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財政

澳大利亞財政是指澳大利亞實行聯邦制,其政府分為聯邦、州和地方三級。全國分為6個州和2個自治地區,及900多個地方行政單位。與此相適應,其財政也分為三級:聯邦政府財政、州政府財政和地方行政機關財政。

根據澳大利亞憲法對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權力的劃分,財政體制設計的基本原則是:(1)中央政府負責制訂財政穩定與分配的政策,州和地方政府負有協助之職責;(2)各級政府的課稅應避免重複,以簡化手續、提高效率;(3)各級政府在收支方面應合理平衡;(4)財政收支的劃分應考慮具體因素。依據這些原則,澳大利亞的財政集中程度較高,1986年國家財政總收入862億澳元,為國內生產總值的36.4%,其中聯邦政府的財政收入為659億澳元,占各級財政總收入的76.5%,這一比例普遍高於其他西方已開發國家。澳大利亞聯邦政府支出約占49.6%,主要用於社會保陳和福利、國防、教育、保健和公債利息支付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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