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綜合保稅區
- 外文名:comprehensive free trade zone,weifang
- 成立時間:2011年2月23日
- 服務範圍:服務和輻射山東西部內陸地區
- 作用:加快山東沿海和西部地區經濟發展
- 功能:保稅加工,保稅物流,貨物貿易
- 黨工委書記:朱蘭璽
優勢特點
濰坊綜合保稅區實行“特區特管”政策,享有市級經濟管理許可權,區內海關、國檢、工商、國稅、地稅、銀行、貨代、物流、倉儲等機構一應俱全,企業可在區內辦理一切註冊、建設及進出口等手續。
區位優勢明顯。濰坊是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膠東半島高端產業聚集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區位優越,交通便利,市場腹地大,輻射能力強。距青島、煙臺、日照等港口均在200公里左右,距濟南、青島國際機場分別為180、120公里,濰坊機場是省內最大貨運機場。膠濟鐵路橫穿濰坊,濟青、濟青南線、濰萊、青銀、東青等高速公路交匯於濰坊。濰坊綜合保稅區距濰坊鐵路貨運東站2公里,緊靠高速公路樞紐,地理位置非常優越。
市場腹地廣闊。濰坊市地處山東半島中部,東鄰青島、煙臺,與日韓隔海相望;西接淄博、東營、濱州,連線山東西部內陸地區;南臨臨沂、日照,輻射河南、江蘇;北靠渤海萊州灣,具有廣闊的發展腹地,市場潛力十分巨大。
產業基礎雄厚。濰坊市產業門類齊全,布局合理,配套能力強。農業優勢顯著。濰坊是全國農業產業化經驗發源地,農副產品加工業總量占全國的一半,禽肉、蔬菜出口分別占全國的40%和20%;工業發展迅速,有32種產品居全國同行業前列,45種產品生產規模居全省同行業第一;流通貿易繁榮,濰坊是全國大型農產品集散中心和山東半島商貿物流中心,物流企業達2100多家,年交易額700多億元。
設施配套完善。濰坊綜合保稅區通關快捷、手續簡便、管理規範、設施完善。一期1.7平方公里,已全部完成“九通一平”基礎設施配套;配套區已完成水、電、路配套,具備項目開工條件。
主要功能
綜合保稅區內生產企業可從事國外進口原材料保稅加工後出口(或銷往國內),或從國內採購原材料入區退稅後加工出口。保稅加工功能為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產品面向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生產企業提供了政策凹地。
2、保稅物流
綜合保稅區可為區內外進出口企業在採購原材料、產品銷售的過程中,為其提供貨物保稅狀態下的倉儲、配送、增值加工、國際中轉、進口復出口等物流服務,利用最低的物流成本,實現企業的利潤最大化。
3、貨物貿易
綜合保稅區內允許註冊貿易公司,區內各類企業均享有進出口經營權,可從事全球或地區性採購、分銷、配送業務。 對入區的貨物,可進行進出口集運的綜合處理或商業性的增值加工,包括分級分類、分拆分撿、分裝、加刷嘜碼等。
4、服務貿易
在綜合保稅區內從事與保稅加工、保稅物流、貨物貿易相關的研發設計、產品測試、售後維修、設備租賃等服務貿易業務,可設立國際航運中心、採購分撥中心、營運結算中心及期貨交割中心。
5、口岸功能(虛擬口岸)
利用青島機場和青島前灣港的國際交通樞紐資源,引進卡車航班、卡車輪船等業務模式,將口岸功能延伸後移到濰坊綜合保稅區,等同於在濰坊綜合保稅區設立了“無跑道國際機場(虛擬機場)”和“無水國際碼頭(虛擬碼頭)”。所有進出口貨物,在綜合保稅區即可辦理完原先需到青島口岸辦理的申報、查驗、放行等手續,不需再到青島辦理。
優惠政策
◆免稅:從境外進區的設備、原材料、基建物資和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免徵進口關稅;製成品及邊角料、殘次品、余料、廢料銷往境外免徵出口關稅;企業出口加工產品不徵收增值稅、消費稅。
◆保稅:為加工出口產品所需進境的原材料、包裝物件及消耗材料,予以全額保稅。
◆退稅:從區外進入綜合保稅區的貨物視同出口,可辦理出口退稅;區內企業使用水、電、氣實行退稅政策。
◆免證:貨物可以在綜合保稅區和其它國家之間自由進出,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需配額和許可證;海關不實行《登記手冊》管理;開展加工貿易業務不實行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台賬制度;不實行契約核銷,不實行單耗管理。
