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1953年1月5日,福建省人民法院龍溪分院成立;1955年3月26日,改為龍溪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85年9月27日,更名為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級人民法院轄區面積1.26萬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81萬,現有審判大樓址在漳州市龍文區水仙大街89號,占地面積2.7萬平方米,2010年底竣工投入使用。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轄區內一審、二審及再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各類執行案件,下轄11個縣(市、區)人民法院,包括23個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現有幹警1100多名,其中,中級法院幹警200人,含行政編制幹警178名,本科以上學歷187名,占93.5%,碩士以上學歷或學位43名,占24%,還有聘用人員80名。近年來,漳州兩級法院年均辦案6萬件,在收結案逐年遞增的情況下,審判執行質量效率持續走在全省法院前列,並培育出涉台審判、生態審判、調解工作、執行指揮中心、小額訴訟、涉軍涉婦涉少維權等司法亮點品牌。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有辦公室(8人)、機關幹部處(3人)、縣區幹部處(2人)、幹部教育處(4人)、立案一庭(5人)、立案二庭(10人)、刑一庭(9人)、刑二庭(8人)、民一庭(15人)、民二庭(9人)、民三庭(5人)、民四庭(4人)、行政庭(6人)、生態庭(6人)、涉台庭(4人)、少年庭(4人)、審監庭(7人)、執行局(14人)、研究室(4人)、審管辦(5人)、行裝處(21人)、法鑒處(6人)、紀檢組監察室(4人)、機關黨委會(5人)、培訓處(2人)、法警隊(16人)等26個內設機構。其中生態庭、涉台庭、少年庭是集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功能的綜合審判庭。
法院建設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年均辦案數近6萬件,其中,中院法院年均辦案數近5000件。在收結案逐年遞增的情況下,全市法院審判執行質量效率持續走在全省法院前列,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連續7年保持全省法院第一,院長抓隊伍建設責任狀考評位居全省第二名。
現任領導
所獲榮譽
2011年7月,被福建省委、省政府、省軍區評為“愛國擁軍模範單位”;
2014年8月,被福建省高級法院評為“全省法院司法品牌建設先進單位”,有6個品牌項目入選全省法院司法品牌項目;
2014年8月,被福建省高級法院評為“全省法院系統(2012-2014年度)文明行業創建活動先進集體”。
2021年5月,水利部決定授予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