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手指字母方案

漢語手指字母方案是中國使用的單手指語指式。以漢語拼音方案的音素字母為基礎制訂。 1963 年由內務部、教育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公布施行。全文共 6 條。內容包括:規定用 30 個指式代表漢語拼音方案中的 26 個字母和 4 組雙字母;用“E”的指式,手指上下擺動兩下表示 E$ ;用“U”的指式,手指前後振動兩下表示 ü;按照漢語拼音方案拼成國語;陰平(-)、陽平(')、上聲(`Ø)、去聲(`)4 種聲調符號和隔音符號(,)均以書空形式表示;一般用右手拼打,若以左手代替,指式方向需作相應改變。

《漢語手指字母方案》經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同意,作為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發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
2018年初經中國殘聯推薦,國家語委設立科研項目,支持開展《漢語手指字母方案》修訂研究。2018年底,該科研項目順利結題,形成課題成果《漢語手指字母方案》修訂方案(下稱《修訂方案》)。2019年3月,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標準審定委員會對《修訂方案》進行審議並原則通過。《修訂方案》按照審委會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於2019年7月15日批准作為國家語委語言文字規範發布。
新發布的《漢語手指字母方案》將代替1963 年12 月29 日由前內務部、教育部、前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公布施行的《漢語手指字母方案》。作為國家通用手語規範化最新成果,該方案將與2018年發布實施的《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一道為便利聾人語言生活、助力聾人特殊教育服務,將有力地促進殘疾人文化、教育事業的繁榮與發展。
主要特點:(1)按音素規定指式,無複合韻母指式,數量少;(2)指式簡單清晰,拼打容易,分辨明顯;(3)多數指式模擬大寫的拉丁字母圖形,如 C、E、K 等,並與一些國家的指式相同;另有一些指式沿用國內流行的手勢動作,如用 1、5、7、 9 的數字手勢代表字母 I、U、Q、J,便於聯想和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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