2、保稅物流倉儲及進出口貿易政策
◆區記憶體儲貨物的品種和倉儲時間不受限制,可在不改變物權情況下,根據物權單位的指令,將倉儲於保稅倉庫內的貨物直接或進行簡單加工後自由配送;銷往區內、國內其他特殊監管區或境外,不徵收增值稅、消費稅。
◆區外企業可將多種商品入區獲得退稅後,根據客戶指令集運出口。
◆國內外採購商從境外採購貨物,進入綜合保稅區,按照區外企業需要,分批次辦理出庫供貨。
◆加工貿易企業將採購的國產中間產品出口到綜合保稅區(國內貨物進區可視同出口),再由下游加工貿易企業辦理進口手續,以達到出口退稅的目的。
◆區內企業可開展研發業務,所用境外和國內的儀器、設備、材料等不受產業限制一律享受免稅、保稅和退稅政策;境外和區外進出的檢測貨物,享受保稅政策;國產出口設備等貨物可進入區內保稅維修並復運出境。
◆區內與境外間進出的貨物,海關實行備案制,不實行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
3、海關監管政策
◆海關對綜合保稅區與境外之間進出口貨物實行備案制管理。
◆綜合保稅區內企業可向海關集中申報手續。
◆經海關批准,區內企業可將其進口料件和生產的半成品委託區外企業加工,經加工後返回綜合保稅區。區外企業也可委託區內企業加工,加工後返回區外。
◆海關對於綜合保稅區與其他海關特殊監管區或者保稅區監管場所之間往來的貨物,實行保稅監管。
◆綜合保稅區貨物不設存儲期限。
4、檢驗檢疫政策
◆區內企業從境外入區的倉儲物流貨物以及自用的辦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強制性產品認證。
◆從非保稅區進入綜合保稅區的貨物,又輸往非保稅區的,不實施檢驗。
◆經綜合保稅區轉口的應檢物,在區內短暫倉儲,原包裝轉口出境並且包裝密封狀況良好,無破損、撒漏的,入境時僅實施外包裝檢疫。
◆對入區後又復出區進入國內市場的貨物,在檢驗檢疫有效期內免予實施檢疫。
◆轉口應檢物出境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輸入國家或地區政府要求入境時出具我國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檢疫證書或檢疫處理證書的以外,一般不再實施檢驗和檢疫處理。
◆區內企業之間銷售、轉移進出口應檢物,免予實施檢驗檢疫。
5、外匯管理政策
◆企業可開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及資本項目外匯專用賬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需核定。
◆進出綜合保稅區的免稅、保稅貨物,以外幣計價結算,其它物品進出綜合保稅區可以外幣計價結算,也可以人民幣計價結算。
◆企業不實行契約核銷制度,與境外之間的進出境貿易項下的外匯收支,無需向外匯管理局辦理收付匯的核銷手續,外匯憑相關單證從銀行支付。
◆企業有條件購匯,允許人民幣資金註冊企業,以不超過其註冊資本中實際到位的人民幣部分購匯。
◆中外資企業均可開立外匯現匯賬戶,企業經營所得外匯實行意願結匯,外匯收入可以全額留存。
6、其他方面政策
◆啟運港退稅:從國內其他港口啟運經濰坊綜合保稅區中轉的貨物,在離開啟運地時即可辦理出口退稅。
◆離岸賬戶:綜合保稅區內允許開設離岸賬戶,為企業開展境外業務提供資金結算便利,跨國公司可在區內設立財務中心和結算中心。
◆自由流轉:綜合保稅區內貨物可以在區內企業之間自由流轉。區內企業之間在轉讓貨物時,只需向海關報送貨物品名、數量、金額等電子數據信息,不需要報關辦進出區手續。
從功能政策看,濰坊綜合保稅區集海關、國檢、外匯、稅收等眾多優惠政策與一身,又能整合延伸山東半島海港和空港口岸功能,必將成為濰坊乃至全省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重要先行區和示範區。從區位優勢看,濰坊綜合保稅區位於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和膠東半島高端產業聚集區“三區”的疊加區域,區位優越,腹地廣闊,為加快現代國際物流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省轉方式調結構和“三區”建設搭建了重要開放平台,必將有力地促進全省重點區域帶動戰略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