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計畫生育協會改革方案

《濮陽市計畫生育協會改革方案》已經濮陽市政府同意,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月25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濮陽市計畫生育協會改革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月25日
  • 發布單位: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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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陽市計畫生育協會是黨領導的群團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育齡民眾和計生家庭的橋樑和紐帶,是協助政府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與家庭和諧幸福的重要力量。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中發〔2015〕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國計畫生育協會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12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計畫生育協會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9〕35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時期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的重要指示,認真落實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關於群團改革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開展家庭健康促進行動,全面服務鄉村振興,以引導民眾按政策生育、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與家庭和諧幸福為主線,著力推進計畫生育協會組織和工作改革創新,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群團發展道路,加快推進健康濮陽建設,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出積極貢獻。
二、改革目標
準確把握計畫生育協會在黨委、政府工作全局中的職責定位,緊緊圍繞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民眾性,以體制改革為突破口,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遍布城鄉、高效運轉”的組織網路和服務體系,改革計畫生育協會組織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提高新形勢下計畫生育協會聯繫和服務民眾的能力,全面落實中央賦予的六項重點任務,把計畫生育協會建設成為密切聯繫民眾、民眾充分信賴、充滿生機活力的群團組織。全面服務鄉村振興,密切配合黨和政府構建鼓勵按政策生育的制度體系,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最佳化生育政策,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營造家庭友好的社會環境,解決好民眾“生得起、生得出、生得好”的問題,推動形成計畫生育多元共治新格局。
三、改革方向
(一)明確職能任務。生育政策調整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數量為主向調控總量、提升素質和最佳化結構並重轉變,由管理為主向更加注重服務家庭轉變,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會和公民多元共治轉變。計畫生育協會作為計畫生育領域最大的民眾團體,必須強化改革創新,緊緊圍繞中央賦予的宣傳教育、生殖健康諮詢服務、優生優育指導、計畫生育家庭幫扶、權益維護和流動人口服務六項重點任務,做好失獨家庭等計畫生育家庭服務工作,發揮計畫生育協會獨特優勢,有序承接政府轉移的服務職能。
(二)健全組織網路。加強各級計畫生育協會組織體系建設。市、縣級計畫生育協會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和本地實際設定相應內設機構。採取地方和系統內部調劑編制的方法,解決市、縣級計畫生育協會幹部配備不足問題。最佳化鄉鎮(街道)計畫生育協會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夯實基層網路。加強村(社區)計畫生育協會等基層組織人員力量,按照女性村(社區)幹部優先專(兼)職的原則,解決人員缺失問題,提升基層計畫生育協會規範化建設水平。建立下級計畫生育協會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會長、秘書長人選向上級計畫生育協會備案制度。加強網上計畫生育協會建設。
(三)最佳化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人員結構。調整市、縣級計畫生育協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成員結構,減少黨政領導所占比例,提高基層一線人員比例。基層一線人員在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中的比例分別不低於35%、20%。鄉鎮(街道)計畫生育協會按照要求組建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四)改進幹部培養和管理方式。打造專職、掛職、兼職相結合的機關幹部隊伍。市、縣級計畫生育協會機關幹部的選拔培養要注重基層一線工作經歷、民眾工作經歷,加大公開遴選、擇優選調幹部力度。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不低於機關編制20%的比例,確定掛職、兼職幹部數量,提出選派計畫和人員建議,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後,與有關單位協商開展選派工作。掛職幹部只轉組織關係,不轉行政關係,任期原則上1年。加強機關幹部與衛生健康部門的雙向交流,有計畫地選派幹部到基層掛職。
(五)建立高素質志願者隊伍。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計畫生育協會工作。圍繞計畫生育協會六項重點任務,按照“社會化招聘、契約化管理、專業化培訓”的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宣傳教育、生殖健康諮詢服務、優生優育指導、計畫生育家庭幫扶、權益維護和流動人口服務等六個方面的志願者隊伍,提高計畫生育協會民眾工作能力。
