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式氧化技術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和污泥技術規範

《濕式氧化技術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和污泥技術規範》是2020年0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濕式氧化技術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和污泥技術規範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igh Concentration Organic Waste Water & Sludge Treatment by Wet Air Oxidation Technology
  • 標準編號: T/SEESA 005—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1月15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2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宣士峰、張亞雷、黃瑾、袁志文、劉洋、潘俊斌、許波、劉新超、周雪飛、宗兵年、吳江蛟。

起草單位

上海耀嶸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城市建設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同濟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中核華緯工程設計研究有限公司、上海雲火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陽晨環境工程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同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節能環保服務業協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採用濕式氧化技術處理高濃度難降解有機廢水(含垃圾滲濾液)及有機污泥(含工業、市政污泥)的設計、工藝、施工、驗收和運行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於採用濕式氧化技術處理高濃度難降解有機廢水(含垃圾滲濾液)及有機污泥(含工業、市政污泥)的工程。採用其它技術處置的可參照執行。

主要內容

4.3 設計方案應以“穩定化、減量化、無害化”為目的,確保最終消納方式的安全可靠,宜做到處理過程不產生二次污染,並利用處理過程中的物質和能量,實現其“資源化”。
5.4 濕式氧化技術處理污泥時如果可達到能量自持,不添加外部熱源,在不影響污泥流動性的情況下,污泥濃度應高於2.5%,且污泥濃度越高越好。剩餘污泥需要經過污泥濃縮池進行預濃縮至要求濃度後進入濕式氧化主反應裝置進行氧化反應。污泥濃縮池的設計宜參照相關污水廠污泥濃縮池設計標準。
5.7 濕式氧化主反應裝置由特種金屬材料製造的壓力容器構成,包括換熱器、反應釜、氣液分離器等。主反應裝置的設計和製造應根據廢水和污泥的性質以及處理要求來選擇合適的材料,保證系統長期穩定運行。處理污泥的系統常規設計參數:反應溫度180—320℃,反應時間30—120min,反應壓力2.5—15MPa,COD去除率在50%以上。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的系統常規設計參數:反應溫度180—320℃,反應時間30—120min,反應壓力2.5—15MPa,COD去除率在50%以上。
7.2.2 運行管理人員應經過培訓且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7.4.2 進泥含固率應不低於2.5%,污泥減量(重)應不低於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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