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背景
1901年,埃德蒙·巴頓宣布以國際競賽設計新成立的澳大利亞聯邦的國旗。來自墨爾本王子山州立學校的14歲男孩伊沃·埃文斯接受了這項挑戰。當時澳大利亞剛成立,人們對這個國家的未來非常樂觀,伊沃當時熱衷於參與任何事情。約翰·埃文斯爵士說,根據南十字上的恆星,伊沃·埃文斯的說法在技術上是正確的,因為它們按照距離和在天空中的位置進行了適當的縮放。
確立歷程
1901年,澳大利亞首任總理埃德蒙·巴頓爵士宣布了一項為新的澳大利亞聯邦設計國旗的國際競賽。共有32,823項參賽作品,5項幾乎相同的作品被授予共同的第一名。9月3日,這面旗幟第一次飄揚在墨爾本的展覽館,當時它是聯邦政府的所在地。在這個最初的設計中,南十字星有不同的點數來表示它們的亮度。
1903年,愛德華七世國王批准了澳大利亞國旗的兩種設計:大英國協藍旗和大英國協紅旗,供日常和海軍使用。在這兩種設計中,南十字星被簡化為四顆七角星和一顆五尖星。
1908年,大英國協星增加了第七個點來代表澳大利亞領土。藍旗的目的是為了官方和海軍的使用,而紅色的旗是用來供商船艦隊使用的,但是一般公眾開始在陸地上使用紅色旗。
1941年,英國首相羅伯特·孟席斯發表了一份新聞聲明,建議將藍旗作為國徽升空。
1953年,“旗幟法”宣布澳大利亞藍旗為澳大利亞國旗,澳大利亞紅色旗為在澳大利亞註冊的商船的旗幟。
1998年,通過了1953年“國旗法”修正案,以確保只有經澳大利亞人民同意才能改變澳大利亞國旗。
1901年,當聯邦政府宣布為澳大利亞設計國旗的競賽時,參賽者被要求為兩面旗幟設計一種設計,一種是用於官方和海軍的,另一種是為商船設計的。
1948年,澳大利亞皇家空軍大旗啟用,並於1982年增加了一隻跳躍的紅色袋鼠。
1953年,“旗幟法”宣布藍旗為澳大利亞國旗,澳大利亞紅旗成為澳大利亞註冊商船在海上懸掛的官方旗幟。
1967年,聯邦政府採用了澳大利亞白人海軍“白旗”。
1971年7月12日,澳大利亞土著國旗首次在阿德萊德維多利亞廣場升起。
1992年5月,托雷斯海峽島民旗幟在托雷斯海峽群島文化節期間通過。
2001年9月3日,澳大利亞國旗協會代表澳大利亞人民向總理遞交了百年旗幟,以紀念澳大利亞國旗首次懸掛100周年。
設計要素
澳大利亞聯邦國旗呈橫長方形,長與寬之比為2:1。藍色背景上有三個元素: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國旗(米字旗)、大英國協之星和南十字星座。米字旗(紅、白“米”字)位於澳大利亞聯邦國旗左上角;在米字旗之下是一顆較大的白色七角星(或被稱作白聯邦、聯邦),有七個角;國旗右邊是“南十字星座(由五顆白色的星組成,其中一顆小星為五角,其餘均為七角)”。旗上的顏色型號為:藍色(Blue PANTONE® 280)和紅色(Red PANTONE® 185)
使用原則
一般原則
當國旗在澳大利亞或澳大利亞領土懸掛時,它優先於所有其他國旗,並應以榮譽的身份懸掛。在“澳大利亞國旗”之後,國旗的優先順序是:其他國家的國旗、州和地區的國旗、1953年“國旗法”規定的其他澳大利亞國旗、旗幟和旗。國旗不應懸掛在低於任何其他旗幟或旗的位置,也不應比任何其他旗幟或旗小。
特殊規定
降半旗表示哀悼。
半桅桿的位置將取決於國旗的大小和旗桿的長度。必須將旗幟降下到明顯的半旗位置,以避免出現意外從旗桿頂部脫落的旗幟。一個可接受的位置將是當旗幟的頂部是距離旗桿頂部三分之一的距離時。
有時,澳大利亞政府將指示所有旗幟下半旗,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居民可以通過註冊聯邦國旗網路收到電子郵件通知。
任何地方的旗幟都可以在當地死亡時下半旗,也可以在他們的葬禮當天降半旗。
從半桅桿位置降下國旗時,應先簡略升入山頂,然後隆重降下。
這面旗幟即使被照亮,也不應在夜間降半旗.
