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濱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濱州市黃河十二路877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濱州市黃河十二路877號建大大廈網址
  • 性質:政府部門
  • 隸屬機構:濱州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規科,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人才開發與人力資源流動科,職業能力建設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勞動工傷科,工資福利科,養老保險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所獲榮譽,辦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就業援助制度和城鄉勞動者就業培訓制度;擬訂全市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發展政策;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市級統籌辦法;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制定全市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赴國(境)外培訓和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項目及人員的審批、審核、備案和來我市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和聘請外國專家規劃;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對外交流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政府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負責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職務
姓名
分工
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王普

黨組副書記,濱州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黨總支書記、主任
分管人事科、機關黨委、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人才開發與人力資源流動科、職業能力建設科;負責聯繫技工院校;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信訪工作;主持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濱州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黨總支書記、主任
分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養老保險科;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信訪工作;主持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長坤
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工資福利科、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信訪工作。
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李 棟
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勞動關係與工傷保險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分管市政務服務大廳人社視窗;負責分管領域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信訪工作。
參考資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等有關工作。編報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險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依法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擬訂政府表彰獎勵制度。按照許可權審核市政府實施的表彰獎勵事項。承擔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政策法規科

牽頭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調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督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監督有關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信息工作。承擔建議提案辦理有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

擬訂全市就業創業、失業保險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促進勞動者公平就業、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擬訂全市失業人員登記管理辦法以及相關待遇政策,建立失業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市本級失業保險參保單位以及職工、失業人員待遇資格核准。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指導全市大中專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創業工作。組織擬訂推動家庭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的相關規劃、政策以及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人才開發與人力資源流動科

牽頭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規劃、政策以及留學回國人員來我市創新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以及學術、技術(技能)帶頭人的選拔、管理有關工作。擬訂院士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配合做好院士遴選工作。完善落實博士後制度。協調推進全市人才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非教育系統公派留學工作。承擔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事項,擬訂人力資源流動和市場發展政策。參與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制度。負責監督管理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市場活動。承辦為駐外使領館、商務機構選派工勤服務人員工作。

職業能力建設科

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規劃、政策,擬訂全市技工院校以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政策、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指導監督全市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統籌組織和指導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負責指導本系統、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考核認定、考試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管理工作,負責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審批工作。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相關市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備案、核准和聘用人員的備案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制度。擬訂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制度。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競聘、考核、獎懲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相關事業單位用編進人計畫審核工作。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按照規定承辦有關人員調配工作。按許可權承辦援建地區、重點建設項目人員選調派遣以及內調人員安置工作。

勞動工傷科

擬訂勞動關係政策。擬訂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制度。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擬訂完善市管企業薪酬管理政策,審核認定市管企業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負責指導和監督市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擬訂改革改制、關閉破產企業職工權益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最低工資標準和企業工資指導線並組織落實。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參與有關企業勞動模範推薦評選工作。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仲裁員聘前培訓。依法指導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擬訂全市工傷保險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擬訂勞動能力鑑定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擬訂工傷待遇政策,審定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殘等級。

工資福利科

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市屬事業單位工資(薪酬)總額,會同有關部門核定市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負責市屬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的確定以及工齡計算的規定。

養老保險科

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離退休政策、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擬訂全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和費基等養老保險費政策。擬訂職工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擬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個人賬戶管理政策。擬訂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市本級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核准工作。擬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養老保險社會化服務工作。指導監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

擬訂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以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和管理,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內部審計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25日,榮獲首屆山東省人力資源服務大賽”優秀組織獎“。
2021年12月,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駐政務服務中心視窗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授予“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優質服務視窗”稱號。

辦公信息

郵政編碼:256603
辦公地址:濱州市黃河十二路877號建大大廈
辦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
濱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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