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調整
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縣教育局,下設秘書室,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建議參照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落實級別和編制)。
將原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職責整合劃入縣教育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
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教育未來發展規劃;協調、指導、實施教育體制和
辦學體制改革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實施城鄉教育一體化改革;推進
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二)管理和指導全縣
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
職業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
(三)負責全縣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收費項目、標準;統計並監測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協調做好學生資助工作和高校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和指導全縣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標準化建設以及學校布局調整工作;協調、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教育裝備工作。
(五)負責全縣教育人才需求預測和各學校編制管理;依法履行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管理職能,並承辦人員調配、教職工離退休手續辦理及管理工作。
(六)做好全縣教育系統管理幹部統籌規劃、調整聘用工作,提名、考察或參與考察科級校乾,按乾管許可權上報任用和聘任;選拔聘用其他中國小校長;負責對教育管理幹部的培訓。
(七)負責全縣中國小及幼稚園招生工作組織實施;組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頒發國中畢業證書、國小完成證書。
(八)管理和指導全縣教育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現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統籌和指導全縣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擬定職業教育發展規劃。
(十)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普法教育和安全穩定工作;檢查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工作,強化師德師風建設;統籌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教育系統離退休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教育業務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教育督導工作條例;負責制定縣級督導評估工作方案;負責對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和考核,確保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得到貫徹執行,實現教育目標。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做好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草擬年度工作計畫、年終總結、會議材料,做好各種信息資料收集、綜合、整理及宣傳工作;負責文書歸檔立卷處理、綜合檔案管理、文印室工作,處理日常檔案簽閱,搞好保密工作和印章管理;協助領導做好精神文明建設、綜合治理、普法教育及安全穩定工作,做好辦公用品供應配備管理工作;做好工青婦工作;負責黨政會議記錄,督促檢查會議決定事項落實辦理情況;做好公務接待和情況溝通聯繫、內外協調、機關後勤管理和計畫生育工作;認真組織好機關人員理論學習,做好教育局目標管理崗位責任制考核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各學校機構編制管理、崗位設定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做好全縣教育系統幹部統籌規劃、考核、聘任、培養、培訓和調整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人才引進、人事調配工作和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工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年度考核、績效工資考核和績效工資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負責做好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評比和教育系統評先、表彰和獎勵工作;負責教職工退休手續辦理和離退休教職工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歸檔及移交工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參與教師招聘錄用,並做好推薦工作;負責年度教職工教育統計工作;負責全縣國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教師信息庫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註冊審核工作;負責全縣原民辦教師教齡認定和生活補助發放工作。
(三)教育股:加強基礎教育階段學校管理,開展教育教學改革,規範辦學行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做好全縣中國小及幼稚園招生工作,組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頒發國中畢業證、國小完成證;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提出實施意見;做好民辦教育的審批與管理,做好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及廣告備案工作;督促中國小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課程計畫落實情況檢查與指導;負責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檢查指導工作;負責教學用書征訂工作和教育技術裝備工作;加強中國小德育,指導班主任工作;做好語言文字工作。加強中小學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教育對外業務交流與合作。
(四)職業與成人教育股:研究、指導現代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和教育教學管理;負責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工作;加強農村成人教育,負責鎮、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管理,配合農水、科技、人社等部門,對廣大農民和回鄉初、高中畢業生進行農業實用技術培訓,普及現代農業科學技術;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具體落實中國小教師集中學習、統考、校本培訓工作;負責班主任培訓工作;負責國家級、省級骨幹教師派培工作及跟蹤指導;負責中國小教師學歷提高教育工作。
(五)藝術體育衛生教育股:指導全縣學校藝術、體育、衛生健康教育、衛生保健及食堂衛生指導工作;規劃和指導藝術、體育、衛生健康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生運動會和體育競賽組織工作;指導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軍訓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六)計畫財務股:執行財務法規、教育經費籌措政策以及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指導全縣教育經費管理使用;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資源和有關經費管理政策措施;監督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各學校財務預、決算及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管理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學校國有資產,協助做好教育系統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財會人員教育、培訓和全縣教育經費統計、基本建設統計工作;編制學校基建投資計畫,指導學校建設規劃,組織校舍維修改造實施;指導全縣中國小後勤工作,協助做好學生資助工作。
(七)教育督導辦公室: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教育督導工作條例;負責制定縣級督導評估工作方案;負責對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和考核,確保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得到貫徹執行,實現教育目標。
行政編制
濉溪縣教育局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7名。
紀檢(監察)機構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
濉溪縣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濉溪縣教育局局長:周鵬
其他事項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地圖信息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縣淮海路10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