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處罰主體(組織)的通告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處罰主體(組織)的通告》在1998.03.01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處罰主體(組織)的通告
  • 頒布單位:濟南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1998.03.01
  • 實施時間:1998.03.01
《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級行政處罰主體(組織)的通告》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現予以發布。
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市政府對市級行政處罰主體(組織)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確認,下列機構具有行政處罰主體資格,現將名單予以公布。
一、以下行政機關(含行政性機關,下同)依法具有行政處罰主體資格:
濟南市計畫委員會、濟南市經濟委員會、濟南市建設委員會、濟南市財貿委員會、濟南市教育委員會、濟南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濟南市計畫生育委員會、濟南市體育運動委員會、濟南市民族事務委員會(濟南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局)、濟南市人事局、濟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濟南市證券管理委員會、濟南市公安局、濟南市國家安全局、濟南市民政局、濟南市司法局、濟南市財政局、濟南市勞動局、濟南市交通局、濟南市地質礦產局、濟南市水利局、濟南市農業局、濟南市林業局、濟南市文化局(濟南市文物事業管理局)、濟南市廣播電視局、濟南市衛生局、濟南市審計局、濟南市統計局、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濟南市新聞出版局(濟南市著作權局)、濟南市環境保護局、濟南市國家稅務局、濟南市地方稅務局、濟南市醫藥管理局、濟南市旅遊局、濟南市檔案局、濟南市保密局、濟南市物價局、濟南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濟南市技術監督局、濟南市土地管理局、濟南市蔬菜局、濟南市國有資產管理局、濟南市建築管理局、濟南市城市建設管理局、濟南市畜牧局、濟南市口岸辦公室、濟南市成人教育局、濟南市監察局、濟南市公用事業局、濟南市房產管理局、濟南市規劃局、濟南市鄉鎮企業局、濟南市環境衛生管理局、濟南市園林管理局、濟南市房地產開發拆遷管理辦公室、濟南市黃河河務局、濟南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濟南市鹽政管理辦公室、濟南市地震辦公室、濟南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
二、以下行政機關的分支機構或者派出機構依法具有行政處罰主體資格: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市分行、濟南市國家稅務局市屬徵收分局、稅務稽查局、涉外分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分局、開發區分局、歷下區國稅局、市中區國稅局、槐蔭區國稅局、天橋區國稅局;濟南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直屬徵收分局、涉外徵收分局、第一徵收分局、第二徵收分局、第三徵收分局、第四徵收分局、第五徵收分局、稅務登記管理中心;濟南市工商局歷下分局、天橋分局、市中分局、槐蔭分局、開發區分局;濟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巡警支隊、公交分局、消防分局。
三、以下組織由法律、法規授權具有行政處罰主體資格:
濟南市郵政局、濟南市菸草專賣局、濟南市電信局、濟南供電局、濟南市煤炭工業局(總公司)、濟南市港航監督處、濟南市運輸管理處、濟南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處、濟南市衛生防疫站、濟南市物價檢查所、濟南市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站、濟南市專利管理處、濟南市森林保護站、濟南市商業網點辦公室、濟南市城市防汛辦公室、濟南市植物檢疫站。
四、以下事業單位受行政機關的委託以委託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濟南市公路管理局、濟南市市容環境衛生監察大隊、濟南市渣土管理處、濟南市勞動衛生監察檢測站、濟南市能源技術服務中心、濟南市勞動監察大隊、濟南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辦公室、濟南市牆體材料革新辦公室、濟南市路燈管理處、濟南市建築安全監督站、濟南市建築隊伍管理處、濟南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濟南市建築安裝定額站、濟南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濟南市種子站、濟南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站、濟南市農業機械修配管理站、濟南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辦公室、濟南市室內裝飾管理辦公室、濟南市散裝水泥辦公室、濟南市獸醫衛生監督檢驗所、濟南市測繪管理處、濟南市城市客運管理處、濟南市計畫節約用水辦公室、濟南市燃氣管理處。
以上市級行政處罰主體(組織)必須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行政處罰,受委託的事業單位應當有行政機關的委託書,行政機關應當對所委託單位實施的行政處罰行為加強監督管理。
以後發布的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對本市行政處罰主體(組織)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不另行公布。
各縣(市)區的行政處罰主體(組織),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參照本通告及本級政府機構設定情況確定並公布。
本通告由市政府法制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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