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洪明,曾任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環保局黨組成員、柳市分局局長。
2016年4月6日上午,潘洪明涉嫌受賄罪一案在樂清市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洪明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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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環保局黨組成員、柳市分局局長。
人物事件
組織調查
2015年9月18日,據溫州市紀委監委訊息,潘洪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開庭審理
2016年4月6日上午,潘洪明涉嫌受賄罪一案在樂清市法院第一法庭開庭審理。
經查明,被告人潘洪明在2008年至2014年先後擔任樂清市環保局柳市環境管理所所長、黨組成員、柳市環保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採取直接索取、虛假投資、強行高息借款、收受乾股等形式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45.664萬餘元,並為他人謀取非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