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瀆職罪實體認定與程式適用問題研究》分為實體篇和程式篇,實體篇中分析了瀆職罪的主體、損失後果、因果關係、徇私舞弊類型等問題,程式篇中詳細介紹了瀆職案件線索的發現與經營、初查、證據標準等問題,便於讀者全面掌握瀆職罪,適合廣大檢察從業者閱讀。
作者簡介
李忠誠,法學博士,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二局副局長(正廳級),最高人民檢察院機關首批全國檢察業務專家,國家檢察官學院高級檢察教官和北京師範大學兼職教授、北京工商大學客座教授兼職研究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司法理念與司法制度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兼職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博士生合作導師,中市妹勸國法學會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中國檢察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中國檢察學研究會職務犯罪偵查與預防專業委員會理事、中國法學會中國檢察學研究會金融檢察專業委員會理事、最高人民檢察院講師團成員。
自1990年起先後在《中國法學》《人民檢察》《政法論壇》《法學雜誌》《外國學譯評》《紫光閣》《現代法學》《犯罪與改造研究》《檢察理論研究》《中國檢察官》等雜誌、報刊上發表文章2lO余篇。主編、參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與論證》《中國檢察業務教程》等著作10餘部。主持了201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重點課題《瀆職罪的證據標準》等課題10餘項。參與多起全國有影響的重大疑難案件的督辦、指導與協調工作,並先後多次參加中美、中英、中荷、中日、中加、中挪人權對話和論壇及中韓、中俄、中烏等司法協助條約和被判刑人移管條約的談判工作。
圖書目錄
自序
實體篇
第一章 瀆職罪主體問題研究
第一節 瀆職罪主體的演變
一、瀆職罪主體由寬到窄
二、瀆職罪主體由窄到適度放寬
第二節 瀆職罪主體相關問題探討
一、瀆職罪主體是否擴大為國家工作人員
二、確定瀆職罪主體時的身份說與公務說之爭
三、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限制的八個瀆職罪主體情況分析
四、瀆職罪的共犯問題
五、瀆射訂職罪主體稱謂的確定問題
六、中國小校校長能否成為瀆職罪主體的問題
七、關於瀆職罪主體的立法建議
第三節 瀆職罪主體問題上的立法執著與司法解釋的任性
一、立法的執著
二、潤籃煮司法解釋的任性
三、原因分析
四、對策探討
第二章 瀆職罪損害後果的認定
第一節 瀆職罪損害後果的表現形式之一——生命的損害
一、人的生命的損害——致人死亡
二、生命損害在司法實踐中需要研究的問題
第二節 瀆職罪損害後果的表現形式之二——健康的損害
一、人體健康的損害——致人傷殘
二、人體健康的損害——中毒
第三節 瀆職罪損害後果的表現形式之三——財產的損失
一、財產損失——以人民幣為計價單位
二、財產損失認定中的疑難問題
第四節 非物質損失的認定
一、嚴重損害國家聲譽
二、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第五節 瀆職罪的立案標準中有爭議的問題
一、泄露國家秘密案件中的秘密事項的“項(件)”的理解
二、濫用職權買賣未蓋章的空白《邊境證》的犯罪結果的認定
第六節 瀆職罪的追訴時效
一、清網中暴露出來的瀆職案件的定性問題
二、清網中暴露出來的瀆職罪的追訴問題
第三章 瀆職罪因果關係汗炒項的認定
第一節 瀆職罪因果關係的概念與特徵
一、瀆職罪因果關係的概念
二、瀆職罪因果關係的特徵
第樂漏付二節 司法實踐中對瀆職罪因果關係認定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直接因果關係與間接因果關係以及責任人的劃分
二、多因一果關係中直接責任人的認定問題
三、決策行為、實行行整芝希疊為與危害後果之間因果關係的問題
第三節 健全和完善瀆職罪因果關係司法認定的思考
一、構建科學的瀆職罪因果關係認定理論體系
二、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以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
三、提高認定瀆職罪因果關係盼剃習元的能力
第四章 徇私舞弊型瀆職罪的認定
第一節 關於瀆職罪徇私舞弊中“徇私”性質的界定
一、“徇私”在瀆職罪構成要件中的地位
二、“徇私”的範圍的界定
第二節 “徇私舞弊”應否成為瀆職罪的構成要件
一、認為徇私舞弊應當成為瀆職罪構成要件的主張
二、取消徇私舞弊作為瀆職罪構成要件的主張
第三節 瀆職罪中徇私舞弊情節認定的方法
一、“徇私”的認定
二、“舞弊”的認定
三、“徇私”與“舞弊”認定中的關係
程式篇
第一章 瀆職案件線索的發現與經營
第一節 瀆職案件線索概述
一、線索的概述
二、瀆職犯罪的線索概念與特徵
第二節 瀆職案件線索的發現
一、瀆職犯罪案件線索的被動發現
二、瀆職犯罪案件線索的主動發現
第三節 瀆職案件線索的經營
一、瀆職線索經營的概念和特徵
二、瀆職線索經營的方式
三、瀆職線索經營的意義
第二章 職務犯罪的初查
第一節 職務犯罪初查權的性質
一、初查是司法活動
二、初查是對涉嫌職務犯罪線索的審查活動
三、初查是立案和偵查的前提和基礎性工作
