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民宿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民宿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是2019年濟南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民宿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19年5月23日
  • 發布單位:濟南市政府辦公廳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民宿業健康發展,加快推進國際旅遊目的地城市建設,根據省委、省政府《大力推進全域旅遊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魯發〔2018〕40號)和《山東省精品旅遊發展專項規劃(2018-2022)》(魯政字〔2018〕256號)、《山東省全域旅遊發展總體規劃(2018-2025)》(魯發改服務〔2018〕537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把民宿業發展與鄉村振興、城市治理等工作結合起來,充分挖掘自然生態、泉水文化、鄉村民俗、古城風貌等特色資源,強化政策激勵,逐步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特色鮮明的民宿業發展格局,為推進全市旅遊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新動能支撐。
(二)基本目標。自2019年起,啟動實施泉城民宿業發展五年行動計畫,力爭2019年年底前理順管理體制機制,健全完善配套政策,合理確定發展布局,重點推進20家民宿建設,集中打造2家高端精品民宿和1個民宿集聚區;力爭3年內實現全市民宿業規範化發展,民宿集聚區達到10個,民宿不少於300家,接待床位達到6000張;力爭5年內實現全市民宿業規模化發展,民宿集聚區達到20個,民宿不少於800家,接待床位達到15000張,形成國內外較為知名的“泉城人家”民宿旅遊品牌。
二、主要任務
(一)最佳化資源配置。民宿選址要與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環境、旅遊等專項規劃相銜接,符合水源保護、生態環保、山體保護、文物保護、建築安全、消防安全、防災避災等基本條件。各區縣(含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下同)要結合資源稟賦和產業特色,明確民宿發展重點區域,合理規劃產業布局。鼓勵盤活閒置資源,積極探索回購、租賃、置換、退出等模式,將古民居、老庭院、舊廠房、舊校舍、農戶閒置房等用於民宿發展。建設完善民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配套體系,在民宿集聚區實現“兩通(通公車、通網路)”“四建(建遊客中心、建購物場所、建停車場、建標牌標識)”。鼓勵以民宿為核心,引用景區化理念提升周邊環境品質,創建一批A級景區,拓展民宿業發展新空間。(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各區縣政府)
(二)加強規範管理。修訂完善我市旅遊管理條例,制定市民宿管理辦法,明確全市民宿產業發展定位、行業標準、服務規範、管理職責等。按照市級指導、區縣聯審、鎮(街道)村(居)委會申報的思路,完善民宿業發展監管機制。簡化民宿申辦手續,由民宿業主提出申請,村(居)委會和鎮(街道)簽署意見,區縣聯審辦公室進行聯審。推進“放管服”改革,適當放寬民宿市場準入,公安消防支隊負責提供民宿業消防安全檢查標準,公安、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負責創新管理舉措,加強分類指導。各區縣要加強對民宿業的事中事後監管,落實好日常監督管理及屬地監管責任,開展執法檢查、協同監管,規範民宿經營。成立市旅遊民宿協會,積極引導民宿經營者資源共享、行業自律、誠信經營、有序發展。(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公安消防支隊、各區縣政府)
(三)強化政策扶持。加強用地保障和支持,優先利用農村存量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村閒散地發展民宿經濟,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自營、出租、入股、聯營等方式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民宿業,各區縣每年要安排一定數量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用於保障民宿項目建設。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市級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民宿業發展專項資金,用於扶持民宿集聚區、精品民宿獎補工作;各區縣也要安排財政專項資金用於民宿業發展。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出台的與發展鄉村休閒旅遊相關的各項稅費減免政策,支持民宿業發展。鼓勵民宿企業積極參與會議、公務接待、職工療休養等政府採購項目。強化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拓寬民宿企業融資渠道。支持推出符合民宿經營特點的保險產品。(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稅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縣政府)
