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老字號協會

瀋陽市老字號協會是瀋陽市老字號企業以及支持與關心老字號的各界知名人士自願組成的地方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協會成立於2008年12月4日,是瀋陽市眾多行業協會中唯一的一個跨行業協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瀋陽市老字號協會
  • 成立於:2008年12月4日
  • 類型:跨行業協會
  • 位於:瀋陽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協會共有會員47家,包括個人會員6人,會員企業41家,涵蓋批發、零售、餐飲、醫藥、釀造、食品加工、居民服務等多個行業。協會共有百年歷史的老字號企業11家,享有“中華老字號”美譽的5家,他們是萃華金店、甘露餃子、老邊餃子、馬家燒麥、寶發園名菜館。從經營模式上看家族血親企業占15%、股份制企業占55%、國有企業占30%。
本會接受瀋陽市服務業委員會和瀋陽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導下,秉承“服務政府、服務企業、服務社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團結老字號,真誠為老字號服務,保護老字號的合法權益,開發老字號的商業價值和文化價值,挖掘老字號的品牌價值,恢復有價值的老字號品牌,開展老字號企業的培訓工作,加強老字號的宣傳推廣工作,推動老字號企業健康快速發展,切實做好政府和企業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名稱:瀋陽市老字號協會(英文:shen yang shi time-hououred brand enterprise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本會是瀋陽市老字號企業的聯合組織,經瀋陽市民政註冊登記,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法人。本章程所稱老字號是指企業經市級政府以上批准認定的老字號企業。
第三條 本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為老字號企業服務為宗旨,遵守國家法律,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保護老字號的合法權益,開發老字號的商業價值和文化價值,挖掘老字號的品牌價值,恢復有價值的老字號品牌,開展老字號企業的培訓工作,加強老字號的宣傳推廣工作,推動老字號企業快速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會的工作目標是:保護老字號企業的重要載體,秉承保護資源、提升品牌、繼承傳統、弘揚文化,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開展活動,為老字號企業服務。協會是包括瀋陽市的老字號工業、老字號商業以及文化旅遊等行業的協會。
本會的工作目的是:老字號生存和發展的靈魂是“誠信”,誠信對人,誠信對己,誠信對民族,誠信對國家。誠信,如果在商界缺失,產品劣質,傷痕累累,周圍的人聞之駭人,身受體驗的人痛不欲絕;一個公司若失去誠信,它將會失去市場。建立一個“誠信”的社會氛圍和經濟秩序是我們協會的最終目的。
第五條 本會是經瀋陽市民政局核准登記的全市性社會團體法人。瀋陽市服務業委員會是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瀋陽市民政局為本會的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地址:瀋陽市大東區北順城路翠華巷72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瀋陽市“老字號”企業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代表老字號進行與外界的溝通、協調,整合社會資源為老字號服務,維護老字號企業合法權益,保護老字號智慧財產權;
(二)挖掘老字號品牌文化價值,推動老字號品牌建設;
(三)倡導自律,引導老字號企業規範經營行為,自覺維護市場秩序;
(四)開辦相關網站,收集整理老字號發展信息資料,編輯出版專業刊物,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促進會員間的交流、溝通與合作;
(五)開展諮詢、培訓,為老字號企業培養人才,促進老字號企業提升整體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六)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扶持老字號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為政府部門提供決策依據;
(七)組織老字號企業開展整體行銷活動及品牌形象及文化的推廣、宣傳;
(八)引導老字號企業改革體制,創新機制,開拓經營,改善管理,加快發展;
(九)聯繫國內外老字號組織,開展交流合作,組織和幫助會員開展國際、國內經濟文化交流和合作;
(十)承辦業務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和會員委託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瀋陽市“老字號”企業協會的會員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由工商管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的各種所有制的企業。
(二)各縣(市、區)企業團體;全市性和行業性企業團體和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三)其它有關法人單位或組織。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優先享受本會提供的服務;
(四)對本會的工作進行批評與監督;
(五)有資格被推薦為全國、全省、全市優秀企業和優秀企業經營管理者;
(六)本會會員才有資格被推薦為本會理事;
(七)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章程、執行決議;
(二)承擔本會委託的工作;
(三)向本會提供研究成果、調研報告及參考資料;
(四)向本會反映有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如兩年不交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本會理事會成員嚴重違法時,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取消其理事資格。會員如有嚴重違法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瀋陽市老字號協會的最高領導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審議並批准理事推選辦法,推選和罷免理事;
(三)聘請名譽會長、顧問,推薦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
(四) 審定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六)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因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九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三)籌備和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財務狀況;
(五)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決定其它重要事項。
第二十條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主持本會日常工作,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才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 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五人及秘書長一人,擔任協會職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長期在企業從事過領導工作的資深人士,在經濟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力或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職期的,需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九條 本會會長職責、許可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決定本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審定秘書長辦公會議提交的有關事項。
第三十條 本會秘書長職責、許可權:
(一)主持本會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工作人員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一條 瀋陽市老字號協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三條 本會依法占有和管理本會的資產。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第三十一條所形成的資產及其收益均為本會的資產,由秘書長辦公會議統一管理。
第三十五條 本會的經費和資產的使用必須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六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七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金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人代表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條 本會工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二條 瀋陽市老字號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三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天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機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四條 瀋陽市老字號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除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五條 本會終止動議需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六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七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八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宜。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瀋陽市老字號協會章程經二O O 八年十月二十八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瀋陽市老字號協會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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