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丑年(1949年)初夏,潘靜聞居士自港敦請弘經法師業澳門假藥山禪院講《金剛經》,見皈依者頗眾,因念弘法度生為澳門急務,於是尹法顯居士、潘靜聞居士暨陳聖覺居士三人商議,組織佛教會乃商請弘經法師、了一法師為導師,然場所未備,商借雲泉分社二樓為道場,復得陳聖覺居士遍告各親友予劻助,成就不一月而規模乃具,定名為“佛學研究社”,旋弘師以港澳密邇其主持之香港“寶覺精舍”發心居士不少同聲相應不妨襲取“寶覺”之名,以資聯絡,因請教了師以此假名亦無異見,遂名“寶覺佛學研究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澳門佛學社
- 位置:澳門
- 類別:佛學社
- 原名:寶覺
諸事籌備既有頭緒,乃函請駐經法師蒞澳門於八十七日先講《八識規矩頌》乘時開始登記社員,九月初一日始每晚教授梵音等功課,並定於十九日開幕,事前且作三日禮《大悲寶懺》,了師亦於十四日蒞澳,港方寶覺精摩法師亦應請從港鹿野苑趕至參加,十九日已刻虔供諸天一堂,午堂普佛開幕,皆由三位法師主持,隨喜善信五六百眾,盛況空前,予澳地人士對佛教一新印象也。 本社宗旨純欲宏揚正教,濟世利人,故一正社會人士對出家、在家四眾佛徒觀感,引為己任,致力社會慈善事業,亦復責無旁貸,則建立永久道場,健人組織,實不容緩,有望各地菩薩發心玉成者矣。 十一月初四日在社召開大會通過第一幞職事:潘靜聞、陳聖覺、譚覺果、羅靜致、金寬真、共成果、徐寬雲、李寬妙、黎德全,侯補關光鸞、梁寬玉、鮑得果。 陳聖覺居士提議:我們信佛設社原為自覺覺他,對信辦學亟不容緩,況澳門失學兒童眾多,尤須速辦國小,並其宗旨以每年加開一班,遂議決通過又於初九日後開社員臨時大會,由東聖覺居士報告我們決定辦學經費措籌如五月初一日常務會議分發捐冊,分貝 各社員勸捐。八月初一日常務會議中陳聖覺居士稱:本社開辦義學於六月時曾呈請澳門政府核備,惟本社原名“寶覺”二字適與香港東蓮覺苑之“寶覺義學”相同,誠恐有溷誤之虞,遂議決壬辰年八月初八日起本社名稱改為“澳門佛學社”,義學名字改為“澳門佛學社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