漵浦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

漵浦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於盧峰鎮幸福街96號。2012年3月,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於文化體制改革中在原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廣電執法部門的基礎上組建而成,依法履行全縣文化市場的綜合執法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漵浦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
漵浦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位於盧峰鎮幸福街96號。2012年3月,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於文化體制改革中在原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和廣電執法部門的基礎上組建而成,依法履行全縣文化市場的綜合執法職能。本局實核人員編制22名,領導班子由局長、2名副局長和紀檢組長組成,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股、執法一隊和執法二隊4個行政股室(隊)。
領導分工
羅尚剛(黨組副書記 局長):負責全盤工作。
向吉友(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人事、財務、黨務工作。
舒曉軍(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文化市場執法業務工作。
劉衛華(紀檢組長):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辦公室和工、青、婦工作。
職能職責
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的主要職責是:依據縣人民政府授權,負責縣本級和漵浦縣範圍內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市場的行政執法工作。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方面的規劃性檔案、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使對文化市場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強制權。
(三)負責組織實施文化市場專項行動。
(四)負責查處演出、娛樂、網路文化市場、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電影,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等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負責查處非法安裝、擅自使用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行為。
(五)負責查處侵權盜版行為。
(六)負責實施對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業務指導、協調監督,負責實施對文化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七)負責實施對文化市場執法隊伍的日常督查工作。
(八)負責受理對文化市場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九)負責落實“掃黃打非”工作具體執法任務。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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