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衛生監督所

瀋陽市衛生監督所經瀋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於2001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為瀋陽市衛生局依照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責的執行機構,定編71名,下設10個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衛生監督所
  • 正式成立:2001年12月27日
  • 主要職責環境衛生、飲水衛生
  • 承擔:《傳染病防治法》
瀋陽市衛生監督所經瀋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於2001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為瀋陽市衛生局依照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行使衛生監督執法職責的執行機構,定編71名,下設10個科室。
瀋陽市衛生監督所
瀋陽市衛生監督所具體承擔《傳染病防治法》、《職業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衛生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衛生監督職責。
瀋陽市衛生監督所主要職責包括:具體實施傳染病防治、環境衛生、飲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醫療執業活動、采供血活動和消毒產品、涉水衛生安全產品的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對違法行為提出行政處罰意見;負責重大活動的衛生保障和公共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開展衛生法制宣傳教育;負責全市衛生監督員的管理、考核和培訓;負責衛生監督信息、資料的匯總分析和報告;負責對區、縣(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內部稽查; 承擔上級機關指定或交辦的其他衛生監督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