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公用事業局

濮陽縣公用事業局

濮陽縣公用事業局是具體負責全縣公用事業工作的部門。根據授權,承擔全縣公用事業行業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濮陽縣公用事業局
  • 機構隸屬:濮陽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機構
  • 機構職能:公用事業工作
(一)貫徹國家有關公用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相應的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城市公用事業工程建設管理具體工作;對公用事業工程進行技術論證、編制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公用事業工程的竣工驗收、工程預決算。
(三)承擔城市供水、供氣、供熱的生產運營、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監管工作;定期對公用事業產品和服務進行檢驗、檢測和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調整城市公用事業產品及服務價格。
(四)承辦有關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工作。
(五)承擔經批准保留的公用事業行政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的許可和審批工作。
(六)貫徹執行有關科技政策,擬訂公用事業節能減排和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公用事業新技術、新工藝研究和推廣套用,參與建築節能管理。
(七)指導局屬企業深化改革和轉換經營機制,對改制後的局屬企業中的國有資產實行監管。
(八)承擔城市供水、供氣、供熱等公用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組織公用事業行業人員培訓工作。
(十)承擔縣(區)公用事業相關業務的指導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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