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市中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濟南市市中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濟南市市中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中發〔2010〕15號)組建,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市中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 隸屬:市中區人民政府
  • 行政編制:11名
  • 成立時間:2010年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劃入原區房產管理局的行政職責。
(二)承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移交的住房保障、物業管理、房產管理等具體工作事項。
(三)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全區城鎮低收入家庭租賃補貼申請受理、初審、公示、報審、發放等工作。
(三)負責全區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申請受理、初審、公示、報審等工作。
(四)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區直管公房及單位自管房所售房屋房改政策諮詢、初審登記、申報發證等工作。
(五)負責直管公房房改售房款的結算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及利息的建帳工作;負責全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房屋房改工作。
(六)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經營管理、日常維護及雨季防汛工作。
(七)負責全區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轉移、變更、註銷、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的初審管理、房屋租賃備案管理及房屋產籍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八)負責房產測繪工作。
(九)監督指導全區物業服務工作;負責全區物業服務企業的備案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物業服務投訴;負責全區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換證初審工作。
(十)負責劃分物業管理區域;負責調解全區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委員會之間的物業糾紛,對符合規定的業委會予以備案。
(十一)負責全區房產管理的執法工作,查處房產違章行為,處理房產管理中發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十二)承擔落實全區房產政策及歷史遺留房產問題處理的責任。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財務審計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應急管理、計畫生育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與局工作相關的數位化城管任務;負責信訪工作。
負責編報本系統年度財務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檢查住房保障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指導監督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使用;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組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局黨組織建設;負責局機關醫療衛生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處結答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住房保障科(掛物業管理科牌子)
負責全區城鎮低收入家庭租賃補貼申請受理、初審、公示、報審、發放等工作;負責全區經濟適用房的申請受理、初審、公示、報審等工作;負責全區廉租住房及經濟適用房有關工作。
監督指導全區物業服務工作;負責全區物業服務企業的備案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物業服務投訴;負責全區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換證初審工作;負責劃分物業管理區域;負責調解全區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委員會之間的物業糾紛,對符合規定的業委會予以備案;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房產管理科
指導全區直管公房經營管理、日常維護及雨季防汛工作;負責全區房產管理的執法工作,查處房產違章行為,處理房產管理中發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全區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轉移、變更、註銷,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的初審管理、房屋租賃備案管理及房屋產籍檔案資料的管理;指導房產測繪工作;負責落實全區房產政策、處理房產歷史遺留問題;負責全區直管公房及單位自管房所售房屋房改政策諮詢、初審登記、申報發證等工作;負責直管公房房改售房款的結算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基金及利息的建帳工作;負責全區棚戶區改造拆遷房屋房改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4名、副科長(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員1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成立區房屋管理服務中心,為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所屬經費自理副處級事業單位。該中心設綜合科、財務科、公房管理科、物業服務科、房產測繪科、廉租住房服務科、信訪科、離退休人員科、產權登記科9個科,均為正科級。事業編制120名。領導職數核定主任(副處級)1名、副主任(正科級)4名,科長9名、副科長18名。
區房屋管理服務中心主要職責:做好全區城鎮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及經濟適用房的有關服務工作;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租金統收、接撤管、驗證換證及房屋置換手續等基礎工作;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維修、安全管理及雨季防汛工作,擬訂全區危舊直管公房的修繕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房屋產籍檔案資料的管理;負責全區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及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的初審工作;負責房屋租賃備案工作;負責房產測繪工作;負責全區物業管理的有關服務工作;承辦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建立綜合執法協調機制。與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建立信息網路化聯繫和協調會議制度,完善協調機制和辦事流程,及時協調解決綜合執法中的重大問題。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在執法過程中,發現屬於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職責的,應當及時告知或移送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處理;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在管理工作中,發現屬綜合執法相關職責的,應當及時告知或移送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查處。
(三)原區房產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整建制移交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管理,其單位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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