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政務信息、文秘事務、檔案管理、會議組織、信訪等工作;管理機關後勤工作;監督管理機關的國有資產;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紀檢、勞動工資;掌握全縣統計人員的基本情況;負責全縣統計幹部教育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機關內設機構,職責,單位領導,
機關內設機構
統計制度法規股: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開展統計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監督檢查統計各項調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擬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組織、協調、制訂全縣各項統計調查制度;組織指導縣直部門和基層的統計業務工作。
綜合平衡統計股: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計算國民經濟核算綜合指標數據(地區生產總值);建立健全新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預警和綜合分析研究;整理並提供全縣及各鄉鎮的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全縣基本單位清查,並更新和管理單位名錄庫。
社會人口統計股:負責人口就業、勞動工資、社會、科技、行政事業及服務企業等統計調查工作;貫徹實施年度人口變動情況和城鎮化調查工作;做好年度人口數據的測算、評估和對外公布。
企業統計股:組織實施工業和運輸、郵電企業統計調查及能源統計調查制度;負責貫徹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對外經濟貿易統計報表制度;組織實施外經外貿統計調查制度;負責貫徹實施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和農村規模以上投資統計調查制度。
濬縣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統計法律、法規;貫徹實施國家城市社會經濟統計調查制度;負責組織和具體實施我縣的城市住戶、物價調查和工業品出廠價調查。
濬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依照統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制定的統計計畫,制訂全縣性的農村統計規章和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協調各鄉鎮及涉農部門的農村統計調查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的農村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組織實施農村住戶、農產量、畜牧業、農村社會基本情況、第一產業核算及其他農村統計調查等方案。
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計畫,研究擬定全縣統計工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鎮、街道、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按照國家和省、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制定和完善適合本縣的統計標準;指導部門統計工作;負責全縣統計調查項目的組織管理,審查各鎮、街道、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鎮、街道、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匯總整理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實施各鎮、街道、各部門統計數據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六)組織指導本縣各鎮、街道、各部門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對本縣統計機構幹部和鎮、街道統計員進行考核與獎勵。
(七)承辦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統計職稱評聘的有關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單位領導
局長:劉韶琳
副局長:壽好然、李保山、左清枝
紀檢組長:胡宗秀
城調隊長:張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