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暫行辦法

《濮陽市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暫行辦法》已經濮陽市政府研究同意,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1月24日印發.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濮陽市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11月24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1月24日
  • 發布單位: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紮實推進重大科技項目實行揭榜掛帥,加快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卡脖子”核心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創新投入管理運行機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科技項目揭榜掛帥是一種科技重大項目組織管理方式,通過徵集需求、論證遴選、對接揭榜等方式,組織調動全社會力量開展產業領域共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突破發展瓶頸。
第三條 市政府設立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揭榜掛帥項目)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用於支持非省財政直管縣的各縣(區)重大科技項目。鼓勵省財政直管縣政府參照設立科技揭榜掛帥項目專項資金。
第四條 揭榜掛帥項目管理遵循公開公正、競爭擇優、誠實信用的原則。市科技局統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按照“成熟一個、發布一個”的原則有序推進。
第五條 揭榜掛帥項目主要聚焦解決我市化工、裝備製造、食品加工等“三大”主導產業,現代家居、生物降解材料、羽絨製品等“三專”產業和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四新”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卡脖子”核心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以產業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突破和重大創新產品研發為重點,支持實施若干在行業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引領性、系統集成性和產業鏈協同創新項目,加快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和顛覆性技術取得突破,支撐我市產業高質量發展。
第六條 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揭榜掛帥項目徵集、遴選立項、張榜發布和績效管理等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項目條件
第七條 揭榜掛帥項目注重財政補助資金的引導作用,以企業自籌和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為主。單個揭榜掛帥項目契約總額不低於500萬元,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市財政按揭榜掛帥項目契約總額的30%核定財政補助資金。“三大三專”產業單個項目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400萬元,“四新”產業單個項目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第八條 揭榜掛帥項目每年總數原則上不超過5個。由市內企業提出技術難題或重大需求,經市科技局張榜後,凡符合條件的市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型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創新平台或其他組織及其聯合體均可揭榜,達成協定,開展攻關,獲得相應資金支持。
第九條 揭榜掛帥項目包括發榜方和揭榜方。同一項目發榜方不能作為揭榜方或其合作單位進行揭榜。
第十條 揭榜掛帥項目發榜方應具備以下條件:
發榜方是市內提出技術需求的單位,主要是有技術難題或重大需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須符合下列條件:
1.須承諾並有能力保障揭榜項目科研投入,且能夠為項目實施提供支持和配套條件,在項目研發攻關成功後能首先在本企業推動套用;
2.應具備良好的社會信用,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或重大違法行為;
3.需求內容應聚焦企業、產業發展“卡脖子”的前沿技術、關鍵核心技術、關鍵零部件、重要材料及工藝等,通過項目實施能顯著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帶動全市、全省乃至國家相關產業技術水平提升;
4.應明確項目指標參數、時限要求、產權歸屬、資金投入及其他對揭榜方的條件要求等需求內容。
第十一條 揭榜掛帥項目揭榜方應具備以下條件:
揭榜方主要為市內外具有研發能力的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型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創新平台或其他組織、創新人才團隊,須滿足下列條件:
1.有較強的研發實力、必備的科研條件和穩定的人員隊伍,有能力完成揭榜任務;
2.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會誠信,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3.能對發榜項目需求提出攻克關鍵核心技術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智慧財產權;
4.優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業績的單位和團隊,鼓勵產學研合作揭榜攻關。
兩個或兩個以上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進行揭榜,其中至少有一個為法人單位並具備本條所列上述條件。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條 揭榜掛帥項目納入《濮陽市科技計畫項目全過程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揭榜掛帥項目按照以下工作流程管理:
