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再生育服務證辦理指南

潞城再生育服務證由計生行政部門受理。

基本介紹

  • 審批單位:衛計委
  • 辦件類型:承諾件
  • 事項名稱:再生育審批
  • 收費標準:不收費
  • 辦事地點:行政服務中心
  • 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
  •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 發放證書:再生育服務證
  • 辦事流程:受理-審核-審批-辦結
  • 辦事視窗:行政審批科
  • 法定時限:30個工作日
許可條件,許可依據,申報材料,

許可條件

夫妻一方或雙方為非農業戶口,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長治市人中計生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1、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2、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或者歸國華僑的;
3、夫妻一方經設區的市以上醫療機構或者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鑑定患不育(孕)症,依法收養子女後懷孕的,經批准可以生育一個子女。

許可依據

《山西省人口計畫生育條例》《山西省生育服務證管理辦法》

申報材料

材料列表:
1. 《長治市申請再生育公示情況報告表》一份
2. 申請人應當如實向相關審查、審批發證機關提供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提供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 一孩《生育服務證》
4. 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5. 夫妻雙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請,《長治市再生育申請表》一式三份
6. 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還應提供其父母《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其父母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其婚育情況證明
7. 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8. 村(居、社區)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人戶分離的,需提供夫妻雙方現居住地和戶籍地的婚育情況證明
9. 夫妻雙方近期2寸橫排免冠合影4張
10. 婚後不育收養一個子女的,還應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收養證明和一方或雙方不孕症證明
11. 夫妻一方或雙方是國家工作人員要求再生育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需提供組織、人事部門的審核材料,填寫《國家工作人員再生育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12. 第一個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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