第二節 職務犯罪初查權產生的背景
一、檢察機關的初查權來自對自偵工作的重視
二、慎用偵查權使初查權受到重視
三、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的職務犯罪案件的特殊性決定了初查工作的重要性
第三節 職務犯罪初查權運行狀況分析
一、初查的決定權由檢察長行使
二、初查的迴避問題
三、初查的保密問題
四、初查的方式
第四節 職務犯罪初查應當注意的問題
一、製作初查方案
二、按照案件管轄範圍行使初查權
三、初查應當秘密進行
第五節 職務犯罪初查權的發展趨勢
一、維持現狀,堅持獨立
二、納入立案程式,在立案中規範
第三章 刑事訴訟指定管轄與瀆職罪牽連管轄研究
第一節 刑事訴訟指定管轄研究
一、刑事訴訟指定管轄的形態分析
二、刑事訴訟指定管轄現狀分析
三、關於指定管轄規定前置和確立偵查指定管轄預決原則的構想
第二節 瀆職罪牽連管轄研究
一、瀆職罪牽連的原案的概念和特徵
二、原案的構成形態分析
三、原案對查處瀆職案件的制約與管轄原案出路探討
第四章 瀆職罪的證據標準
第一節 瀆職罪的證據質量標準
一、證據的客觀性
二、證據的相關性
三、證據的合法性
四、瀆職罪證據質量標準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第二節 瀆職罪的證據數量標準
一、瀆職罪的證據種類標準
二、瀆職罪的證據數量標準
第三節 證據質量標準與證據數量標準的關係
一、證據質量標準是證據數量標準的精髓,證據數量標準是證據質量標準的外在表現
二、證據質量標準是證據數量標準的內在要求,證據數量標準以服從證據質量標準為前提
三、證據質量標準與證據數量標準是證據的質與量相統一的衡量尺度
後記
二、財產損失認定中的疑難問題
第四節 非物質損失的認定
一、嚴重損害國家聲譽
二、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第五節 瀆職罪的立案標準中有爭議的問題
一、泄露國家秘密案件中的秘密事項的“項(件)”的理解
二、濫用職權買賣未蓋章的空白《邊境證》的犯罪結果的認定
第六節 瀆職罪的追訴時效
一、清網中暴露出來的瀆職案件的定性問題
二、清網中暴露出來的瀆職罪的追訴問題
第三章 瀆職罪因果關係的認定
第一節 瀆職罪因果關係的概念與特徵
一、瀆職罪因果關係的概念
二、瀆職罪因果關係的特徵
第二節 司法實踐中對瀆職罪因果關係認定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直接因果關係與間接因果關係以及責任人的劃分
二、多因一果關係中直接責任人的認定問題
三、決策行為、實行行為與危害後果之間因果關係的問題
第三節 健全和完善瀆職罪因果關係司法認定的思考
一、構建科學的瀆職罪因果關係認定理論體系
二、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以適應司法實踐的需要
三、提高認定瀆職罪因果關係的能力
第四章 徇私舞弊型瀆職罪的認定
第一節 關於瀆職罪徇私舞弊中“徇私”性質的界定
一、“徇私”在瀆職罪構成要件中的地位
二、“徇私”的範圍的界定
第二節 “徇私舞弊”應否成為瀆職罪的構成要件
一、認為徇私舞弊應當成為瀆職罪構成要件的主張
二、取消徇私舞弊作為瀆職罪構成要件的主張
第三節 瀆職罪中徇私舞弊情節認定的方法
一、“徇私”的認定
二、“舞弊”的認定
三、“徇私”與“舞弊”認定中的關係
程式篇
第一章 瀆職案件線索的發現與經營
第一節 瀆職案件線索概述
一、線索的概述
二、瀆職犯罪的線索概念與特徵
第二節 瀆職案件線索的發現
一、瀆職犯罪案件線索的被動發現
二、瀆職犯罪案件線索的主動發現
第三節 瀆職案件線索的經營
一、瀆職線索經營的概念和特徵
二、瀆職線索經營的方式
三、瀆職線索經營的意義
第二章 職務犯罪的初查
第一節 職務犯罪初查權的性質
一、初查是司法活動
二、初查是對涉嫌職務犯罪線索的審查活動
三、初查是立案和偵查的前提和基礎性工作
第二節 職務犯罪初查權產生的背景
一、檢察機關的初查權來自對自偵工作的重視
二、慎用偵查權使初查權受到重視
三、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的職務犯罪案件的特殊性決定了初查工作的重要性
第三節 職務犯罪初查權運行狀況分析
一、初查的決定權由檢察長行使
二、初查的迴避問題
三、初查的保密問題
四、初查的方式
第四節 職務犯罪初查應當注意的問題
一、製作初查方案
二、按照案件管轄範圍行使初查權
三、初查應當秘密進行
第五節 職務犯罪初查權的發展趨勢
一、維持現狀,堅持獨立
二、納入立案程式,在立案中規範
第三章 刑事訴訟指定管轄與瀆職罪牽連管轄研究
第一節 刑事訴訟指定管轄研究
一、刑事訴訟指定管轄的形態分析
二、刑事訴訟指定管轄現狀分析
三、關於指定管轄規定前置和確立偵查指定管轄預決原則的構想
第二節 瀆職罪牽連管轄研究
一、瀆職罪牽連的原案的概念和特徵
二、原案的構成形態分析
三、原案對查處瀆職案件的制約與管轄原案出路探討
第四章 瀆職罪的證據標準
第一節 瀆職罪的證據質量標準
一、證據的客觀性
二、證據的相關性
三、證據的合法性
四、瀆職罪證據質量標準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第二節 瀆職罪的證據數量標準
一、瀆職罪的證據種類標準
二、瀆職罪的證據數量標準
第三節 證據質量標準與證據數量標準的關係
一、證據質量標準是證據數量標準的精髓,證據數量標準是證據質量標準的外在表現
二、證據質量標準是證據數量標準的內在要求,證據數量標準以服從證據質量標準為前提
三、證據質量標準與證據數量標準是證據的質與量相統一的衡量尺度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