當澳大利亞國旗和其他國旗一起飄揚時,所有的國旗都應該下半旗。
國旗可以用來在他們的葬禮上覆蓋任何澳大利亞人的棺材。
國旗的左上角應懸掛在棺材的“左肩”上,以代表心臟,並應在棺材降下地面之前或在火葬場舉行儀式後,將旗子移走。
學校或團體如欲舉行升旗儀式,應遵照升旗區的規定。
將澳大利亞聯邦國旗切成三塊,應該以這樣的方式進行兩次削減,以確保國旗的三個象徵元素完好無損:米字旗、聯邦之星和南十字。國旗的部分可以放置在合適的容器中,或者護送離開現場,或者離開,直到出席儀式的人離開。儀式結束後,國旗可放置在永久的存放處,或應以私人和體面的方式銷毀,例如將其切割成無法辨認的小碎片,將其放置在適當的密封袋或封閉的容器中,然後將其放入正常的垃圾收集中。
使用場景
正常使用
高舉旗子,隆重降下旗幟。
不要早於第一道燈升起國旗,也不要在黃昏前降下旗子。
當國旗升起、降下、遊行或檢閱時,在場的每個人都應保持沉默,面對國旗,身著制服的人應向他敬禮。
旗子應始終自由飄揚,並儘可能靠近旗桿頂部,繩子應緊緊地繫緊。
澳大利亞國旗應先升後降,除非儀式上所有其他旗幟同時升起和降下
當澳大利亞國旗上掛著其他國家的國旗時,所有國旗都應該是相同的大小,並懸掛在同一高度的旗桿上。
當國旗與另一面國旗一起飄揚時,澳大利亞國旗應在面對國旗的人的左邊飄揚。
不要在同一旗桿上懸掛兩面旗幟。
只有當旗幟被照亮時,才能在夜間升起。
國旗損壞、褪色或破損時,請勿懸掛。
當國旗的材料變質時,可將其放置在永久的存放處,或應以私人和體面的方式銷毀,例如將其切割成無法辨認的小碎片,將其放入適當的密封袋或封閉的容器中,然後將其放入正常的垃圾收集中。
不要倒掛國旗,即使是作為遇險的信號。
不要讓國旗落在地上或躺在地上,也不能用作掩護(儘管它可以用來掩蓋葬禮上的棺材)。
商業使用
國旗可以用於商業用途,包括廣告,未經正式許可,除進口產品外,申請商標和註冊設計的除外。在使用或複製標誌圖像時,必須考慮以下指導原則:
象徵意義
澳大利亞聯邦國旗的左上角為英國國旗圖案,表明澳大利亞與英國的傳統關係(澳大利亞為大英國協成員國,英國女王為澳大利亞的國家元首),代表了英國殖民地的歷史。在米字旗下的一顆最大的七角星象徵組成澳大利亞聯邦的六個州和聯邦區(北部地區和首都直轄區),代表六個州和澳大利亞聯邦領土的統一。五顆小星是白色的,代表
南十字星座(是南天小星座之一,星座雖小,但明亮的星很多),它是一個由五顆恆星組成的星座,只能從南半球看到,為“南方大陸”之意,表明該國處於南半球,代表澳大利亞的地理位置。
文化特色
澳大利亞國旗日
澳大利亞於1996年起設立國旗日,因1901年9月3日第一次懸掛國旗,將國旗日定為9月3日。1996年8月28日,當時的總督威廉·迪恩爵士發表公告,正式宣布9月3日為澳大利亞國旗日。澳大利亞政府鼓勵所有澳大利亞人懸掛或展示澳大利亞國旗,以慶祝澳大利亞國旗日。當天,澳大利亞各地舉行宣誓入籍、野餐、慈善趣味跑、體育比賽等豐富多彩的活動,慶祝一年一度的澳大利亞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