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漳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漳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漳浦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漳浦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以下簡稱“縣人防辦”)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漳浦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的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行政執法。推進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二)負責全縣城鎮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全縣住房保障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城鎮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市、縣有關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保障的資金安排,組織實施全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承擔推進全縣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指導全縣住房建設、住房制度改革和全縣直管公房管理。
(三)負責調控、穩定全縣房地產市場工作。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住房建設和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房地產估價、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房地產交易、房屋租賃與經紀管理等規定並指導執行;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房地產市場運行分析。
(四)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節能減排政策,推進全縣建築節能、綠色建築、城鎮減排工作。指導實施建築業、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政策;指導和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
(五)擬訂全縣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市政、園林、供水、雨污排水、城建檔案等)和人民防空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橋樑、路燈、供水、節水、雨污排水、建設檔案等行業指導工作;研究擬訂全縣城市園林綠化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我縣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以及建設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我縣城市內河、公園水系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指導全縣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和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利用落實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監督全縣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
(六)負責規範和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工作。配合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工作。負責指導傳統村落的申報、保護和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指導、協調局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八)監督執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及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九)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推進建築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全縣建築活動。指導和監督全縣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組織協調本縣建築企業參與港澳台、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監督全縣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的生產、安裝和驗收。
(十)承擔全縣建築工程、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建設和人防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監督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一)貫徹實施全縣新型建築牆體材料發展規劃及科技成果推廣,負責全縣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機制砂的管理和推廣工作,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產品認定及機制砂生產企業名錄的審核。
(十二)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牽頭協調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指導監督化工建設工程項目涉及的建築安裝工程(含土建、建築電氣、暖通、通風、給排水)的質量管理。
(十三)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保障計畫等。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縣人武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浦委編(2019)7號文規定,縣住建局(人防辦)包括9個內設機構:人秘股、計財股、建築工程股、城市建設股、村鎮建設股、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股、人防工程和指揮通信股、消防工程監管股、審核審批股(法規股)。

直屬單位

住建局下屬包括9個事業單位:縣住房保障與房地產服務中心、建設工程質量站、建設工程造價站、村鎮建設站、房屋徵收服務中心、總工程師服務中心、園林綠化服務中心、人防質量站、房地產交易與房屋登記中心。

現任領導

局長:洪藝明
副局長:洪旺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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