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建設局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建設局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助制定及執行公共建設的政策;
(二)研究及分析公共建築物及基礎建設的建設方案;
(三)負責區域合作的建設項目的研究、協調及執行;
(四)促進公共建築物、公共特別設施及基礎建設,尤其包括公共排水系統、道路、行人通道、隧道及橋樑的各類工程的編制計畫及實施;
(五)實施引致海岸線延長或填海造地的工程;
(六)就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推動及實施的基礎建設網路和公共排水系統發出意見書;
(七)研究並建議屬其職責範圍的適當措施;
(八)履行依法賦予的其他職責。

內設機構

(一)公共建築廳;
(二)基礎建設廳;
(三)研究設計廳;
(四)區域合作及大型建設處;
(五)行政財政處;
(六)綜合支援及資訊處;
(七)法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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