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濟陽縣委、濟陽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濟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濟陽發〔2010〕8號),設立濟陽縣衛生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陽縣衛生局
- 所屬地區:濟陽縣
- 管理範圍:衛生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地圖信息,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
(三)將食品衛生許可、監管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職責劃給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增加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衛生技術規範。
(二)承擔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加強全縣醫療機構基本用藥制度和藥事管理。
(三)統籌規劃與合理配置全縣衛生資源,負責擬訂本縣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和對重大突發疫情、災難的衛生緊急處置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
(五)承擔全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六)負責衛生行政監督執法工作。按規定負責全縣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病、傳染病防治和醫療機構內醫療廢物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指導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統籌協調全縣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資格、醫療服務質量、醫療服務技術準入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標準執行情況;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九)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及時報告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
(十)擬訂全縣衛生人才、醫學教育和醫學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督導重大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依靠科技進步促進衛生事業的發展。
(十一)貫徹實施國家中醫政策和中西醫結合併重的方針,制定全縣中醫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發展。
(十二)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局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財務審計科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工作計畫;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信息、會務、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縣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365為民服務中心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擬定全縣衛生財務管理規章,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並指導各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監督衛生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統計工作和財務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負責系統內各級醫療衛生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二) 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擬定衛生系統人才發展規劃;指導全縣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組織人事、教育培訓、老幹部管理及各類人員的考核、職稱評定晉升、工資工作;負責衛生系統的計畫生育、婦女等工作。
(三) 醫政與疾病控制科
擬訂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衛生技術規範;承擔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加強全縣醫療機構基本用藥制度和藥事管理;統籌規劃與合理配置全縣衛生資源,負責擬訂本縣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資格、醫療服務質量、醫療服務技術準入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標準執行情況;制定和實施全縣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及時報告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實施衛生人才培養規劃,組織開展醫學繼續教育工作;制定全縣中醫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農村衛生與婦幼保健管理科
統籌協調全縣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
(五)衛生應急辦公室(掛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牌子)
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和對重大突發疫情、災難的衛生緊急處置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承擔全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按規定負責全縣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病、傳染病防治和醫療機構內醫療廢物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縣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2人。領導職數配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5名。可配備工勤人員1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督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縣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督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以及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條件的建議;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督促實施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並查處違法行為,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的相關工作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相關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加強溝通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地圖信息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濟陽區緯三路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