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統治
1887年之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早在明朝,葡萄牙人已開始在澳門進行貿易和修建洋房居住。於1583年,在澳門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經明朝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門議事會在葡萄牙社區進行自治管理,但葡萄牙仍每年付500兩白銀地租予明政府與其後的清政府。由於澳門有葡萄牙人聚居和日本倭寇的活動,明朝於1608年(萬曆三十六年),香山知縣蔡善繼以<條議制澳十則>加強對澳門的管治。1614年,朝廷接納兩廣總督張鳴岡的上書,加強澳門的軍事防範。1616年,葡萄牙任命卡洛告為澳門總督,但並沒有到任。1623年,葡萄牙任命馬士加路也為澳督,並正式到澳門就職。由於最初只負責澳門防務,澳督官邸亦設於大炮台。1749年(乾隆14年),清政府頒布<澳夷善後事宜條議>以完善對在澳外國人的法律,並將其葡文石碑豎立於議事亭。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長以葡萄牙女王名義發布<王室制誥>後,議事會逐漸失去大部分權力,而作為葡萄牙國家代表的澳門總督的權力則不斷擴充膨脹。 1842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後,葡萄牙派代表與清朝欽差大臣愛新覺羅·耆英談判,要求豁免地租銀,並由葡萄牙軍隊駐防澳門半島。清政府斷然拒絕葡萄牙的要求,但維持已給予葡萄牙的各樣優待。及
至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單方面宣布澳門為自由港,除容許外國商船停泊進行貿易活動外,更拒絕向清朝政府繳納地租銀。1846年4月澳督亞馬留上任後,隨即推行一系列統治政策。1846年5月,亞馬留單方面宣布對華籍澳門居民徵收地租、人頭稅和不動產稅,把只對葡萄牙居民實行的統治權,擴大到華籍居民。亞馬留之舉立即引起駐澳的清朝官員的嚴重抗議與交涉。但從1849年開始,亞馬留悍然將清朝官員趕出澳門和搗毀清朝海關,並停止向清政府繳納地租銀。亞馬留的舉動,進一步激起了華籍居民的民憤。結果,亞馬留在同年8月22日被刺殺身亡。 1862年葡萄牙曾與清政府草簽<中葡和好貿易條約>,將澳門地區轉為葡萄牙屬地,但被發現而告終。直至1886年(光緒12年),葡萄牙與英國代表藉鴉片緝私徵稅的合作與清政府談判。結果於1887年,清政府與葡萄牙先後簽訂了<中葡里斯本草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條約中列明“由中國堅準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國治理他處無異”。不過為避免主權徹底喪失,清政府保留了將澳門讓與他國的權利,葡萄牙若想將澳門讓與他國,必須經過中方同意,也表明了澳門是葡萄牙的國土。
起始
自1971年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聯合國合法席位後,便開始為香港與澳門的主權問題採取外交行動。時任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對此非常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聯合國代表黃華亦於1972年3月為此致函聯合國非殖民地化委員會申明中國政府的立場:“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葡萄牙占領的中國領土,解決香港、澳門問題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是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中國要對被占領的領土恢復執行主權的問題,而完全不是屬於通常的殖民地範疇的問題,更不是使其獲得獨立的問題。”同年11月8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決議案,將香港和澳門於殖民地名單中被剔除,此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要解決香港與澳門的主權問題創造條件。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一批中下級軍官所組成的“武裝部隊運動”將持續執政42年的極右政權推翻,新政府開始民主化進程。當時的葡萄牙新政府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承認澳門不是殖民地,而是中國領土。1975年12月31日,葡萄牙將最後一批駐澳門軍隊撤離。1976年,葡萄牙總統恩尼斯(AntónioRamalhoEanes)出席聯合國大會,與中國駐聯合國代表黃華談及中葡建交與澳門問題之事宜。經過兩年的洽商,1979年2月8日,葡萄牙與中華民國斷絕邦交,翌日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交換<建交公報>。中葡雙方共同肯定澳門是中國領土,至於歸還時間與細節將在適當時間由兩國政府協商解決。至此,葡萄牙的改變與行動為中葡關係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中葡正式建交後,兩國官員開始頻繁互訪。1980年3月,澳門總督伊芝迪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邀請進行訪問。而中方亦曾派出不少官員(如:任仲夷、習仲勛)造訪澳門。隨著兩國友誼的增進,最高領導人也開始進行互訪。鄧小平在1984年10月3日會見了港澳國慶觀禮團時,第一次正式透露“澳門問題將會像香港一樣,同一個時期,同一種方式解決。”1984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李先念訪問葡萄牙,與葡萄牙總統埃亞內斯會面就澳門問題交換意見。1985年5月葡萄牙總統訪問中國,與中國當時的最高領導人鄧小平會晤,同表友好地解決澳門問題。
