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漯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漯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漯河市編制辦),為漯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是市委、市政府負責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工作部門,列市委機構序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漯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機構職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 綜合科: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
  • 電子政務中心:承擔電子政務工作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

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為,圍繞創新體制機制,服務科學發展,充分發揮綜合性管理機構的作用,按照改革、管理、法制化協調推進的工作格局,切實履行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職能,強化機構編制管理。通過科學配置職能、合理設定機構、完善運行機制、創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不斷最佳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和省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的規章制度;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
(二)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相關領域涉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專項改革事宜。
(三)研究規劃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擬定市級機構改革方案及實施意見,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市級機關各部門“三定”規定和縣區及鄉鎮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縣區機構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四)統一管理全市各級黨委、政府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
(五)協調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調整,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級黨政部門與縣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六)審核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市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機關以及各類開發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各縣區黨政工作部門的設定與調整;負責全市各級黨政群機關行政編制、政法機關專項編制總額的分配和調整工作。
(七)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市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立、職責任務、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負責縣區正科級事業單位設立和調整的審核、報批;負責縣區副科級以下事業單位設立和調整的審核、備案批覆;制定全市各級事業編制總量控制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縣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八)監督檢查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方案和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對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查處;負責各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的評估工作。
(九)建立健全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組織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約機制;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長控制辦法,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進人編制審核工作;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
(十)負責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統一管理市屬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審核市屬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設定、變更等事項。
(十二)貫徹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法規,負責市直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業務。
(十三)負責全市機構編制資料庫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漯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和1個所屬事業單位。
(一)綜合科。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公文核稿、政務信息、宣傳工作;組織起草機構編制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辦法;圍繞編辦重點工作開展全局性、長遠性研究和專題調研;負責財務管理、後勤服務、公務接待和固定資產管理等有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工、青、婦工作及系統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離退休幹部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行政機構編制管理科。研究提出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的意見和建議,擬訂市直機構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市直機關“三定”規定並跟蹤了解落實情況;負責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審核、報批工作;統一管理市級黨政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民眾團體機關的機構編制工作;協調市委各部門、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與調整;協調市直部門與縣區之間的職責分工;審核市直黨政群機關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縣區副科級及其以上黨政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總額;審核鄉鎮黨政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具體工作;負責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負責各類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管理體制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事業機構編制管理科。研究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管理規定;負責市直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組織實施,審核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方案,審核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改革意見和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總量控制辦法、機構編制標準和人員結構比例;研究提出市直各類事業單位的設立、調整、撤銷和核定規格級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及經費來源的意見,按規定程式報批;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責的審核工作;審核縣區正科級及其以上事業機構設定,審核備案縣區副科級及以下事業單位的設定;制定鄉鎮事業機構設定規範性意見;指導縣區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四)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科。研究擬訂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政策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市直事業單位的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年度檢驗工作;核發《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發布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公告;實施全市事業單位網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和實施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績效評估和年度報告公開工作;監督檢查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指導縣區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組織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的匯總和聯網工作。
(五)機構編制監督檢查科。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各級各部門貫徹執行機構編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情況;制定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的具體措施;配合相關部門建立完善機構編制管理與財政預算、組織人事管理相互配套協調的約束機制;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紀律的檢舉和投訴;負責機構編制信訪工作和“1231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調查核實違規違紀行為並予以糾正,或提出意見報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擬訂機構編制執行情況評估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預防教育,研究探索黨政主要領導幹部機構編制責任審計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縣區機構編制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與紀檢監察等部門間的協調配合;負責推進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法制化建設;承擔機構編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六)電子政務中心。承擔全市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的註冊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入口網站的建設和機構編制政務信息公開、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和機構編制實名制動態管理;負責辦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用編進人和財政統發工資手續;負責辦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進人、調整人員入減編手續;負責縣區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審核、批覆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