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位於漯河市汾河路1號,是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漯河市汾河路1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領導機構: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各類會議、活動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公文的收發、運轉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三)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規範突發事件應對活動。
(五)督促檢查上級黨委、政府和區政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報告;負責區政府工作範圍內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六)負責機要檔案、檔案的歸檔、保管工作;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印鑑的管理工作;負責電子公文傳輸及管理、電報收發工作。
(七)負責全區政務信息的采編和分析;指導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機關的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外事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的政府法制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的食品安全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的金融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的辦理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政府辦公室設8個內設機構:
(一)區政府督辦查辦室。督促檢查上級黨委、政府和區政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上級機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批示和交辦事項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重要檔案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議題的收集、會議記錄等工作;受理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的請示報告;負責市長熱線辦理工作;負責上級和本級人大、政協交區政府的建議、提案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
(二)綜合股。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承擔區政府主要領導出席的重要公務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單位值班接待工作;聯繫協調到區政府的民眾上訪工作;負責機關及代管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黨務、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及代管事業單位計畫生育和婦女兒童工作;負責機關及代管事業單位的行政事務、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代管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公用品購置工作。
(三)秘書公文股。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講話、署名文章、《政府工作報告》和相關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公文的起草、審修、運轉、印製工作;負責各部門提交的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起草的公文、匯報材料等的審查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系統文秘和公文處理工作;負責上級和區政府、辦公室文電、內部刊物及有關資料的登記、編號、分發、存檔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印信的保管、使用和登記工作。
(四)信息調研股。負責向省政府、市政府報送召陵政務信息;負責《政務信息》、《網路信息》的編髮、分析和新聞聯絡工作;指導全區政府系統信息、調研工作;負責組織、研究、編髮區政府決策需要的政情、社情、輿情信息;負責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有關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進行政策研究,提出建議,為區政府領導決策服務。
(五)區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區政府法制和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和其他政策性檔案涉及法律問題的解釋工作;負責以區政府和辦公室名義下發的重要規範性檔案簽發前的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執法指導、監督責任;承擔區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方面的相關工作;承辦區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六)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區政府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平台建設,指導全區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規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負責區政府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工作,及時報告突發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負責組織開展應急調研和宣傳培訓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區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督導區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組織擬定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區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導食品投訴舉報辦理工作。
(八)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聯絡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引進外地和外資金融機構入駐召陵,並做好配合工作;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聯繫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牽頭負責地方投融資體系建設;負責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承擔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構編制

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0名(含正、副區長)。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區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專職法制辦副主任1名(副科級),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區政府督辦查辦室主任1名(副科級);正股級幹部職數3名。
區紀委、監察局派駐區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行政編制1名。其中,紀檢組長兼監察室主任1名,實行單列管理,統計時仍計入駐在部門編制和領導職數總數。核定駕駛員編制2名,經費實行財政全額撥款。
根據公車改革情況,適時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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