當時在更為複雜的香港主權問題上,中國與英國已達成多項共識,包括<中英聯合聲明>的草案。中葡關係亦穩定發展,談判解決澳門問題的條件與時機日漸成熟。
中葡談判
1986年5月20日,中國與葡萄牙政府正式發布新聞公報,宣布6月30日在北京展開澳門問題的談判,解決澳門問題。到6月,中國代表團由周南率領歡迎葡萄牙代表團,並在歡迎詞引用唐詩“潮落江平有風,蘭舟共濟與君同“來比喻中葡兩國就澳門問題的談判,是夥伴之間的關係,而不是對手之間的關係。自此,中葡兩國正式就澳門問題舉行會談。
四輪會談全在中國首都北京舉行,分別舉行於:
第一輪會談於1986年6月30日—7月1日
第二輪會談於1986年9月9日—10日
第三輪會談於1986年10月21日—22日
第四輪會談於1988年3月18日—23日
第一輪會談開始時,中國代表已建議會談總議程:
中國政府對澳門行使主權的有關問題;
中國對澳門行使主權後的安排;
過渡時期的安排。
葡萄牙代表同意中國代表提出之總議程並按之討論。其次,中國代表提交了《中葡聯合聲明》草案的中、葡、英文版本,並對此作出簡要的說明解釋。
第二輪會談時,中國代表提交<中葡聯合聲明>的附屬檔案,並作出相關說明。葡萄牙代表團表示需要對全部檔案進行深入研究後,才能作出全面的評論,故提議在第三輪會談上才作出全面評論。最後,雙方就第三輪會談的時間、第三輪會談後成立工作小組的時間和中國代表團長周南在11月訪問葡萄牙之新聞公報細節等進行了磋商,取得了廣泛的一致。
直到第三輪會談,葡萄牙代表終於評論首兩輪會談中國代表團所提交的檔案,並將中國的意見分為“同意、接受的”、“需要作出適當修改和補充的”和“需要進一步弄清一些概念的確切內容和含義後才能做出評論的”。中國代表隨即讚許葡萄牙代表的積極回應,並就葡萄牙代表所提及的一些擬修改的問題進行磋商。會談當中,葡萄牙代表更主動提議將部分重要的、實質性的、難度較大的問題在周南訪問葡萄牙時,才與葡萄牙總統和總理磋商。但周南表示:“不能將我的訪問視為一輪關於澳門問題的談判,也不能以我的訪問來代替關於澳門問題的正式會談。我在與貴國領導人的會晤中,如談到澳門問題,也只能是我們在談判中遇到的重要的、懸而未決的問題,而不是把所有的問題留到訪葡時才解決。”其後,雙方就設立工作小組的細節進行具體討論和將所提出的全部協定檔案草案。最後,雙方同意工作小組在周南訪問葡萄牙後便開始工作。
首三輪會談,中葡雙方討論比較順利。但在周南訪問葡萄牙時,葡萄牙政府就交還澳門的日期上改變原本的立場,並將此日期要延至下世紀初。結果,周南在會晤葡萄牙總統後,取消了原定的參觀訪問計畫。其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在1986年12月31日鄭重聲明:“在2000年前收回澳門是中國政府和包括澳門同胞在內的十億中國人民的不可動搖的堅定立場和強烈願望,任何超越2000年後交回澳門的主張,都是不能接受的。”1987年1月6日,葡萄牙國務會議經過4個多小時的討論後,原則上同意1999年將澳門治權交還中國。中葡兩國在解決了此爭議後,1987年3月18日開始第四輪的會談。 第四輪會談中,中葡雙方代表團共同表示不希望再遇到重大障礙,並期望是次會談為澳門問題之最後一次談判回合。由於雙方的誠意,即使在澳門葡裔人士擁有雙重國籍和保護澳門的葡萄牙文化特色仍有分歧,但都給雙方尊重態度和相互讓步解決了。最終,中方容許葡裔澳門人士自行選擇國籍(即中國籍或維持葡萄牙國籍),而中方亦尊重澳門的葡萄牙文化特色。經過四輪會談後,雙方聯合發表新聞公報,宣布兩國已就澳門問題達成協定,並將於3月26日在北京舉行草簽聯合聲明的儀式,儀式由兩國的政府代表團團長進行草簽。
1987年4月13日,中國總理和葡萄牙總理分別代表中葡兩國政府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西大廳正式簽署《中葡聯合聲明》。1987年,中葡兩國各在各自政府內取得《中葡聯合聲明》的批准。中葡兩國政府終於在1988年1月15日互換批准書,《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
過渡期
中葡兩國政府由1987年4月13日正式簽署《中葡聯合聲明》至1999年12月20日澳門政權移交期間的十多年,被稱為過渡期。
在1988年1月15日,中國外交部已公布了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和中葡土地小組中方成員的名單,就澳門過渡期間之問題進行了磋商。同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決定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1988年10月2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便開始在北京召開第一次的全體會議,當中通過起草工作的大體規劃和步驟,並決定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終於在1993年3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此標誌著澳門進入了過渡期的後半段(或稱後過渡期)。