(六)加強能力和作風建設。加強教育和培訓工作,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各級計畫生育協會骨幹輪訓,著力提升新形勢下計畫生育協會幹部服務民眾的能力和水平。最佳化會員結構,完善會員聯繫戶制度,打造一支結構合理、活動經常、熱心公益的服務隊伍。鞏固完善“會員之家”“青春健康教育基地”“暖心家園”等服務陣地。探索通過資金募集、有償服務、項目合作等方式,建立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服務平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市、縣級計畫生育協會領導班子成員每年下基層不少於3個月,一般幹部不少於40天。
四、職能任務
(一)宣傳教育。加強對網路新媒體的宣傳引導工作,構建網上宣傳平台,運用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資源,打造網上網下相互促進、有機融合的宣傳服務新格局。依託遍布城鄉的組織網路和活動陣地,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特色鮮明的民眾宣傳教育活動,廣泛普及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科學知識,培育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積極參與文明健康家庭、衛生城鎮、健康城鎮等創建工作,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倡導文明健康、清潔衛生的生活方式,營造家庭友好的社會環境。
(二)生殖健康諮詢服務。依託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發揮基層計畫生育協會網路優勢,建立生殖健康諮詢專家、師資隊伍,建好青春健康俱樂部、生殖健康中心等諮詢服務陣地,形成衛生計生優勢互補、網路互通、資源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務新模式。創新青春健康教育、家庭健康素養促進等項目載體,打造生殖健康綠色服務品牌。
(三)優生優育指導。聚焦生育行為全周期,開展優生優育知識培訓,普及青春期、新婚期、孕產期和育兒期知識,提供均衡營養、高危人群指導、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遺傳病篩查、孕產期保健等優生諮詢,築牢人口質量“第一道防線”。開展嬰兒照護、兒童早期發展等服務,加強托育行業發展研究,推動構建科學、適用的行業服務體系,開展托育服務學術交流、人才培養工作。
(四)計畫生育家庭幫扶。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落實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政策,開展計畫生育幫扶工作,推進生育關懷與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相結合,圍繞計畫生育家庭需求,在生產、生活、生育方面提供幫扶,推進家庭文明建設。深入開展失獨家庭關愛行動,實現失獨家庭幫扶全覆蓋。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幫扶信息管理系統,在生活幫扶、心理疏導、精神慰藉、經濟支持、養老關懷、家庭健康等方面提供精準服務。協助衛生健康、民政等部門,落實失獨家庭就醫、養老服務等“綠色”通道政策。深化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致富、創建幸福家庭活動等項目。深入實施計畫生育保險等商業保險項目,完善計畫生育意外傷害保險,發展失獨家庭住院護理補貼險,探索開發符合育齡民眾和計畫生育家庭需求的保險新產品。
(五)權益維護。加強維權載體和能力建設。廣泛開展計畫生育基層民眾自治,組織民眾依法修訂計畫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計畫生育村規民約,引導民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協助推進生育政策落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六)流動人口服務。加強流入地、流出地計畫生育協會工作協同。探索協同衛生健康部門開展流動人口服務工作的機制。鼓勵通過“黨支部+計畫生育協會”“商會+計畫生育協會”等形式,擴大流動人口中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的覆蓋面。開展流動人口健康宣傳倡導,督促落實流動人口享有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畫生育服務和獎勵優惠政策,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關懷關愛農村留守兒童,關注農村留守婦女生產生活、留守老人健康照料,建立服務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五、加強領導
(一)加強黨委和政府對計畫生育協會的領導。落實黨建帶群建制度,推動把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納入黨建工作總體格局、列入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範圍,鼓勵有條件的縣級計畫生育協會機關設立黨組,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推舉熱心計畫生育工作、德高望重的領導幹部擔任計畫生育協會會長,配齊配強計畫生育協會領導班子。推動各地黨委和政府建立計畫生育協會工作的專題會議制度或定期聽取計畫生育協會工作匯報制度,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機構編制等部門要幫助計畫生育協會釐清職責任務,完善機構設定,加強力量配備。財政部門要對計畫生育協會開展工作給予必要支持,有關經費按規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支持各地依法依規籌措事業發展資金或生育關懷基金,建立募集、管理、使用的全過程公開和社會監督評價機制。
(二)加強衛生健康部門對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指導。衛生健康部門創造條件保障計畫生育協會參與衛生健康重大決策和重要活動,主動幫助解決制約計畫生育協會組織發展的運行機制、管理模式、隊伍建設等方面問題,實現工作有效銜接、良性互動。順應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轉型發展需要,將宣傳教育、生殖健康諮詢服務、優生優育指導、計畫生育家庭幫扶、權益維護、流動人口服務等工作交由計畫生育協會承擔,並做到“人隨事走”“費隨事轉”,構建權責統一、財權事權相匹配的工作體制。建立計畫生育協會重點工作考核評估機制。
(三)統籌推進計畫生育協會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統籌推進計畫生育協會改革工作,制定改革時間表,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確保2021年6月底前完成市、縣級計畫生育協會改革任務。按照機構改革有關要求,正確認識和處理市計畫生育協會自身改革與指導縣、鄉級計畫生育協會改革的關係,對縣(區)落實改革方案情況進行跟蹤督促,及時發現糾正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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