漵浦縣水利局

縣水利局轄縣電力開發總公司、劉家坪水電站、芹江水電站、火電廠、深子湖水庫、金家洞水庫、杉木塘水庫、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和43個鄉鎮水利工作站。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83人,退休人員74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漵浦縣水利局
  • 局長:毛紹陽
  • 在職幹部職工:183人
  • 主要職責: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領導分工,主要職責,內設科室,

領導分工

局長毛紹陽:主持全面工作;
書記屠克強:主管黨務工作;
副局長舒鐵:分管政工人事、職稱、計畫生育、共青婦工作;
副局長黃金成:分管電力、電力安全、設計工作;
副局長戴庚文:分管水利、防汛、項目、水保工作;
紀檢書記宋先富: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副局長鄒序水:分管財務、多經工作;
副局長龍清德:分管辦公室工作;
副局長王生江:分管水政、派出所、綜合治理工作;
黨委委員向吉旭:分管工會;
黨委委員朱家春:協助戴副管理水利、水保、項目工作;
黨委委員熊柱侖:協助王副管理茅坪派出所、綜合治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水法》等水利、電力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研究制訂全縣水利、地方電力工作的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訂全縣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發布全縣水資源信息。
(三)按照國家和省、市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利用、開發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溪庫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
(四)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並仲裁全縣水事糾紛。
(五)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和監管;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供水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六)指導水利行業的水電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地方電網建設管理,農村水電電氣化和水利行業內系統農網“兩改一同價”工作;對地方變電站、水電站建設的選址、庫容規劃提出意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安全監管工作。
(七)負責全縣水利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負責審查上型水庫、骨幹塘壩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實施水利行業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八)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江河、溪流、水庫、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指導管理縣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
(九)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節水灌溉和農村飲水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防治。
(十二)負責全縣水利行業的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對各股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宣傳、文秘、文電、政策調研、政務信息、保密、文書檔案、信訪、會務、治安、消防、機關房產、車管和接待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有關建議、意見和提案;負責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辦公自動化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負責對水利系統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資金投入的專項檢查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人事檔案、保險福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職工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技術幹部職務評聘和全縣水利行業工人技術等級考試等有關工作;負責全縣水利行業技術培訓及有關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年度考評工作;指導全縣水利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股
負責水法等水利、電力方面法律法規的執行;負責水利、地方電力行政執法工作,擬定水利、電力法制建設規劃;負責全縣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全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管理工作;調解水事糾紛;承辦縣水利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業普法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全縣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和全縣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監測江河溪庫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工作。
(四)水利股(加掛漵浦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牌子)
組織實施水利建設與管理有關政策、法規及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全縣江河、溪流、水庫、河口灘涂等水域及其岸線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全縣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與驗收;指導全縣上型水庫等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和鄉鎮供水、節水灌溉、農村飲水及農村水利改革工作;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日常工作。
(五)地方電力發展管理股
組織指導全縣水電行業的地方電網及水電建設和管理工作,研究擬定水電行業的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的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編制、審定水電年發電、用電計畫;指導協調縣內小水電電網發、供、用電關係,監測分析縣地方電網運行情況,組織處理縣地方電網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檢查縣城內地方電網的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水電行業改革的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有關電熱價格改革方面的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電行業農電體制改革、農村電網建設改造和城鄉同網同價工作。
(六)紀委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黨員、幹部、職工的黨紀、政紀教育;負責處理舉報、控告、申訴案件,查處違法違紀案件;負責本行業不正之風的糾正工作;協助黨委抓好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抓好反腐敗預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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