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水利局

濱州市水利局是濱州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水利行業和水資源的統一管理,負責全市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和水利建設的綜合管理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濱州市水利局
  • 創建時間:1956年9月
  • 地 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五路338號
  • 郵政編碼:256603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機構概況

濱州市水利局始建於1956年9月,現下設5個行政科室,9個事業科室,8個直屬事業單位,共有職工811人,其中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的163人,大專學歷的295人,中專學歷的162人;共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460人,其中高級職稱53人,中級職稱165人,初級職稱242人。
聯繫方式
地 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五路338號
郵政編碼:256603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市水利民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全市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和跨縣(區)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點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水質監測公報。
(三)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向十域排污新建和擴建排污口應事先徵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各縣(區)間的水事糾紛;受市政府委託協調處理市際間的水事糾紛。
(六)擬定水利行業對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監督管理水利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七)對全了水利工程建設進行行業管理,負責編制、審查了內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擬定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監督實施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負責水利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
(八)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較大河、湖、庫、閘及河口灘涂、海堤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縣區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人畜飲水、節水灌溉和鄉鎮供水工作。
(十)負責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工作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計畫、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負責市水資源管理委員會和市水土保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擔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較大河、湖、庫、閘和重要水利工程設施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四)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宣傳、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會議的組織安排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及規章制度建設,組織調查研究,掌握全市水利工作動態。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勞動保障、勞動保護、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及黨群工作;承辦局管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承辦局黨委日常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組織擬定全市水利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水長期供求計畫,負責組織全市重要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審查和立項申報工作;組織編制流域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協調流域開發工作;擬定全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管理國家、省、市技水利經費的使用;對全市水利系統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時務管理和行業內市工作;承辦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分析工作。
(四)水政科(掛下水政監察支隊牌子)
擬定全市水利法制建設規劃;研究提出有關水利方面的方針政策,組織擬定有關規範性又件和改革方案;實施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區)和部門間水事糾紛協調處理的有關工作;承辦局行政應訴、複議和普法教育工作。
(五)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領導信息

  • 黨委書記、局長、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局長:李黎明
    主持市水利局黨委和市水利局的全面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人事科、財務審計科、市水利發展有限公司。
  • 黨委委員、調研員:王延明
      協助劉春國同志做好市直水利系統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和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信訪維穩、水利基本建設管理、質量監管、施工企業管理與水利施工、水利移民和水利扶貧工作。分管市水利局機關黨委、市水利基建工程管理站、市水利移民管理站、市海河管理局。協助劉春國同志分管人事科。
  • 黨委委員、副局長:閆炳玉
      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局水利法規政策宣傳、水行政執法與審批、安全生產、水利職工教育、水利學會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水政與安全監督科(市水政監察支隊)、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濱州水利學會、市水利職工中專學校。協助劉春國同志分管市水利發展有限公司。
  • 黨委委員、調研員:郭金功
      主持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黨支部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管理局的全面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招商引資、水利規劃、勘測設計工作,負責全市河道、水庫、防潮堤等水利工程管理和運行安全、河長制工作。分管發展規劃科、市水利工程管理站、市水利設計院。協助劉春國同志分管財務審計科。
  • 黨委委員、副局長:馬玉明
    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機關政務、水利信息和宣傳、離退休老幹部管理服務、市水利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局機關後勤管理與服務、治安保衛、衛生,全市防汛抗旱工作、防風暴潮工作。分管辦公室、水利工會、團委、婦委會、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市小清河管理局。
  •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樹青
    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資源管理、節約與保護、取水許可管理、水資源費徵收、農田水利建設和農村水利、引黃灌溉與灌區管理工作。分管市水資源管理辦公室(市節約用水管理辦公室)、市農村水利供水管理站、市簸箕李灌溉局、市小開河灌溉局、市韓墩灌溉局。
  • 副調研員:張統亮
    負責分管領域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科技、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分管市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市水利工程處。協助郭金功同志分管河長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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