1.需求徵集。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通過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結合或“定向研發、定向轉化、定向服務”等方式,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技術攻關需求。需求內容應明確擬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核心指標、時限要求、產權歸屬、資金投入及揭榜方需具備的條件等。
2.論證遴選。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行業專家對項目需求進行論證篩選,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重點遴選出影響力大、帶動性強、套用面廣的關鍵核心技術,報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審定後向社會張榜發布。
3.揭榜評審。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省內外行業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揭榜方的資質條件、揭榜方案可行性、發榜方滿意度等進行論證,並根據評審委員會專家論證意見,擇優確定擬中榜項目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發榜方、揭榜方、市科技局共同簽訂技術契約,明確各自職責,由市科技局及時發布揭榜公告。
4.資金撥付。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核實揭榜掛帥項目科技總投入和技術契約後,給予發榜方財政補助資金。財政補助資金分兩期撥付,項目立項程式完成後撥付補助資金的50%,其餘50%的補助資金在項目通過驗收或績效評價後撥付。在首期財政補助資金撥付之前,發榜方支付揭榜方的資金,原則上不低於項目契約總額的20%。發榜方的資金撥付憑據作為財政補助資金撥付的憑證。
5.項目管理。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對揭榜掛帥項目目標進展、階段任務、資金使用等情況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對實施周期兩年以下的項目以揭榜方自我管理為主,一般不開展過程檢查。項目完成後,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對項目組織驗收。
第四章 項目監管
第十四條 發榜方和揭榜方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技術契約中明確約定智慧財產權的歸屬和分配,避免產生智慧財產權糾紛。
第十五條 揭榜方已按技術契約內容開展技術攻關工作,但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項目任務無法按期按質完成的,委託第三方出具審計報告並經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後,可以延期實施或終止項目;項目終止的,收回已撥付的剩餘財政補助資金。
第十六條 因發榜方或揭榜方主觀原因造成項目終止的,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或委託第三方)組織技術、財務、法律等方面專家進行審查論證,形成論證結論,明確相關責任,收回已撥付的財政補助資金。
第十七條 對故意串通作假等行為,將嚴肅追究責任。對科研不端行為零容忍。對存在失信行為的創新主體,在科研項目申報、財政資金支持、獲得相關獎勵等方面依據相關規定予以限制。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解讀

2021年10月22日,濮陽市政府第1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濮陽市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揭榜掛帥暫行辦法),現就揭榜掛帥暫行辦法作如下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月11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講話指出,構建新發展格局最本質的特徵是實現高水平的自立自強,必須更強調自主創新,全面加強對科技創新的部署,集合優勢資源,有力有序推進創新攻關的“揭榜掛帥”體制機制,加強創新鏈和產業鏈對接。2020年2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講話中指出,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可以搞揭榜掛帥,英雄不論出處,誰有本事誰就揭榜。
市政府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落實重點項目攻關“揭榜掛帥”等制度。因此,制定揭榜掛帥暫行辦法,實施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制度,形成充滿活力的科技創新投入管理運行機制,是我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體現,是重大科技項目組織管理方式的一次改革,對我市加快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卡脖子”關鍵共性技術,實現創新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起草過程
在揭榜掛帥暫行辦法起草過程中,學習借鑑了甘肅、江西贛州等地相關政策、經驗,並充分結合我市實際,能夠與正在實行的《濮陽市科技項目全過程管理辦法》有效銜接。邀請了蔚林新材料、宏業控股、惠成電子等14家企業代表和相關市政協委員進行了座談討論,並進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內容
包括總則、項目條件、工作流程、項目監督和附則,共五章十八條。
(一)總則:明確了揭榜掛帥的概念,明確了實行揭榜掛帥的目的和原則,明確了資金和管理部門。
(二)項目條件:明確了實行揭榜掛帥項目和發榜方、揭榜方的基本條件、財政支持額度等。揭榜掛帥項目為科技攻關類項目,每年實施不超過5個。
(三)工作流程:包括需求徵集、論證遴選、揭榜評審、資金撥付和項目管理,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實施。中榜項目按照《濮陽市科技計畫項目全過程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四)項目監督:明確發榜方、揭榜方需要約定智慧財產權的歸屬和分配,明確項目的延期、終止,以及失信行為的監督管理和責任追究。
四、注意事項
(一)市政府設立重大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用於支持非省財政直管縣的各縣(區)重大科技項目。鼓勵省財政直管縣參照設立科技揭榜掛帥項目專項資金。
(二)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揭榜掛帥項目徵集、遴選立項、張榜發布和績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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