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萊蕪區城鄉水務局

濟南市萊蕪區城鄉水務局

濟南市萊蕪區城鄉水務局是濟南市萊蕪區區級機構改革後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萊蕪區城鄉水務局
  • 辦公地址:萊蕪區鳳陽路6號
  • 所屬部門:濟南市萊蕪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濟南市萊蕪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鄉水務工作法律、法規;起草城鄉水務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城鄉水務改革發展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城鄉水務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流域綜合規劃等重大水務規劃。
(二)負責實施全區水資源的統一配置調度和監督管理。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組織編制水資源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負責發布水資源公報,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關工作;參與水價管理、改革和水生態環境補償的有關工作。
(三)組織開展全區水資源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開展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相關工作。
(四)負責全區節約用水工作。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和中水利用專業規劃,組織制定有關定額、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落實用水總量控制、計畫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指導中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和雨洪資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中水設施建設運行監督管理,提出中水利用價格調整意見。
(五)負責全區供水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供水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供水行業技術標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供水特許經營的實施和管理;負責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運行監督管理,提出供水價格調整意見;指導村鎮供水工作。
(六)負責全區排水和污水處理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區排水、污水處理專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污水處理特許經營的實施和管理,負責排水水質、水量的監測管理工作;負責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指導排水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提出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和污水處理服務價格調整意見;指導農村排水和污水處理工作;配合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水務改革發展相關工作。負責提出水務領域投資項目規模、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承擔水務領域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水務資金和水務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水務行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工作,參與提出有關水務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
(八)指導監督全區城鄉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城鄉水務工程建設與管理有關制度,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鎮(街道)、跨流域的重要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城鄉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城鄉水務工程建設的監督。
(九)指導全區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務基礎設施網路建設;組織指導河湖治理、開發和保護;組織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負責河道采砂管理相關工作。
(十)負責全區河長制協調工作。負責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工作;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工作。擬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重點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監督實施工作;組織重點水土保持建設和水生態建設項目的實施;牽頭做好荒山、荒丘、荒灘、荒溝治理開發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全區農村水利工作。組織編制農村水利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落實本區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
(十三)負責指導水行政執法和監督工作。參與全區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調處跨鎮(街道)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指導城鄉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水務工程運行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務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管,負責重點水務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管工作。
(十五)負責防災減災相關工作。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的防洪論證提出意見;負責重要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水庫)和重要水工程防禦洪澇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和城市內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指導全區防洪應急度汛及水毀工程修復工作。
(十六)負責水務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負責組織重大水務科學研究、技術引進、科技推廣和創新服務工作;負責水務信息化建設;指導水務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利用外資、引進國(境)外智力等工作。
(十七)協助做好涉及水務、水務工程等領域的招商服務工作。
(十八)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辦成”改革以及區委、區政府相關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供水安全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站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應急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政府信息公開、宣傳調研和信息化等工作。
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對外交流合作、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組織起草城鄉水務有關規範性檔案;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複議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城鄉水務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指導全區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調處跨鎮(街道)水事糾紛,配合相關部門查處重大涉水違法事件;負責水務普法宣傳教育工作;以局的名義出具相關法律文書。
擬訂全區水務發展中長期戰略規劃、年度計畫;組織、指導編制水務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相關控制性詳細規劃;承擔水務規劃與其他相關規劃的協調工作;負責流域治理、水務工程建設等合規性審查;組織重大水務規劃實施評估。
負責水務科技創新工作,承擔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的綜合管理與協調工作;組織重大水務科學研究、技術引進、科技推廣和創新服務工作;協調做好涉及水務、水務工程等領域的招商服務工作。
負責編制區級城鄉水務部門預決算;參與制定水務投融資政策;提出水務財政預算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預算執行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估;承擔區級水務資金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城鄉水務有關價格、稅費、基金、信貸事宜;負責政府採購和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提出區級水務建設投資規模、方向和項目安排建議;承擔水務建設投資計畫相關工作;組織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審核重大水務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全區水務行業綜合統計分析;組織實施水務工程建設管理有關制度;承擔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務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或跨鎮(街道)、跨流域的重點水務工程建設。
負責依法依規組織實施水務工程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工作;承擔重點水務工程建設的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務工程運行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水務信訪工作;組織開展水務工程稽查工作;組織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協調本區水務突發事件等應急管理工作。
(二)綜合科
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和水中長期供求規劃;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本區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水資源有償使用等制度;組織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水資源公報。
組織編制節約用水和中水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節約用水的政策、標準和用水計畫、指標,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區用水統計和分析評價工作;組織徵收超計畫加價水費;依法組織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設計方案的審查與驗收;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指導中水等非常規水資源和雨洪資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中水設施設計方案審核、工程驗收和運行監管工作。
擬訂全區供水、中水利用專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全區供水規劃及年度計畫執行、服務指標和供水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供水特許經營的實施和管理;負責供水企業計畫停水管理;負責建設項目供水設施配套審核驗收;負責二次供水設施安全運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提出供水水價調整意見,參與供水行業調價工作;指導村鎮供水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擬訂全區排水、污水處理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考核排水、污水處理規劃及年度計畫執行情況和設施的建設、運行、維修養護情況;負責污水處理特許經營的實施和管理;負責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負責排水管網接駁、遷改、臨時占用排水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和污水處理服務價格調整意見;配合做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作。
指導農村水利和農村水電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利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灌排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工作。
組織指導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承擔荒山、荒丘、荒灘、荒溝治理開發有關工作;負責水土保持技術服務單位和水土保持項目建設管理的監督檢查。
(三)河湖管理科(掛區河長制辦公室牌子)
組織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河道、湖泊(水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水生態建設。指導河湖生態保護和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指導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負責河道采砂和涉河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等工作;承擔區河長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水務局工程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務工程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組織指導水務工程劃界和管理標準化工作。
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的防洪論證提出意見;負責重要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水庫)和重要水工程防禦洪澇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和城市內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指導全區防洪應急度汛及水毀工程修復工作;承擔水旱災害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落實本區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

所獲榮譽

2022年2月,被表彰為2021年山東省防汛抗洪表現突出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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