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台區民政局

漢台區民政局是漢中市漢台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單位)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台區民政局 
  • 所屬政區漢台區 
  • 內設機構:6個 
  • 辦公地點:區政府東側二樓 
  • 郵編:723000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社會事務科,社會救助科,救災科,安置辦,優撫科,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中、省、市、區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民政工作有關政策及配套管理規章制度,編制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對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
(三)擬訂全區救災減災工作的實施辦法,承擔全區受災民眾生活救助工作,組織實施減災計畫,開展減災合作與交流。
(四)負責全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擬訂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五)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全區城鄉社區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
(六)負責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區社會慈善、社會捐贈、民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八)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九)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擬定全區行政區劃規劃,負責全區行政區劃變更的審核報批,組織調處區內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全區地名管理。
(十一)負責全區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補助工作;負責城鎮退役士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殘疾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承辦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民政事業經費的分配、監督和管理。
(十四)負責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負責局機關與相關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
(2)負責局機關黨務、政務和事務工作;
(3)負責檢查、協調局機關各科室、鎮鄉辦事處民政辦及下屬單位的三個文明建設和規範化管理;
(4)掌握民政工作動態,做好宣傳、報導工作;

社會事務科

(1)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做好村、(居)委會的基層政權建設工作;
(2)負責全區民間組織管理工作,協調檢查指導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社區建設管理等工作;
(3)負責行政區劃地圖編印、地名標誌的設定、管理及地名管理工作和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制審定工作;
(4)依據《收養法》辦理收養登記;
(5)指導協調殯葬管理及稽查工作;
(6)負責創衛辦公室日常工作。

社會救助科

(1)貫徹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對象的審核、審批,做好複審、複查和跟蹤管理工作;
(2)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會同財政部門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預算和發放工作,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3)負責城鄉居民醫療救助的管理、審核、審批工作;
(4)做好城鄉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和各類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
(5)負責指導全區農村敬老院工作;

救災科

(1)負責全區救災救濟工作,核定和上報全區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接收、管理、調撥救災救濟捐贈款(物);
(2)負責指導愛心濟困超市物資的添置、發放工作;
(3)負責指導救助站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救助、遣送;
(4)負責孤兒生活費發放工作;
(5)負責全區棄嬰的報批工作;
(6)協調、指導社會福利企業發展生產、保障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

安置辦

(1)負責轄區內復員、退伍軍人的接收、培訓、安置工作和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工作;
(2)負責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3)負責全區涉軍維穩信訪工作。

優撫科

(1)負責革命烈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等級審核、申報工作;
(2)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傷殘軍人、三屬撫恤補助的發放工作;
(3)督促、落實現役軍人家屬優待金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金的發放;
(4)負責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申報資料的審核、審批工作;
(5)落實涉核參戰人員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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