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章生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安徽桐城
- 出生日期:1963年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涉嫌違紀,依法逮捕,開庭審理,一審判決,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2年7月—1985年10月 桐城縣黃甲區農業站技乾、副站長;
1985年10月—1990年12月 桐城縣范崗區團委書記;
1990年12月—1991年12月 桐城縣老梅鄉黨委副書記、范崗區團委書記(兼);
1992年3月—1996年1月 中共桐城縣老梅鎮(鄉)黨委副書記;
1996年1月—1999年1月 中共桐城市(縣)雙港鎮黨委副書記
(期間:1994年8月-1996年12月中央黨校經管專業學習);
2002年1月—2006年9月 中共桐城市范崗鎮黨委書記;
2006年9月—2007年1月 桐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助理、黨工委委員;
2007年1月—2012年12月 桐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2012年12月—2014年12月桐城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桐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黨工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依法逮捕
檢方指控,在2007年1月至2014年6月,潘章生擔任桐城市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發放投資獎勵優惠款、安排承接工程、撥付工程款、企業入區、生產經營等方面給予關照,並非法收受37個單位和個人所送財物217.84萬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