員需提供:
(一) 入會書面申請
(二) 根據單位類型不同,分別提供如下證件(複印件):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三) 填寫“瀋陽是食品協會團體會員登記表”一式兩份。
二、 個人會員需提供:
(一) 入會書面申請
(二) 填寫“瀋陽是食品協會個人會員登記表” 一式兩份。
第六條 入會審批程式:
一、 向協會提交第四條中規定的有關材料;
二、 向協會秘書處初審;
三、 經理事會審議通過;
四、 頒發會員證;
會員入會的手續由協會秘書處負責辦理。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會員享有如下權利:
一、 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會員可有限參加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國外會議以及赴國外考察訪問。
三、 會員可以有限向協會申請如下服務:
(一) 產業發展諮詢;
(二) 行業協調;
(三) 信息及統計資料;
(四) 技術諮詢;
(五) 投資管理諮詢;
(六) 法律諮詢;
(七) 國際交流與合作;
(八) 人才培訓與交流;
(九) 其他與行業企業發展相關的服務。
四、 提出要求解決本單位、本行業有關問題的建議或提案。提出向政府反應情況的意見或提案。
五、 對協會工作實施監督,提出批評或建議。
六、 有提請協會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的權利。
七、 可以免費獲得協會內部發行的信息資料。
八、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一、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食品行業的行規行約。
二、 遵守協會章程及規章制度,執行協會的決議。
三、 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 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和會議。
五、 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
六、 在協會內部交往中,以誠相待,團結協作,自覺維護本會聲譽,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七、 及時向協會提供本企業撤併、單位更名、法人代表變更等情況。
八、 按規定及時交納會費。
九、 為協會撰寫稿件和論文。
第四章 會員表彰
第九條 會員表彰
會員表彰分為通報表揚和授予優秀會員稱號兩種。具體表彰辦法另行制定。
第五章 會員退會
第十條 會員有申請退會的自由。會員退會的程式:
一、 向協會提交退回書面申請;
二、 經理事會會議批准;
三、 交回會員證。
退會手續有協會秘書處負責辦理。
第十一條 會員有如嚴重違反協會章程規定的行為,經理事會通過,予以除名。
第十二條 會員無故兩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被除名或自動退會,已交納的會費不予退還。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有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十五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會員管理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實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瀋陽市食品協會”,英文譯名SHENYANG FOOD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SYFA。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由我市食品行業各生產加工、經營、流通企業,辦事機構及有關人士自願結成的行業性、地方性的、非營利的社會團體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本行業企業服務,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培育瀋陽食品品牌,推動食品行業健康發展,促進瀋陽食品行業經濟繁榮。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瀋陽市經濟委員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瀋陽市民政局(瀋陽市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住所: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總站路115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接受政府委託,制定全行業的發展規劃,對本行業生產經營狀況等進行調查研究,為政府制訂產業政策提供參考,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依據。
(二)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加強行業管理,促進企業間的聯繫與合作,在企業生產、技術、產品等方面進行協調,組織行評行檢,總結和交流企業的先進經驗,表彰先進,評優頒獎,提高行業的地位和影響,推動企業進步與行業發展。
(三)代表全行業的共同利益,向政府及社會各界反映企業的共同願望和正當要求,爭取獲得政府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支持和幫助,為企業解決實際存在的問題。
(四)制定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自律機制。組織專家及有關職能部門對行業內產品質量、價格、標準、技術鑑定等進行指導,監督和協調,保護行業平等競爭,維護企業合法利益。
(五)採取多種形式開展行業技術研討及培訓,推動企業產品結構調整和產品質量升級,推廣高新技術產品,名牌產品和新技術成果,宣傳和打造企業品牌,提高行業整體競爭力。
(六)組織企業舉辦和參加國際、國內專業展覽會、展銷會、商務考察,促進行業內外的交流合作活動,幫助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突出宣傳行業產品和整體形象,為企業生產經營搭造良好的平台。
(七)為會員提供政策法規、市場行銷、項目建設、工程技術、企業管理、信息資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組織行業內外的技術、業務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八)辦理政府有關部門或企業委託的事項,為外商或國內企業的合資合作、商務考察等提供幫助。
(九)開展有益於本行業的有償服務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團體會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註冊的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辦事機構等;
(二)遵守本協會的章程;
(三)願意加入本協會,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四)按時交納會費。
社會各界人士及工程技術等方面人員,就被本條二、三、四款條件的,可申請成為個人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秘書處初審;
(三)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秘書處發給入會通知書及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和名譽;
(三)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四)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五)參加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六)按規定及時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提交書面申請,並交回會員證。如會員2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按自動退會處理。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或嚴重損害本協會時,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並在會員中進行通報。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通過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會員代表產生辦法由理事會決定。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決定聘請名譽會長、副會長和顧問;
(三)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六)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根據會長的提名,決定正、副秘書長及各機構和各分會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協會各機構和個分會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後,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二、四、六、七、八、九、十、十一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以採取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後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具有較強的領導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四)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每屆任期五年。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機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本協會設副會長若干人,協助會長開展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協會的日常工作;
(二)召集並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三)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決議落實情況;
(四)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五)決定本協會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六)提名聘任本協會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
(七)指導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八)決定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九)必要時會長可委託副會長行使部分職權。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設秘書處(常設),作為協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的辦事機構。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必要時設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為專職,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協助會長處理協會日常事務,並承辦會長交辦的有關工作。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政府資助或者社會捐贈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人代表人,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天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者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算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經 年 月 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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