(四)突出示範帶動。實施“泉城人家”民宿發展示範工程,堅持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每年在全市選取不同區域、不同類別、不同特色的精品民宿試點,扶持打造民宿建設樣板。提升民宿精品化、特色化、國際化水平,組織開展全市民宿設計大賽,建立知名民宿設計單位名錄庫,提供優秀民宿案例展示,引導民宿高品質建設。實行民宿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製度,在全市開展旅遊民宿等級評定,規範等級標誌使用,實行年度動態管理。經評定達到《旅遊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065-2017)、《民宿服務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DB37/T2864-2017)標準的民宿,給予一次性資金扶持獎勵。對新引進的國內外民宿知名品牌,一次性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於民宿集聚發展示範區,一次性最高給予500萬元扶持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
(五)創新運營模式。探索多渠道投入機制,引導資源主體、資本主體、經營主體、從業主體等共同推進民宿業發展。鼓勵城市和鄉村有意願的組織、個人改造現有住房或租賃民房開辦民宿,支持社會各界人士返鄉創業開辦民宿,鼓勵“農戶+合作社”“公司+農戶”等民宿合作發展模式。積極引進民宿品牌企業、知名平台公司、專業化團隊重點參與打造民宿示範項目,吸引文化、科技、設計等專業特長人才及大學畢業生等參與民宿項目投資開發。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經濟時代的技術優勢,提高民宿經營管理效率,拓展“網際網路+”行銷渠道,通過手機App以及知名電商平台承接客源,引導民宿開通支付寶、微信掃碼等多種支付渠道。
創新“民宿管家”託管服務,發揮專業團隊和技術人才優勢,強化規劃設計、管理創新,著力培育一批民宿連鎖企業。(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市投資促進局、各區縣政府)
(六)打造品牌體系。實施民宿發展品牌培育工程,在“泉城濟南”國際旅遊品牌的統領下,市級打造“泉城人家”民宿品牌;各區縣依託優勢資源,積極培育形成一批具有鮮明本地特色的民宿區域品牌;引導經營業戶創新發展,突出單體民宿的個性化、主題化,培育打造一批知名高端民宿品牌。對全市民宿品牌實行統一標識、統一宣傳、統一推介,切實提升我市民宿品牌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支持民宿協會整合資源,建設“泉城人家民宿”網站。大力拓展民宿客源市場,鼓勵旅行社組團住特色民宿、游美麗泉城,對每年組織遊客量大的旅行社、中介組織給予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各區縣政府)
(七)建設人才隊伍。加大民宿發展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力度,對外地來濟投資、從事民宿管理經營且具有高學歷的管理人才,享受市級相關人才政策。建立民宿業發展智庫和導師團,開展民宿經濟發展研究、業務指導和智力支持。實施“民宿旅遊千人培訓計畫”,分類、分層舉辦民宿管理和從業人員專題培訓班,著力培養一支高素質的民宿從業隊伍。每年選取一批優秀大學生民宿創業點,給予扶持獎勵。每年重點扶持一批“民宿經濟帶頭人”“巾幗民宿創業者”。(責任單位:市文化和旅遊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婦聯、各區縣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區縣兩級民宿發展推進機制。市級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文化和旅遊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公安消防支隊等單位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民宿發展綜合協調領導小組,定期研究解決民宿業發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推進全市民宿業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文化和旅遊局。各區縣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民宿業發展組織領導機制,統籌謀劃產業發展布局,制定民宿管理配套實施細則,強化保障措施,落實工作任務,切實承擔民宿業發展主體責任。
(二)強化考核督查。制定民宿業發展考核評價體系,將民宿業發展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對各區縣、市有關部門的年度考核內容,建立工作檯賬,完善季度通報、半年督查機制,並加大考核力度。加強民宿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及時準確把握全市民宿產業運行態勢,增強民宿經濟運行分析的時效性、前瞻性、針對性和指導性。
(三)廣泛宣傳引導。充分利用網路、電視、報紙、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和渠道,大力宣傳民宿業發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經驗,加強民宿品牌行銷推介。開展民宿業發展領域的政策法規輔導、改革創新總結評估、典型典範提煉推廣等工作,進一步營造有利於民宿業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
濟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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