在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方面,一切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之規定產生。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負責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並負責籌組由200位有代表性的澳門人士組成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再利用協商與提名選舉方式產生第一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交中央政府任命。結果在1999年5月15日舉行的澳門特區首任行政長官競選中,何厚鏵以近82%的支持率在兩名候選人中勝出。
而澳門立法會的組成,則按《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由澳葡政府最後一屆立法會的成員,並符合由選舉產生的議員如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願意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和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條件者,經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確認,即可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若有議員缺額,才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決定補充。司法機關方面,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負責籌組。
在整段過渡期內,澳葡政府在中方的督促下,採取了三大措施,確保澳門政權順利交接,包括中文合法化、公務員本地化和法律本地化,合稱“三化”。
中文合法化:在被葡萄牙統治時期,葡文一直是澳門的官方語言;反觀中文,卻一直沒有官方地位。對於主要為華人居民的澳門,這是不利居民和不利經濟發展的障礙。中國外長錢其琛在1992年訪問葡萄牙時,兩國就此不利障礙達成協定,從此中文取得了官方地位,與葡文並列成為澳門的官方語言。儘管如此,澳門總督在1999年12月19日才發布批示,把中文正式列為澳門地區的官方語言之一。
公務員本地化:既然葡文是澳門的官方語言,澳門的葡萄牙人和土生葡人一直受到特別的重用,為澳葡政府的中上層公務員;反觀華人公務員,普遍是職級低和人數有限。而在澳門政權移交期間,定必有很多葡萄牙人選擇離職。若要到澳門正式政權移交時才任命高級華人之公務員,管理層的接班與行政經驗定必不利於澳門政權的交接。因此,澳葡政府在《聯合聲明》簽署後,開始分階段、較有秩序地培養本地公務員,具體措施包括與葡萄牙國家行政學院合作,在東亞大學開設公共行政碩士課程、舉辦“赴葡就讀計畫”和“赴京就讀計畫”,以及設立“司長助理”一職等。但是,公務員本地化的進度一直被認為相當緩慢,外界更以“坐直升機”來形容本地化公務員在當時獲快速晉升的情況,導致本地公務員在各方面都未能吸取充分的業務經驗。而葡方堅持政務司級官員不作本地化,雖然在政治上無可厚非,但也使將來的特區政府需要在經驗不足的本地公務員隊伍中選拔人才,建立管治班子,不利於整個行政架構的順利運作。
法律本地化:澳門在澳葡時期的法律全都是葡文而且繁瑣,有些是根據數百年前的葡萄牙法律制訂,一些內容則帶有殖民主義色彩,又有一些是直接從葡萄牙制訂,延伸至澳門適用的葡萄牙全國性法律。因此,在過渡期內,十分需要將此等法律加以清理修訂,使之成為政權移交後適用於澳門的法律。司法人員本地化也是法律本地化的另外一項主要工作。澳門政府成立“法律翻譯辦公室”,開始對澳門的主要法律進行中譯工作,並於1996至1999年期間,分別頒布構成澳門法律體系的五大框架法典,即<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和<商法典>。另外,又在澳門大學開設法律系,於1995年又成立“司法官培訓中心”,培養本地法律人才。
另一個受關注的問題是澳門居民的去留。由於對移交至中國的憂慮,很多葡萄牙人和土生葡人選擇離開澳門,但現今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內仍有約近3%人口為葡萄牙人和土生葡人。至於澳門的華人,過渡期卻未見有大規模的移民潮。事實上,很多澳門出生的華人和土生葡人都持有在歐盟通用的葡萄牙護照,可自由出入歐盟國家。政權移交前,澳門居民普遍關心的,主要是經濟與治安不佳等社會問題。 過渡期間的澳葡政府自1993年起,每年耗資興建中葡友好紀念物。紀念物為澳門的旅遊業發展與美化市容作出貢獻,但亦有指是浪費財政收入的建設活動。
政權移交
澳門總督府降旗儀式在1999年12月19日下午,第127任澳督韋奇立於澳門總督府進行降旗儀式,這為整件政權移交儀式拉開了序幕。正式的澳門政權移交的儀式在1999年12月19日午夜舉行,交接儀式場館在澳門文化中心花園場館內舉行。交接儀式以由傍晚舉行的文藝晚會和官方晚宴為開始,在宋玉生廣場至澳門文化中心花園之間進行。整個政權移交儀式以12月20日凌晨時分在澳門綜藝館舉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儀式為結束。 葡方告別晚會 文藝晚會的開始由舞龍和舞獅拉開序幕,繼而是演出澳門歷史的事件、中西宗教、種族的融和,並產生了獨特的澳門土生葡人社群。最後一幕表演,將觀眾引領到現代的澳門。最後,由象徵著442年的葡萄牙在澳歷史的442位兒童,聯同國際巨星合唱“讚頌和平”結束文藝晚會之部分。
