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公積金貸款指南

潛江公積金貸款是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定向用於購買自住房時發放的貸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江公積金貸款指南
  • 發放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貸款對象,貸款條件,貸款類型,

貸款對象

凡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統稱“管理中心”)按規定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開戶時間距貸款申請時間滿180天,繳存賬戶狀態正常,按月連續繳存時間滿6個月,不含補繳)及以上的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註:有些市州連續繳存時間需滿12個月)

貸款條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公積金貸款審核標準;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實購房行為,且除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外,該購房行為一般發生在一年以內;所購住房權屬清晰、手續合法齊全且無法律糾紛;
5、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6、同意以所購住房進行貸款抵押,或以國債、銀行定期存單、有價證券等管理中心認可的方式提供擔保。

貸款類型

(一)購一手房公積金貸款:包括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貸款;購買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資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予受理。
(二)購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貸款,房屋建成年限應在30年以內。所購住房必需為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的成套住房。
(三)商貸轉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將本人或配偶未結清的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不含組合貸款中商貸部分)轉換為管理中心審核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所購房屋必需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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