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警察局福利會

職責,組成,

職責

(一)向其受益人提供補充性福利;
(二)特別在援助、福利範疇上解決其受益人在經濟和社會福利方面的需要,以及鼓勵彼等聯誼、提升其教育及文化的水平。

組成

司法警察局福利會的機關為:
(一)行政管理委員會;
(二)執行委員會。
行政管理委員會由下列成員組成:
(一)主席一名;
(二)副主席一名;
(三)秘書一名;
(四)委員兩名;
(五)候補成員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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