澳門總督府降旗儀式
葡方告別晚會
政權交接儀式:到子夜12時前,葡萄牙總統桑帕約與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分別代表雙方政府主持主權移交儀式。儀式原定23時40分開始,但因葡萄牙政府代表團四位成員未能及時上台,加上葡國總統桑帕約感冒(後來證實患上肺炎),講話逾時30秒,整個儀式延遲了兩分鐘。為確保在12月20日零時準時奏中國國歌、升中國國旗,中方司儀加快語速,國旗護旗手亦在尚未完成掛旗動作時,讓特區護旗手提前入場,順利搶回延誤時間。在2,500位中外來賓的見證下,葡萄牙國旗及澳門市政廳旗(當時對外代表澳門的旗幟)緩緩降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在凌晨零時零分零秒徐徐上升,政權移交順利完成。 宣誓就職 午夜一時半,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儀式在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的監誓下進行,首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與新政府成員一同宣誓效忠澳門政府及中央政府。
宣誓就職
中國解放軍進城:12月2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準時通過澳門關閘進駐澳門。正午12時,由編號ZA00-01(即表示“駐澳”在澳門行駛的車輛,而Z字是取自“駐”的國語拼音首個字母,A是取自“澳”的國語拼音的首個字母)的軍用吉普車與車上三名持槍禮兵帶領,護衛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澳門部隊順利進駐澳門。從關閘到澳門部隊營區,駐澳門部隊沿途受到了澳門市民的熱烈歡迎。下午2點45分,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視察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營區,並進行閱兵。 盛世蓮花 :盛世蓮花大型雕塑為慶祝此大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致送了一尊名為<盛世蓮花>的雕塑。而澳門政府亦將此放置在舉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儀式的場地旁邊,即澳門綜藝館旁的金蓮花廣場。其後在2003年3月,澳門政府在主權交接儀式場館原址興建澳門回歸賀禮陳列館。該陳列館於2004年12月30日揭幕,陳列全國各地送贈給澳門的賀禮。
盛世蓮花
影響
澳門政權移交是澳門的歷史大事,標誌著澳門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由於政權順利交接和一國兩製成功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均按基本法之規定實施。 由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得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支持,為穩定發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所以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後,不單治安有顯著的改善,中央政府更將澳門定位為博彩旅遊業發展的獨有城市。自2003年,內地開展港澳個人游,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更方便往來澳門;2005年,澳門接待了逾1,000萬中華人民共和國遊客,占所有前往澳門旅遊人數的60%;2005年澳門賭場收入達56億美元。在2005年7月15日,澳門歷史城區更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此些旅遊業的發展,都成為刺激澳門經濟急速發展的利好因素。
另外自2002年,澳門政府不再發出博彩專營權,改為開放賭權,這吸引了大型博彩外資進入。不少港資公司也因應澳門旅遊業的發展,紛紛在澳門設立分公司,其中有地產、化妝品、便利店等行業。除此之外,例如<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離岸業務法>的實施都成為經濟發展的利好因素。澳門經濟強勢增長,以博彩旅遊業為首,同時也帶動了建築業、服務性行業、餐飲業和保險業等。正因澳門經濟的增長,人力需求倍增。由於人力資源出現短缺現象,過往低學歷之人員都因此而受惠,亦因很多人力資源都轉移到娛樂場,這使居民整體收入因而增加。但同樣因經濟的增長,物價開始飛漲、物業出現炒賣現象,通貨膨脹致令居民生活生活成本驟升。貧富懸殊、交通擠塞、人力資源短缺、社會分化及經濟多元化等問題的出現,都成了政府需要處理的實際問題。
據香港中文大學在2004年發表的研究報告顯示,政權移交前48%受訪澳門市民以正面形容詞描述自己對澳門政權移交歸的心情,46%受訪澳門市民則使用中性形容詞描述自己的心情。而在政權移交後,76%受訪澳門市民認為澳門社會於政權移交4年來改變很大;而對於自己轉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的身分,64%受訪澳門市民表示因此感到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